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出臺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助力殘疾人就業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邵玉姿

日前,河北省滄州市出臺《滄州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以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物件,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計劃,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益,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

《方案》明確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建立市、縣兩級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統計制度,制定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專案推進計劃,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級及以上殘聯機關幹部隊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殘疾人。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方案》提出實施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國有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社會責任,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業務範圍覆蓋較廣、崗位較多的國有企業,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2023年起,國有企業每年應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並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定期公示。

《方案》明確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開展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活動,組織一批頭部平臺、電商、快遞等新就業形態企業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

《方案》要求實施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根據職責分工為其提供更具針對性的重點幫扶。

《方案》強調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落實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幫助納入防止返貧監測物件中的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就業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幫扶車間和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按規定透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支援,鼓勵吸納殘疾人務工。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就業,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脫貧納入防止返貧監測範圍的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

針對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方案》要求各地建立部門間殘疾人大學生資訊交換機制,準確掌握在校殘疾人大學生資料,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檯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

此外,《方案》強調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用人單位參與培訓體系建設,引導職業院校積極開發面向殘疾人的就業創業培訓專案,分類開展精準培訓。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依託企業、職業院校和社會機構等,建立一批市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