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恐怖,挖陵墓之前為什麼要燒香做法事,是迷信嗎?當然不是

禁止盜墓的法律,在先秦應當已經出現。如

《呂氏春秋》

中寫道,當時對於“奸人”盜墓,已經有“以嚴威重罪禁之”的懲罰措施。

《淮南子》

說到刑法有“竊盜者刑”,“發墓者誅”的內容。

《魏書》

記載,北魏文成帝出巡,看到“有故冢毀廢”,詔曰:“自今有穿毀墳隴者斬之!這也是“穿毀”冢墓已經被法令嚴厲禁止的證明。唐代法律包括制裁盜墓行為的內容。

《唐律疏議》

有關於對“發冢”者處以刑罰的明確規定,例如:“諸發冢者,加役流;已開棺槨者,絞;發而未徹者,徒三年。”透過刑法的內容,可知王族貴戚的墳墓,受到特殊的保護。而看守者在盜墓現象發生後也要受到嚴厲處罰,也是值得注意的。從

《明史》

的記載看,當時法律有嚴治“盜墓之罪”的原則。而

《大清律例》

有關於“發冢”的內容,對36種情形分別處罪。其條例計22條,內容備極詳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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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墓,在古代絕對是一個恐怖的字眼,人們對掘墓者的不恥程度,甚至比盜墓者還來得咬牙切齒,因為這種人是不尊重自己的祖先的十惡不赦之徒,所以要“斬立決”盜墓賊又稱

摸金校尉

長沙話

土夫子

。以盜竊古人墓葬中的財寶為職業的人。古往今來,各朝各代都有。他們一般 白天抓兔踩點 晚上偷文物。古人“

事死如事生

”,認為人死後會到另一個世界中,繼續生前的享受,因而十分重視自己的墓葬的規格和陪葬品的檔次。有地位的達官貴族,死後的陪葬品一般都十分豐富。歷代對

盜墓者

看法都是否定的,認為傷天害理,立法中對盜墓者的懲罰也是極為嚴厲的。但是,在價值驚人的隨葬品的誘惑面前,還是有一些人鋌而走險,甚至世代經營,形成獨特的盜墓技術。在許多西方電影中也不難發現對盜墓者技術的稱頌,如《

古墓麗影

》《

國家寶藏

》等。從某種程度上講,盜墓賊的盜墓技術是領先於官方的考古發掘技術的。許多文物品種,都是盜墓者最先發現的,如甲骨文;許多考古技術也是盜墓者最先發明的,如著名的“

洛陽鏟

”。

太恐怖,挖陵墓之前為什麼要燒香做法事,是迷信嗎?當然不是

盜墓,是一個十分詭異的行業,有許多常人難以想到難以理解的“規矩”。有了祖師爺,設立了行業神,那不是光嘴上說說的,而是要有崇拜行為的,這就要燒香供奉。盜墓賊供奉神靈有講究,燒香時自然也有規矩。盜墓,是一個十分詭異的行業,有許多常人難以想到難以理解的“規矩”。有了祖師爺,設立了行業神,那不是光嘴上說說的,而是要有崇拜行為的,這就要燒香供奉。盜墓賊供奉神靈有講究,燒香時自然也有規矩。在墓地燒香拜什麼?拜土地爺。在民間信仰中,土地爺也叫土地公,是民眾供奉最普遍的神靈之一,過去每村每莊都會設一座土地廟。但是,在陰間冥界諸神中,土地爺的“行政級別”卻是最低。雖然如此,盜墓賊卻不敢小看土地爺。盜墓都是土裡刨食,不把掌管地下“行政事務”的最高領導搞定是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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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多少支香也是有說法的,即所謂“神三鬼四”,給神靈燒三炷香或三支香,祭拜鬼神則燒四炷香或四支香。盜墓賊下鏟一般燒幾炷香?一旦下鏟,就要驚動墓主這尊“鬼”了,正常理解是燒四炷香,以祈求平安。但從筆者瞭解到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都是三炷,為什麼?把“鬼”當神敬了。還有一般只燒一炷香。為什麼?心意到了就好,不在乎幾炷。挖墓燒香,可能不少人認為是一種迷信,其實不能完全這麼理解。這種行為其實是信仰文化的一部分,即便正規考古,往往也會“燒燒”的。至於盜墓,本來做的就是鬼事,為了圖個心安,更要燒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