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知道的:遭遇家庭暴力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你需要知道的:遭遇家庭暴力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2年6月,最高法釋出了《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的制定,是對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中關於人身安全保護方面更加細緻的補充。

我們接下來將結合民法典及反家庭暴力法,詳細解析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解析:當事人因遭受

家庭暴力

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二、當事人無法自己申請的,誰可以代為申請?

解析: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因年老、殘疾、重病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其

近親屬、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救助管理機構

等可以代為申請。

三、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解析:家庭成員之間以

凍餓

或者經常性

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

等方式實施的身體或者

精神侵害

行為,應當認定為家庭暴力。

四、遇到家庭暴力,你需要收集什麼證據?

解析:你應當儲存或收集以下證據,方能在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中掌握先機。

1。公安機關出具的

家庭暴力告誡書、行政處罰決定書

2。公安機關的

出警記錄、

訊問筆錄、詢問筆錄、接警記錄、報警回執

等;

3。施暴者曾經出具過的

悔過書或者保證書

等;

4。記錄家暴或調解過程中的

錄音、錄影

等視聽材料;

5。與施暴者之間的

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微信

等實時通訊資訊;

6。醫療機構的

診斷記錄

7。當事人所在單位、民政部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救助管理機構、反家暴社會公益機構等單位收到投訴、反映或者求助的記錄;

8。子女、親友或鄰居提供的

證人證言

等;

9。司法鑑定部門出具的傷情鑑定意見。

五、當事人自己的過錯導致遭遇家暴也可以申請嗎?

解析:當然可以,司法解釋規定,申請人有過錯的,不影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六、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措施有哪些?

解析:法院可採取的具體措施有以下幾種。

1。

禁止施暴者騷擾、跟蹤、接觸

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2。責令施暴者

遷出

申請人的住所;

3。禁止被申請人

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

等方式侮辱、誹謗、威脅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4。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的

住所、學校、工作單位等經常出入場所的一定範圍內

從事可能影響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正常生活、學習、工作的活動。

七、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什麼後果?

解析:根據司法解釋規定,施暴者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

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定罪處罰。

八、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上訴嗎?

解析:人身安全保護令屬於不準予上訴的裁定,裁定一經發出,即時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對裁定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全文完,感謝您的耐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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