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把“完全成年”年齡降到18歲,2023年施行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臺灣“行政院”13日透過38項關於調降成年年齡的相關修法草案,18歲就算“完全成年”。

臺灣現行“民法”規定年滿20歲才成年,在這之前買車買房、申辦手機號、銀行開戶、辦信用卡,都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則由監護人的父母代為處理。13日,臺“行政院”透過修法草案,涉及的38項青年權益調整到18歲,其中包括“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男女結(訂)婚年齡”,將男女訂婚年齡都定為17歲(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15歲)、結婚年齡均為18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根據“行政院”簡報,未來修法在“立法院”通過後,18歲就可以自己買手機、結婚、租房子、申辦信用卡,甚至擔任公司發起人等。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

“政務委員”羅秉成稱,調降成年年齡是因為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都將成年年齡定為18歲,這是國際潮流,2018年日本也修法將成年年齡透過為18歲,並有4年過渡期,預計2022年施行。另外,過去“民法”與“刑法”的刑事完全年齡有落差,導致權責不相當,因此這次修法將之齊平。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稱,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調整為18歲,符合現代人的思維及兩性婚姻平權,並與國際接軌。(張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