2014年,雲南一男子被舉報家中藏有野味,警方搜出8.5kg大熊貓肉

在雲南省昭通市水富縣的一條街道上,一名男子正在被警察押著向偏僻的角落走去。在街邊的深巷裡,藏著他的“窩點”。

進到那房間裡,讓人醒目地看到在牆角有一個碩大的冰櫃。

警察開啟冰櫃門,一股腥臭味撲面而來,經涉案男子的介紹,裡面有各種珍稀動物多達十餘種。

2014年,雲南一男子被舉報家中藏有野味,警方搜出8.5kg大熊貓肉

可是裡面一塊形狀稍微大一些的肉塊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與涉案男子說出的種類並不相符,警察質問男子,他卻只是稱

“熊肉”

。再問細節,他都低頭不作聲。

警察感到疑惑,但由於實在看不出是什麼肉,而且疑犯也不肯承認是什麼。於是水富縣公安局的警察先關押疑犯後,連夜將這塊肉的樣本送往雲南省昆明市動物研究所進行DNA比對。

幾天後,從昆明傳來的訊息震驚了公安局的警察們,這塊肉的確是“熊肉”,但是這個“熊”是大熊貓的“熊”,而冰櫃裡的這塊肉足足有8.5公斤。

2014年,雲南一男子被舉報家中藏有野味,警方搜出8.5kg大熊貓肉

警方意識到了這件事不僅僅是一起走私和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的案件,而是涉及到

“獵殺大熊貓”

的重大案件。立刻提審了涉案男子,由於事情已經敗露,他也供認不諱。

警方根據他的口供,還是沒有找出有關獵殺大熊貓的線索,這名犯罪嫌疑人也只是一個買家。

為了抓住案件的源頭,查出獵殺大熊貓的“兇手”,警方專門成立了專案組,對這件事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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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個月的“順藤摸瓜”,終於找到了兇手,也查出了事情的原委。

幾經轉手的“熊肉”

警察抓到的男子姓吳,在2014年12月31日晚上,受到群眾舉報在水富縣的街道中有人私自販賣野生動物,公安局接到訊息後立刻前往調查。

這晚,嫌犯吳某超正在

“推銷”

著自己的產品,聽到警笛距離自己越來越近,他意識到了危險,立刻將藏有野生動物的冰櫃掩藏起來,從後窗向另外一條街道逃竄。

根據街道群眾提供的線索,警察最終還是在街尾抓到了他,於是就發生了開頭提到的犯罪現場。

警察據吳某超招認,這塊

熊貓肉

是他從認識的賣家那裡買來的,不知道熊貓肉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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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走私野生動物的他,知道有人賣熊貓肉後,立刻意識到熊貓肉在吃珍惜野生動物的“市場”,便毫不猶豫地買下了熊貓肉,想要大賺一筆。

在這一個多月中,他招認向外賣出了將近5公斤熊貓肉。警察根據他提供的線索找到了四名買家,別是王某、秦某、杜某和吳某。四個人經常涉及野生動物交易,在他們家中發現確鑿證據後,四人都被關押。

在吳某超的口供中,也提及了他的“上線”,也就是他的賣家,在四川省宜賓市的王某。

警方很快就鎖定了王某的行蹤,吳某超被抓後的兩個星期後,在四川省宜賓市和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抓捕了涉案嫌疑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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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知道吳某超被抓後,事情就再也瞞不住了,如實地交代了購買熊貓肉的事情。

警察在王某家中的冰箱裡,還找到了四隻熊貓熊掌和剩餘不多的熊貓肉。

原來他也不是熊貓肉的源頭,他也只是個買家。王某平時也會非法食用野生動物,聽到“熊貓肉”後,更是感興趣,以高價不止是買了熊貓肉,還買了熊掌。

有著同樣“需求”的吳某超早就和他相識,王某除了食用外也想賺一些錢,於是就賣給了吳某超。

如此看來這起案件是真的很複雜,各是各的

“中間商”

,不過好線上索還是沒有斷掉。據王某供詞,向他售賣熊貓肉的人是

雲南昭通的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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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發展又來到了昭通,循著王某給的線索,警方找到了李某。李某一聽是關於熊貓肉的案件,慌張的神情已經交代了一切。

據李某口供說,他也不是獵殺大熊貓的“兇手”,他也只是買家。熊貓肉他也是從別人那裡買來的,為了牟利才售賣“熊肉”,沒有獵殺過大熊貓。

在警察們聽到這個供詞時,都認為這人又是和前面兩個嫌疑人一樣的“中間商”。然而,他後來的供詞,卻讓這個案件的源頭暴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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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說:

“這熊肉也是我買的,他是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兩兄弟是村子裡的農民,他們說他們打到了熊,已經處理好了,有很多的肉。我為了賺錢便以4800塊的價格買了下來。”

警方聽到

“打到了熊”

,有了新的線索,而且這個線索還直逼獵殺熊貓的“兇手”。立刻向李某詢問了詳細。

在李某提供的線索中,警方終於鎖定了在

雲南省昭通市鹽津縣普洱鎮龍臺村的“王氏兄弟”

警方透過和村民的溝通,知道了兩兄弟是苗族人,歷來有著打獵的習慣。但平時打獵就是山上的野雞野兔之類的,兩兄弟也就是樸樸實實的農民,沒聽說過打死過熊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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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什麼猜疑都不如當事人自己交代來得快,警方立刻來到了王氏兄弟的家裡。

王氏兄弟分別是哥哥王文林和弟弟王文才,兩人在村子裡生活很久,就靠養羊和農作物為生

。這天警察來到家裡,哥哥王文林沒在家上山去了,只有弟弟王文才在家中。

在警察的詢問下,王文才沒有否認自己的罪行,如實地向警察交代了關於熊貓肉的問題。警察也在王文才家中發現了熊貓的殘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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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熊貓皮,兩塊腿骨,兩塊頭骨還有一隻熊膽都存放在了王文才家中。

知道訊息的王文林從山上下來後,也在山腳護林員那裡等待自首,隨後警察前往山腳下抓住了王文林。

王文才和王文林在村中生活了多年,為什麼突然間就去獵殺了大熊貓?

兩個人陳述了“獵殺熊貓”的前前後後,警察才知道了原因。

殺死大熊貓“復仇”

兩個淳樸的農民,在警察來到家中後也沒有進行反抗,直接就承認了兩人殺了大熊貓,還把它賣了,這是什麼原因呢?

這個案件,就要從2014年12月開始說起了。

哥哥王文林和弟弟王文才都是就是靠著自己的一些農作物,和平時養的羊賺取一點收入,二人娶了媳婦,生了孩子。生活不算富裕,但是還能滿足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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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林在自家的屋後搭建了羊圈,羊就養在了屋後,而圈後面就是樹林。一天傍晚,王文林幹完農活回來準備餵羊,來到羊圈裡卻發現有一隻小羊在地上已經奄奄一息,等王文林匆忙地跑過去,那隻羊已將死了。

王文林仔細檢視羊的死因,卻發現在羊的身上有著非常特殊的咬痕,從傷口處也是看起來是很大的動物。

看到自己的羊是被山上的動物致死的,以養羊為生的王文林惱羞成怒。過後便叫來了弟弟王文才,弟弟看到死去的羊也是恨得咬牙切齒,

兩兄弟就下定決心,勢必要抓到弄死羊的“兇手”。

兩人找來了釦子(陷阱),裝到了羊圈周圍,把死了的羊放在了圈裡,想要引誘這個“兇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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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二天清晨,王文林急忙起來檢查兩人下的扣子,釦子已經被觸發了,但是並沒有抓到“兇手”。等到弟弟來到羊圈,忽然發現了在釦子周圍的腳印。

兩兄弟看出這個“兇手”體積不小,能夠掙脫釦子逃跑。而且根據腳印來看,兩兄弟都認定這個弄死羊的兇手就是熊。

二人“復仇”心切,回家拿上了自己做的

火燧獵槍

,帶著獵狗,衝進樹林,隨著腳印和留下的氣味搜尋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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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樹林裡的霧很大,很難看清東西,兄弟兩小心翼翼地搜尋著。突然間樹上的一聲低吼使兩兄弟慌了神。

弟弟王文才看向樹上,看到有一大隻像熊的背影,緊緊地抓著樹幹,王文才立馬通知王文林。兩人都看到樹幹上那龐大的背影,心想就是熊沒錯了,二人隨機開槍向背影射去。

由於視線有干擾,也看不到是什麼動物,只看到像熊一樣龐大便開槍射擊了。

二人沒想到的是這像熊的背影后竟是一隻熊貓。那熊被打傷後的低吼聲響徹山林,過後慌忙逃竄,兩兄弟也拉著獵犬追了上去。不出多遠,那頭熊又爬上了另一個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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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地上的血跡,兩人“乘勝追擊”,接著向樹幹上的熊貓開槍,熊貓慌得亂叫,再數槍後沒了聲音。這次,熊貓沒能再跑掉,從樹幹上摔了下來,掉到了一旁的水溝裡。

兩兄弟見狀都向跌下來熊貓靠近,發現熊貓只是受傷了,還沒有徹底死亡。兩兄弟又高興又怕,二人商量過後為了保險起見,從一旁找來數個大石頭,向奄奄一息的熊貓扔去。

很快,躺在地上的熊貓沒了呼吸。二人這才去把石頭搬開,費盡力氣將熊貓屍體抬到了路上。

當時,熊貓還沒有出現過在雲南境內,這隻熊貓應該是從四川等地的山區遷徙過來的,兩兄弟做夢都想不到會遇上熊貓。再加上這熊貓掉下來時正好掉在了溝中,身上的泥把白相見的特徵都掩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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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更加篤定就是熊了,二人將屍體抬上來後,說時遲那時快,獵戶出身的二人立刻就把熊貓分解得七零八落的。

完整地扒下了皮還分了熊掌,將肉分割好帶上熊膽,撿了腿骨和頭骨便往家裡走。

來到家中,妻子看到二人拿來了肉,便詢問是什麼動物,二人直說是熊,聲稱就是它吃了他們的羊。只看那張皮也看不出是什麼動物,妻子便遵照哥哥王文林的意願將

骨頭燉了湯

,把

肉也煮了

。在那天晚上,他家就吃了

“熊貓宴”

後來聽王家的人說:

“這湯也沒什麼區別,就和雞湯差不多,肉也和雞一樣。”

飯後,兩兄弟還分了肉。

王文林要了肉和熊掌,弟弟要了兩節腿骨和兩塊頭骨,還有熊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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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情沒過幾天,王文林覺得只是吃了這熊的肉,但那隻羊死了後虧損了錢,自己還是吃虧了。在他苦惱時他想到了和自己有交情的李某。

李某一直對野生動物“感興趣”,特別是一些珍惜的動物。王文林和王文才平時打獵遇到的野雞野兔什麼的,他都會出價買。而且對於一年收入都不過萬的王文林和王文才總是認為他出價很高。

於是,王文林和王文才商量後,便聯絡上了李某。

李某聽王文林在電話中說自己打到了熊,想要把這熊的肉賣了。李某就興沖沖的來到了王文林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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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門後他看到王文林正在和王文才擺弄“熊皮”,李某詫異的湊上去一看,多年做“特殊工作”的李某一眼就看出這隻“熊”不是熊,是大熊貓。

李某剛要問,看到李某詫異的表情,兩兄弟就直截了當的說這就是打的熊。李某以為這是兩人不方便提及的“暗語”,也就沒有多問什麼。

其實,王文林和王文才在後來的口述中

聲稱自己不認識熊貓

。雲南地界當時的確沒有熊貓出沒,加上村子裡訊息的閉塞,二人說不認識熊貓也有可能。

三人密謀好在晚上距離村子5公里的地方進行交易,商量好了價錢,決定好了時間。

到了晚上,兩兄弟帶上承諾給李某的70斤肉和4只熊掌出發了。來到了交易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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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李某隻給了二人4800塊就拿走了肉和熊掌。兩兄弟回到家將錢一分,二人還高興不已,對於兩人一年不到一萬的收入,就短短几天,就拿了2000多。

兩人非常高興,還就剩餘的熊貓肉喝了酒。

李某拿到肉後,本就知道是熊貓肉的他就開始找下家,他知道這樣一個“搶手貨”,肯定能給自己賺到一些錢,於是在四川宜賓找到了王某。

王某以極高的價格買下了熊貓肉和熊掌,打算自己吃到一些肉,留著熊掌。留夠自己的部分,還是決定將其“轉手”,彌補一些買熊貓肉的損失。

王某就找到了一直在販賣私貨的吳某超。就這樣,總共將近百斤的熊貓肉,經過轉手再轉手一直到了吳某超手上,就只有8。5公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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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吳某超被抓,這件事才告於段落。

二人以熊貓殺了羊為由進山殺了熊貓,最終還將熊貓肢解吃掉和將其交易,這就已經是犯了重罪了,還非法持有槍支罪上加罪。

在警察弄清一切事情的由來後,將二人帶回了水富縣警察局,等待法院的判決。

根據先前抓獲幾人的線索,在2015年11月4日,涉及大熊貓一案的相關的9名嫌疑人都被抓獲。

到2016年4月28日,雲南省水富縣法院宣讀了最終判決書。

王文林和王文才由於聲稱不認識大熊貓,還有加上作為苗族人打獵的生活習慣。最終給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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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處以因為非法傷害、獵捕瀕危動物罪判有期徒刑13年和有期徒刑11年。

其餘的幾名涉案人員由於收購和倒賣瀕危物種等原因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到四年。

雲南昭通熊貓肉案件到此告一段落。

尾聲

大熊貓咬死羊的可能性存不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

大熊貓是肉食動物

,但熊貓生長環境中大型動物較少,沒有足夠的動物屍體、殘肉供其食用,但自行捕食小型動物,會消耗較多體力,因此大熊貓多以竹葉、竹竿、竹筍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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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兄弟在不確定是大熊貓殺死的羊時,遇到大熊貓就開槍,並在它逃跑前還連續開槍,最後還將他它徹底致死的行為無疑是殘忍的。

吃掉大熊貓的肉更是讓人咂舌,雖然法院最後判決讓兩人的到了應有的懲罰,結局是好的。

但是從中暴露的問題也值得我們反思。

涉案人員都沒有對於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幾個人都涉及了收購和倒賣野生動物的罪行,除了售賣外,兄弟二人和王某,及吳某超的“客戶”都食用了瀕危野生動物。

從去年到今年5月,我國偵破涉野生動物案件2.8萬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5萬餘名。而且每一年都有瀕危物種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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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物種的滅絕大多來自於自然地選擇和淘汰,

而如今動物最大的威脅就很直接的來自於人類。

特殊皮毛的需求,特別名貴飾品的加工,還有特殊人群對於瀕危動物的非法食用,在我們的身邊不止是我們所熟知的犀牛角和象牙,在漆黑的角落還有我們難以想象的危害動物的行為。

這隻出現在雲南境內的大熊貓,是稀有的雌性大熊貓。而且是雲南境內第一次出現野生熊貓的跡象,它本可以為大熊貓遷徙路徑研究做出貢獻,它本可以為用於熊貓種群的擴張,為大熊貓的研究提供新的依據。

然而,在它來到雲南,就被人獵殺了。讓人感到惋惜,讓人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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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瀕危的野生動物都能夠得到保護,非法獵殺瀕危野生動物的人類都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永遠也不要忘記那句廣告詞: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