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抓拍機動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後果,保護駕乘人員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法律法規,宜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於2022年9月23日起在宜城市轄區內對機動車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和處罰,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抓拍處罰專案:

機動車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

二、處罰依據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1條、

第90條,〈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8條第4項之規定,處50元罰款,扣一分,違法行為程式碼:11200。

2、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89條,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4條之規定,

處10元罰款,違法行為程式碼:30190。

三、抓拍地點:

沿堤街、自忠路、文昌路、襄沙大道、振興大道、南街、西街、新建街、東街

特此公告。

宜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9月15日

【來源:宜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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