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遇查後兩次衝卡還撞擊警車,這個司機被判刑1年9個月!

新民晚報訊(通訊員 潘穎 記者 孫雲)遇到交警查酒駕,先駕車逃竄兩次衝卡,後又不顧阻攔開車衝撞警車,這個司機實在囂張。近日,該司機王某因襲警罪、危險駕駛罪被松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今年8月,王某約了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席間每人喝了約三瓶啤酒。散場時,王某明知酒後不能駕車,依舊“盛情”邀請幾名同行人上車,表示要送他們回家。車開出去沒多遠就看到前後有民警設卡檢查酒駕,王某卻對此視若無睹,直接衝了過去。民警見狀連忙駕駛警車追截,並通知第二道卡口的負責民警配合攔截,但王某還是徑直衝過了第二道卡口,又開上了高速。

追截的民警與王某並行,意圖攔截,並不斷透過警車喇叭喊話要求其停車,沒想到王某不僅對警告置若罔聞,甚至還直接駕車撞擊警車,致使警車右側被剮蹭,右側後視鏡斷裂。之後,王某開下高速,放下一名同行者後又繼續行駛,同車其餘三人因擔心出事,在王某車速放慢的過程中合力拉住手剎才終於讓車停下,隨後趕來的民警很快控制了王某。

酒駕遇查後兩次衝卡還撞擊警車,這個司機被判刑1年9個月!

圖說:警車右側被剮蹭。松江檢察院供圖

經鑑定,案發時王某血樣中的乙醇濃度為2。02mg/ml,已達到醉酒狀態,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同時經檢視監控、執法記錄儀影片等相關證據,承辦檢察官認為,案發時,民警執行職務的過程均符合規定,而王某明知自己酒駕仍不顧警告,駕車碰撞警車,並造成物損4000餘元,其行為屬於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已構成襲警罪。

經松江區檢察院以襲警罪、危險駕駛罪對王某提起公訴,松江區法院近日依法判決王某犯襲警罪、危險駕駛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