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男子撿到免密支付手機,“買買買”花掉1062元

早報訊 (記者陳玲紅 通訊員洪妙珊 文/圖)在超市門口撿了一部手機,回去一番操作後發現這部手機竟然是免密支付,於是開始“買買買”,直到把手機裡的錢都刷光。這種小偷小摸的行為結局自然是毫不意外地被抓了。

“警察同志,我要報案,我手機丟了,支付寶被人盜刷了58筆。”10月2日,泉州南安水頭的王先生情緒激動地打了報警電話,告訴水頭派出所民警,9月30日晚上他和朋友去喝酒,回家途中在某超市門口不慎將手機丟失。10月2日10時許,王先生帶著身份證到營業廳補卡,登入支付寶後才發現自己被盜刷了58筆,其中52筆購買生活用品、6筆用於手機充值,共計1062元。

瞭解詳情後,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工作。經過不斷的比對分析,民警最終於12月6日鎖定嫌疑人陳某(男,21歲,廣東汕頭人)的住址,並於當日在南安市水頭鎮某公司成功將其抓獲。

南安:男子撿到免密支付手機,“買買買”花掉1062元

撿到手機要歸還,隨便亂花會被抓。

經審訊,陳某交代,自己於10月1日撿到手機後,經過簡單的操作便順利將手機自動刷機,解鎖了免密開機選項。當天晚上11時許,躺在宿舍玩手機的陳某偶然發現該手機的支付寶賬戶設定了小額免密支付,在貪慾的驅使下,他多次在網上進行購物。

10月2日9時許,陳某睡醒後繼續重複相同的操作,用撿來的手機不斷“買買買”,並於當天下午2時許將手機的機身寄回老家,又將裡面的SIM卡插到自己的手機上接著買,直到支付寶賬戶顯示沒有餘額了才停止。

“我錯了,我已經將1062元用我本人的微信轉還給受害者了,並找家人要回手機一併歸還。”面對即將受到的處罰,陳某懊悔地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王先生對派出所民警為其挽回損失表達了由衷的感謝。

警方提醒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撿拾他人遺忘物品拒絕歸還的屬於侵佔行為,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構成侵佔罪,撿到手機多次盜刷他人錢財也會構成盜竊罪!

網路支付要提升安全意識,請廣大群眾避免設定過於簡單的支付密碼,手機開啟小額免密支付時,應加強保管,避免丟失,丟失時要及時凍結賬戶和補辦手機卡,關閉免密支付,防止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

【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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