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廣場舞神器”“震樓神器”熱賣,用它解決噪音合法嗎?

近日,網上有一條短影片引發熱議。影片中,來自廣西南寧的拍攝者李先生拿出一個形似手電筒的物件,朝著不遠處廣場上正在熱舞的阿姨們一按,音響瞬間就像嗓子“啞了”一樣,沒有了聲音。阿姨們圍著音響除錯無果,以為音響壞了,只好陸續離開。

“反廣場舞神器”“震樓神器”熱賣,用它解決噪音合法嗎?

電商平臺上銷售的“反廣場舞神器”。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近年來,廣場舞成為很多市民熱衷的健身方式,而廣場舞噪聲擾民的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影片中的所謂“反廣場舞神器”是什麼原理?用“神器”解決噪聲問題合法嗎?

“反廣場舞神器”原理:透過放大發射功率,遠距離遙控

總檯記者在多個網購平臺輸入“反廣場舞神器”“反廣場舞遮蔽器”等關鍵詞,可以搜到大量售賣連結,價格在幾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賣家告訴記者,他們的客戶遍佈全國。

所謂的“反廣場舞神器”就像一款小型手電筒,本質是一個大功率遙控器,工作原理是透過散射或吸收紅外光、改變目標的紅外發射特性,擾亂或破壞廣場舞音響的使用效能。

總檯記者注意到,賣家售賣時多將產品稱為“廣場舞音響剋星”,相關連結介紹中顯示:其產品有單發射管和7發射管,後者發射功率更大、距離更遠。7個大功率發射管爆發出強悍的發射能力,發出的紅外線遙控訊號肉眼不可見,只有照相機才能捕捉到。

“反廣場舞神器”“震樓神器”熱賣,用它解決噪音合法嗎?

針對這種產品的工作原理,廣西南寧市無線電檢測中心安全科科長李翔對總檯記者表示,“干擾器類似於遙控器型別的發射裝置,透過放大發射功率,可以遠距離遙控相關裝置,它的遙控範圍比較有限,通常是特定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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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涉及到電子訊號遮蔽相關法規,不允許公開售賣

河南安陽市公安局北關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徐濤曾在基層派出所工作多年,他告訴記者,對於在廣場上進行唱歌、跳舞等娛樂健身活動產生的噪聲,公安機關會積極會同街道社群等部門開展教育勸導工作,爭取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部門的配合,開展聯合治理。

“通常做法是民警趕到現場,和召集人溝通,把聲音調低或換個地方,不要在小區附近或緊鄰人多的地方,以防影響別人。”

使用“反廣場舞神器”干擾他人音響是否合法?在徐濤看來,反廣場舞神器的售賣,涉及電子訊號遮蔽的相關法規,正常情況下,有關部門是不允許在市場上公開售賣的。

徐濤表示,從法律角度,要看出售的商品有沒有相關資質。“正常情況下,國家不允許出售這種東西,因為它牽涉到電子訊號遮蔽。就像考試時,在考試周邊賣的訊號發射器,這都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出售我覺得是不正規的,即便構不成違法犯罪,也會違反市場監管的相關法律規定。”

律師:“神器”可能帶來法律風險

噪聲糾紛雖有法可依,但難從根本解決

有律師表示,使用“反廣場舞神器”同樣可能帶來法律風險,主要還要看“神器”的性質,若該“神器”屬於無線電訊號的一種,就涉及無線電管理條例等規定,可能涉嫌違規使用。

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竇冬辰認為,我國對噪聲汙染有相關法規的約束,根據法律規定,白天最高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最高不得超過45分貝。但在現實生活中,相關法律的應用有現實問題。

竇冬辰表示,在現實生活中,一旦聲音超過法定限度侵擾了周邊居民,受侵害的人也無法及時有效地維權。如選擇向法院起訴,也可能因不符合立案條件而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因此,這類糾紛雖然有法可依,但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矛盾。

竇冬辰認為,一方面人們有娛樂健身的權利,大家可以透過跳廣場舞的方式進行文體活動;另一方面,其他的人也有休息和保持安寧的權利。在行使自身權利的同時,也要負擔必要的容忍他人行使權利的義務。

專家:相關售賣監管目前處於空白

噪聲汙染糾紛將得到更合理處置

而在全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國家庫)專家、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丁巖林看來,對“反廣場舞神器”售賣的監管,目前處於空白地帶。

丁巖林認為,《無線電管理條例》裡主要是針對頻譜資源的問題。“干擾無線電一般干擾的是依法進行的無線電,就是電臺,還有一些無線通訊裝置。從目前來判斷,《無線電管理條例》應該是用不上的。如果說是干擾的話,必須是干擾依法進行的東西,透過行政管理,難度比較大。”

丁巖林表示,修訂後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將於2022年6月5日起施行,類似噪聲汙染糾紛將得到更合理的處置。

“這次修改後的規定比較細,就是要控制聲音和音量,不要給他人造成一定的干擾。如果造成的話,公安機關來管理。還提到了在廣場或者說比較集中的這些區域,可以設定噪聲的監測儀器,實時顯現噪聲的分貝值,到時候如果超的話,公安機關就可以提前介入,如果不聽規勸,公安還有處罰措施,可以透過行政管理來解決。”

使用“震樓神器”是否合法?

生活中,除了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樓上樓下噪聲問題也是影響鄰里關係的重要因素,而震樓器便成了不少人的無奈選擇。那麼,這種“震樓神器”真能解決噪聲問題嗎,使用“震樓神器”是否合法?

“反廣場舞神器”“震樓神器”熱賣,用它解決噪音合法嗎?

網路截圖

據瞭解,震樓器即振動馬達,早在2015年便有電商將其當作可以對付樓上樓下噪聲的“神器”售賣。記者透過檢索發現,目前售賣的店家仍不在少數。據客服介紹,裝置透過接觸地板或者天花板,可以將聲音無衰減地傳遞到樓上或者樓下。

經記者調查,目前市場上賣的大部分“震樓神器”對樓上樓下都有效果,有小部分還可對隔壁使用。經過更新換代,“震樓神器”主要有三種:一種是木柄橡膠錘子,透過調整敲擊方向,樓上樓下隔壁都可以聽到;一種是共振音響,可以放置在地面或者用雙面膠貼在天花板上;還有一種是配有主機、支撐杆、底座的震樓器,杆子高度3米左右,可調節。除第一種外,其他兩種都可以透過遙控器等裝置設定敲擊模式、調節音量大小,即使不在家也可以遠端操控。

透過客服傳送的演示影片,記者發現這些“震樓神器”能夠產生巨大的噪聲,即使距離震源較遠的房間仍能清晰地聽到。在商品連結下方,有許多買家回覆稱,“鄰居太煩人,晚上好好招待他們”,“震了好幾天,樓上終於受不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為了反抗鄰居噪聲汙染的行為,也會給自己帶來傷害。雖然有賣家稱,一些“震樓神器”設有可以減少對自家影響的隔振板,但很多買家表示並沒有什麼用,“樓上聽多大聲你也要忍受多大聲”,實則“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對此,北京市凱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天萍認為,使用“震樓神器”涉嫌違法,這種裝置的目的就是製造噪聲、互相報復。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鄰里間應當和睦相處、相互理解,對因噪聲產生的糾紛,應當透過理性方式進行溝通,協商解決。”趙天萍說,如果協商不成,也應固定證據,透過訴訟方式合法解決糾紛,使用“震樓神器”的行為非但不能徹底解決問題,還容易引發新的糾紛,使自己從受害人變為侵權人。

“‘震樓神器’的生產和流通往往都沒有產品批文和許可證,因此銷售這種裝置也是違法的,而且賣家以‘噪聲反擊’為賣點,有違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趙天萍認為。

(來源:瀟湘晨報、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