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立法|禁止擅自改變科研產業用地性質河南立法保障中原科技城科研用地

河南省人大融媒體中心訊(記者 席茜)11月26日,《河南省中原科技城總體規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透過。該《條例》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切口”立法保障中原科技城科研用地

據悉,《條例》採用“小切口”立法,不分章節,共9條,圍繞規劃的編制原則、主體、內容和程式等問題進行規範,透過立法加強中原科技城總體規劃管理,保障中原科技城科研用地,發揮中原科技城在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中的引領作用,建設國家創新高地。

禁止擅自改變科研產業用地性質

關於規劃的性質,《條例》明確,中原科技城總體規劃是指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針對科技創新特定區域、保障中原科技城發展的專項規劃。

為統籌佈局科技創新叢集,《條例》規定了規劃編制應當保障中原科技城的目標、產業、用地,特別強調要最佳化用地結構,保障科研用地最大化,配套用地最小化,併為中原科技城未來發展預留充足科研用地。

同時,《條例》規定中原科技城總體規劃應當將科研產業用地列入強制性內容,禁止擅自改變科研產業用地性質。

關於編制的主體,《條例》規定中原科技城總體規劃由鄭州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經依法批准後,疊加到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

此外,《條例》還對中原科技城規劃的制定、修改、報批設定了嚴格程式。

編輯:席茜

【來源:河南省人大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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