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夢文化的起源和發展歷程:1、初民的夢魂觀念和夢兆迷信

中國古代夢文化的起源和發展歷程:1、初民的夢魂觀念和夢兆迷信

夢百科:中國古代夢文化

最初的人們是怎麼把夢和靈魂聯絡在一起的?

現在已找不到直接證明,但根據推測那時人類的智力水平,及一些原始民族的宗教習俗,可以得知一二。

遠古時代的北美原始人

,認為思維和感覺不是身體的一部分,而是一種獨特的、暫時依附於身體中、等死亡後就離開身體的靈魂的活動。

身體在洞穴中睡覺,為什麼會夢到在野外打獵?他們展開想象:夢中打獵的那個自身,顯然不是躺在洞穴中睡覺的那個自身,應該是個無肉體、也不受肉體束縛的自身。

夢中已故的親人,也不是生前有肉體的親人,也應該是那種無肉體、不受肉體束縛的親人。

他們給這個睡覺時可以離開身體進行活動,死後又能脫離身體繼續存活的東西,起名為“靈魂”。

由此,透過對夢的思考,而形成了“靈魂”的觀念;然後又反過來,用“靈魂”的觀念來解釋夢境和夢象。就把“夢”與“靈魂”聯絡在了一起。

(見《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

我國東北的

赫哲族

,在清代之前還處於史前時期。他們的信仰中,人有三魂:生命之魂、轉生之魂、思想之魂(或叫觀念之魂)。生命之魂賦予人們生命,轉生之魂主宰來世轉生,觀念之魂使人們有感覺和思想。

人在睡覺時,之所以身體很少動、耳目等器官的敏感度大大降低,是因為觀念之魂離開了身體;並能和神靈或別的靈魂接觸,也因此把夢象當作神靈或已故祖先給出的啟示。

他們認為夢分好壞,如夢見喝酒得錢,預示打獵會滿載而歸;夢見死人、抬棺材,預示能打到野獸。

這明顯是把夢象與他們的狩獵生活聯絡在了一起,夢兆就是對生活經驗的反向推理:打回獵物才能有錢有酒,反過來,喝酒、得錢之夢,只有打回獵物才能應驗。同樣,打死大型野獸,一個人拿不動,必須多人合力像抬棺那樣才能把野獸抬回來;反過來,抬棺之夢,在打死野獸後才算應驗。

(見《中國少數民族宗教概覽》)

興安嶺大森林的

鄂倫春族

也同赫哲族一樣有靈魂觀念,只是他們主要強調觀念之魂。

(見《中國少數民族宗教概覽》)

西南的

傈僳族

,解放前仍有個別地區還是刀耕火種的原始階段。他們不但信仰靈魂,還有夢中“殺魂”之說。

(見《雲南少數民族哲學社會思想資料選輯》)

景頗族

瑤族

的個別落後地方,也存在夢魂觀念和夢兆迷信。景頗族把靈魂稱作“南拉”,認為如果睡著了沒做夢,是因為靈魂外出中沒遇到什麼。

(見《雲南少數民族哲學社會思想資料選輯》和《雲南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

漢族

的史前傳說雖然留存很少,但在一些詩文裡可以找到些許古老資訊。

楚辭《九章惜誦》曰:“

昔餘夢登天兮,魂中道而無杭

”。

司馬相如《長門賦》曰:“

忽寢寐而夢想兮,魄若君之在旁

”。

唐代錢起《夢尋西山準上人》曰:“

何嘗夢魂去,不見雪山子

”。

白居易《長恨歌》曰:“

聞道漢家天子使,九華帳裡夢魂驚

”。

南宋楊萬里《釣雪舟倦睡》曰:“

無端卻被梅花惱,特地吹香破夢魂

”。

從這些詩句中也可看出,“夢魂”觀念在中國古代的影響有多廣多深。

不過,夢魂觀念是夢兆迷信的思想基礎,本身並不等於夢兆迷信。因為夢魂觀念只是說夢為魂遊,並沒有說魂遊可以預兆吉凶。只有把夢魂觀念同鬼神聯絡起來,把夢看成是神靈或妖魔對夢者的啟示時,才有了夢兆迷信。

那為什麼要把夢與神靈妖魔聯絡在一起?

這種聯絡在原始人那裡是自然的、必然的,因為從古至今都說“萬物有靈”,就是除了人類之外,無論神靈妖魔還是鳥獸魚蟲、花草樹木,也都有靈性;既然有靈性,就是有靈魂;既然有靈魂,那做夢時就有可能相互遇到,這就是人類能夢到其他萬物的原因。

但人們又無法隨意的控制自己想夢到什麼就夢到什麼,便認為是受到了某種神秘力量的支配,最容易想到的就是神靈妖魔,所以自然就把夢與它們聯絡在了一起。

夢魂觀念同神靈觀念聯絡在一起,在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原始宗教裡都有普遍意義。

我們的祖先和世界上的許多原始民族一樣,最初都是這樣從夢魂觀念逐漸過渡到夢兆迷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