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有一個偏愛:喜歡熱鬧和有趣的事,對有無意義興趣不大

人性有一個偏愛:喜歡熱鬧和有趣的事,對有無意義興趣不大

前幾天看一個談話類節目,其中的嘉賓談到一個觀點,講到若出一本書,寫的全是時興的有趣的話題,讀者就多,你一本正經坐下來做研究狀,洋洋灑灑寫出一本知識哲理性作品,別人卻不感興趣,很少有人看。

這個嘉賓的說法,給人以啟示和思考,人性似乎偏愛一些熱鬧和有趣的事情,而對純知識性的事物則興趣沒有前者那麼大,這話不知道是否有以偏概全之嫌,但就日常觀察,似乎就是這樣的情況。

自媒體平臺也罷,傳統媒體也好,其實都要找一些可讀性強,大多數人感興趣的話題來呈現於頁面,這裡就有一個問題,多數人感興趣的話題,跟重要的話題,是不是可以劃等號?

人性有一個偏愛:喜歡熱鬧和有趣的事,對有無意義興趣不大

這個問題不能往深裡想,想得太多的話,會變成一個哲學問題,什麼是重要的話題,這就又很複雜了,大多數人感興趣,這難道不重要嗎?是啊,若有人這麼問你,你很難回答上來什麼。

如果把“重要”理解為“有用”的話,那麼為了使問題清晰起來,我再梳理一下我的問題,即是大多數人對有趣的問題感興趣,而不管這個事情是不是有用,是不是重要。換句話說,有趣就好,有用無用,那是很次要的。

舉例來說,一篇文章,一個標題,最有用和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直抒胸臆,把核心觀點濃縮在標題中,這樣即便沒有細看全文,其主旨已瞭然於心。但現實的情況不是這樣的,而是在標題上窮盡心思,隱含主旨,勾起好奇,但就是不告訴你核心,就是為了讓你欲罷不能,點選開啟,這樣才算圓滿。

一些有趣但無意義的內容,只要有趣,搞笑,便也可以佔據大多數人的時間,不過反過來想,誰又敢武斷地定義有趣就不是有用呢?這麼一想,也能理解了。但是這種有用之物,似乎不能太多,全是此類的話,那真不知其可也。

人性有一個偏愛:喜歡熱鬧和有趣的事,對有無意義興趣不大

一些搞笑的通俗乃至庸俗的熱點,都是人群追逐的標的,人性如果全部不加約束,任其按著自身的感受來追求和體會外界的話,會成什麼狀態,不言而喻,只能出現一個結果,越俗的東西越雅。但那時真雅嗎?

所以,除了人性自身形成的熱點外,創造一些熱點,引匯出一些熱點,把一些有用的知識性內容塑造成熱點,似乎也是說得過去的,這就像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關係,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都應該發揮作用,如果偏於一方太甚,都不可能出現可喜的局面。

如果人性偏愛有趣而忽視有用的說法能夠成立,那麼給重要而有用的這一部分以適度的傾斜和關注,似乎是講得通的,也是合乎情理的。至於興趣那一部分,不需要扶持,它天然存在,自然瘋長,極其旺盛,只是“有用”這一塊,總顯得冷清僻靜,如果不給其一些關注,有用也無用了。所以,總得來說,平衡很重要,哪頭重,就減一減,哪頭輕,就加一加。

人性有一個偏愛:喜歡熱鬧和有趣的事,對有無意義興趣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