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才二年級就給同學寫情書,TA早戀了嗎?

“T老師,班上有同學給翔翔寫了一個結婚證““啊?”我驚訝著!“哈哈哈,我覺得很有意思!”翔翔媽媽邊說變笑著。我也一時竟不知如何回答“翔翔媽媽,看來翔翔在班上很受歡迎呀!”我開著玩笑並尷尬的說道。看來孩子們已經有喜歡、欣賞別人的意識了呢!

我家孩子才二年級就給同學寫情書,TA早戀了嗎?

作為班主任,聽說孩子們有這樣表達欣賞、喜歡的現象,我還蠻開心的。肯定有很多人會想:你們班孩子“早戀”了!你還挺高興嗎?你這個班媽怎麼當的?真不負責!還不趕緊制止和引導。

我是很高興,孩子們透過“結婚證”“情書”等方式其實背後不是正在表達他對同學的喜歡嗎?難道不是在欣賞別人身上的優點嗎?這不正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嗎?孩子們彼此欣賞、友愛相處,共同進步!但是我也很苦惱,是的,家長的“早戀”看法也值得深思。

孩子是否真的是早戀呢?我猜測“是的,他們至少有這樣的傾向”這樣的回答聲在家長心中是無疑的。而這個問題在我心中的回答是否定的。“怎麼會早戀呢?他們才幾歲啊?他們僅僅是很喜歡小朋友,覺得他學習成績好,覺得他經常得到老師表揚,覺得她很可愛,覺得她很善良……很欣賞他們身上的優點罷了!”

“那就讓他們公開自己的喜愛啊!”我的第一反應,這是好事啊,我要開一場班會就叫做“給你寫封情書吧!”

《墨菲定律》,其中有一段內容說,越是擔心發生或者害怕發生的事情就越是會發生。家長就是害怕孩子們產生戀愛思想,如果越是害怕,事情就越容易發生,就讓謠言止於公開。既然孩子們私下寫,說明孩子可能覺得表達對別人的欣賞、喜愛還是挺不好意思的,但是又會告知媽媽知道,說明孩子覺得此事還很有趣!那我們就在班級公開,不要偷偷摸摸,欣賞同學的優點就讓全班皆知,我要進行一場班會為孩子們“單純的喜愛”之情正名。

就這樣,我洋洋得意,覺得我的想法很正確,甚至還有點小創意。我迫不及待的把我的想法告訴了其他老師。

“你的想法很好,孩子們是表達喜歡了,不會畏畏縮縮了,但是戀愛也就是表達喜歡啊,這樣做你的目的是什麼? “公開戀愛”?這樣做之後家長是否能理解你的做法,他們是否就覺得孩子們沒有“早戀”?只是表達欣賞了?”

當我得到了這樣的反饋之後我立馬要開班會的勁頭立刻揭止,對,好像是沒有弄清楚我最根本的目的是什麼。

我反覆思考,難道我的目的就是讓孩子們用“情書”公開表達喜歡嗎?是賦予“情書”這樣表達方式的合理化?這就提出了更深的思考:明知他們沒有戀愛,只是一種表達欣賞的方式,但是我們所謂的“早戀”和孩子所利用 “情書”表達的喜愛的差異到底在哪裡?

我家孩子才二年級就給同學寫情書,TA早戀了嗎?

追本溯源,什麼是“戀愛”呢?戀愛是兩個人互相愛慕行動的表現。現代定義為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對於談“戀愛”,其中有一條非常重要的條件,那就是兩個人專一的感情,是一對一的一種穩定的專一行為。

孩子們才一、二年級,正處於學習欣賞別人的初始階段,他們欣賞的是可能是一群表現優異的人,有同性有異性,可以判斷他們不是我們成年人眼中的“談戀愛”。一對多的表達是否定他們談戀愛最重要的條件。那就改變原有計劃,讓孩子們一對多將班會主題變為“給你們寫封情書”好像更加接近我的目的。

我家孩子才二年級就給同學寫情書,TA早戀了嗎?

公開引導孩子們大膽表達欣賞、喜愛的感情,是直面解決了孩子不表達的問題,但他們依然還被籠罩在“戀愛”的氛圍中。

孩子表達喜愛很重要,如何恰當引導孩子表達喜愛更重要。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還在於我們的表達。我們一味的使用“情書”“戀愛”這樣成人化詞彙去描述這樣的現象只會給孩子倒灌戀愛的概念,無形之中會增加孩子對於戀愛的好奇。莫須有的主觀臆測怕是會慢慢成為客觀情況,我們反而成為了背後推手。

是的,孩子們只是沒有使用自己年齡階段的表達方式。我們也沒有換位思考,僅僅是用成年人視角描述了這個現象,年幼的孩子們又應該用適合自己年齡段的方式去表達自己對他人的欣賞、喜歡?

我家孩子才二年級就給同學寫情書,TA早戀了嗎?

低齡段孩子“喜愛之情”的表達不要吝嗇、更不要扼殺,如果家長將這種表達直接視之為“早戀”且刻板的視為這是會影響孩子學習、成長的“洪水猛獸”,諱莫如深,孩子再去大膽表達喜歡,大膽表達欣賞的感情也就被壓抑,這才會影響孩子後期的表達情感和健康成長。

喜歡要表達,成年人有成年人的關於感情的表達方式,有關於戀愛的相關用詞、行為;小朋友也有自己的表達喜歡和欣賞的詞彙和方式。如果二者交錯夾雜使用很容易讓孩子過早被拉入成人世界,容易造成誤解。孩子們獨立使用符合自己年齡段的用詞和方式去表達喜愛、欣賞,這才是恰當的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