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暴江歌母女女子終審獲刑一年,江歌母親:又恨又痛

“江歌案”已事發4年多,但江歌的母親仍在為自己和女兒“維權”。

5月13日,記者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瞭解到,安徽女子張冬寧因製作傳播侮辱江歌母女漫畫,二審法院安徽淮南中院5月10日作出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判處張冬寧犯尋釁滋事罪處有期徒刑1年的判決。張冬寧也成為對江歌母女實施網路暴力被判刑的第二人。

製作傳播侮辱江歌母女漫畫獲刑一年,二審維持原判

2016年11月,在日本留學的江歌在公寓門口被閨蜜劉暖曦(原名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裁判所宣判,經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領事部認證的該案裁判文書認定,陳世峰的殺人目標是劉暖曦而非江歌,江歌系在現場無辜被殺,陳世峰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最終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該案引起了網民的廣泛關注。

根據江歌母親江秋蓮提供的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5月10日作出的判決材料顯示,一審法院認定,2017年時,陳世峰獲刑20年,江秋蓮透過微博釋出“尋求群眾對行兇人判處死刑的簽名活動”。出生於1997年的張冬寧在網上看到該資訊,為發洩個人情緒,便自己畫出侮辱、諷刺江秋蓮及其女兒的漫畫,並先後用“烏拉那拉秋蓮”“葉赫那拉秋蓮”等多個暱稱的微博賬號將漫畫釋出至網路,其中透過“葉赫那拉秋蓮”微博賬號釋出的微博即被轉發一千五百餘次,被點選瀏覽一千餘萬次,給被害人生活造成惡劣影響,也混淆了公眾視聽,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一審法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認為,張冬寧利用資訊網路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判張冬寧犯尋釁滋事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張冬寧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網暴江歌母女女子終審獲刑一年,江歌母親:又恨又痛

↑淮南市中院刑事裁定書 圖據“江歌媽媽微信公眾號”

2021年5月10日,安徽淮南中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江歌母親:兩名年輕網友獲刑她心情複雜

記者瞭解到,張冬寧是因對江歌母女實施網路暴力被判刑的第二人。此前,網民譚斌因在微博釋出與江歌案有關的文章及漫畫,被江秋蓮以侮辱罪、誹謗罪訴至法院,譚斌因此獲刑。

上海二中院就曾公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譚斌侮辱、誹謗一案的二審判決結果。經上海二中院審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譚斌透過新浪微博賬號“Posh-Bin”,釋出系列與江歌案有關的文章及漫畫,公然醜化江秋蓮形象,侮辱江秋蓮人格。

網暴江歌母女女子終審獲刑一年,江歌母親:又恨又痛

↑江秋蓮訴譚斌侮辱、誹謗案二審線上庭審現場

上海二中院認為,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網民應當尊重權利應有的法律界限,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譚斌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殺事件後,非但不表同情,而是從2018年起透過網路對原本素不相識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蓮進行侮辱、誹謗,公然貶低、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依法應予數罪併罰。上海二中院維持了一審法院上海普陀法院對譚斌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的判決結果。

江秋蓮告訴記者,雖然譚斌和張冬寧兩人均已獲刑,但她的心情很複雜。“首先任何傷害我歌兒的人,我都不會放棄追責,否則,我對不起歌兒喊我一聲媽媽。其次,譚斌、張冬寧,都是年紀輕輕就坐牢,我又恨又痛。我母女與他們素不相識,對他們沒有任何傷害,他們卻要傷害我們,我想不通。可他們這麼年輕去坐牢,一輩子的汙點,為什麼要這麼做?”

江秋蓮還表示,雖然維權令她身心疲憊,“但還是不能動搖我維權懲惡的決心。”

今年4月15日,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方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期宣判。

編輯:高暢韻 馬少劍

統籌:王長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