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後”網上拜師學藝幹這事,獲刑10年

“致富之路千萬條,遵紀守法第一條”,兩個零零後年輕小夥不願透過勤勞致富,卻想著走邪門歪道撈錢,最終踏上了牢獄快車道。日前,山東泰山區法院一審審結一起偽造貨幣罪案件,依法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追繳違法所得並沒收偽造貨幣及作案工具。

“00後”網上拜師學藝幹這事,獲刑10年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2000年出生,被告人周某,2002年出生,二人均為初中肄業。2021年,王某和周某商量著想法子弄點錢花,又不想費力工作,遂將主意打到了偽造貨幣上。二人共同出資,透過網路尋找到傳授偽造貨幣技術的“師傅”,專門到河南拜師學藝併購買了工具和原材料。同年5月至8月,兩人租賃某房屋作為據點開始偽造貨幣,並將部分偽造的貨幣出售。2021年8月20日,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歸案並繳獲作案工具一宗,搜出84張2005版20元面值半成品紙幣,面額合計1680元;867張2005版百元面值的紙幣,面額合計86700元。以上紙幣經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鑑定均為假幣。另查明,王某透過偽造貨幣非法獲利6000元,周某透過偽造貨幣非法獲利8000元。

裁判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周某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鑑於二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認罪認罰,並系初犯、偶犯,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說法

偽造貨幣罪是指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仿照貨幣的形狀、色彩、圖案等特徵,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作出外觀上足以亂真的假貨幣,破壞貨幣的公共信用,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假幣在社會上流通,還會讓他人遭受財產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法官提醒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牢記法律紅線不能觸碰,幻想不勞而獲,妄圖透過製造假幣獲取非法利益的,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此外,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收到了假幣,也應當及時上繳銀行或公安機關,避免假幣在市場上繼續流通擴大危害。(FM1007福建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