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有多生猛,嚇得曾志偉的父親至死都不敢回香港

提到香港製作的反腐影視劇,必然離不開香港廉政公署這座大山。香港廉政公署自1974年建立以來,僅僅只用了十年時間,就將香港實現了從嚴重腐敗到高度廉潔的轉變。四十多年過去了,如今的香港,公平、正義、誠信已經成為了香港人共同的核心價值觀。

近日,一部由黃國強執導,黃宗澤、吳卓羲、王浩信、譚俊彥、胡定欣、蔡思貝、黃智雯、林夏薇、陳展鵬、黃智賢、郭政鴻主演的罪案題材網路劇《廉政狙擊》正式登陸某酷影片。該劇集結了香港中生代頂配陣容與高水準的製作班底,以純正的港味演繹了反貪掃黑犯罪題材作品,也再一次將香港廉政公署的信仰和忠誠展現到廣大觀眾面前。

香港廉政公署有多生猛,嚇得曾志偉的父親至死都不敢回香港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香港已經從貿易中轉港過渡到了亞洲製造中心。隨著加工製造業的高速發展,香港人口不斷膨脹,社會資源逐漸難以滿足民眾的需求。滿街都是無業遊民和站街女,地下幫派和警員公開勒索、收黑錢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公職人員受賄已經成為了其生活的一部分,醫生要“紅包”,消防人員到場火災現場,如果沒能收到”茶水“錢,就不會救火,就連醫院的清潔工也需要病人“打賞”。這其中,貪腐最嚴重的香港警界,幾乎到了無人不貪的地步。曾經有這麼一名警員說:貪汙在香港警察隊伍裡已經成為了一種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覺、白天起床、刷牙一樣自然。

當時香港警界有名震天下的四大華人探長,呂樂、藍剛、韓森、顏雄,他們在為香港市民剗惡鋤奸的同時,又是香港地下幫派和毒販的保護傘,在香港建立起了一個由他們控制的灰色帝國。著名影星曾志偉的父親曾啟榮就曾經是呂樂手下的得力干將

而將香港這塊遮羞布徹底撕下的,是轟動香港一時的“葛柏事件”。1973年,時任香港總警司的葛柏被人舉報名下有430多萬港幣不能說明其來源,這相當於他任職21年來總收入的6倍。警方要求葛柏一週內向民眾解釋清其財產來源,誰料想,葛柏卻利用在警司的關係,逃往了英國。這一事件,引發了香港大批學生和市民在維爾利亞公園裡集會,打出“反貪汙、捉葛柏”的標題,要求香港政府將葛柏捉拿歸案。

香港廉政公署有多生猛,嚇得曾志偉的父親至死都不敢回香港

當時的香港總督是麥理浩。麥理浩出生於蘇格蘭,曾經是英國外交大臣布朗的秘書。1967年,麥理浩把英國首相威爾遜發給美國總統約翰遜的一份機密電報帶回家,不小心遺留在了一家銀行的櫃檯上。事後,英國政府懷疑麥理浩是蘇聯派遣到威爾遜工黨政府裡的間諜,下令徹查麥理浩。在威爾遜和布朗的擔保下,麥理浩雖然沒有被追責,但是也失去了給布朗當秘書的機會,被派往越南、丹麥擔任大使,並於1971年調往香港,成為了香港第25任總督。

麥理浩初任香港總督的時候,香港社會各方面的狀況都不容樂觀。特別是1973年香港受石油危機和通貨膨脹的影響,香港經濟出現了嚴重的衰退,成為了二戰以後繼禁運引起的商業蕭條之後,又一次經濟大蕭條。

對於香港來說,麥理浩無疑是一位優秀的政治家。根據近些年解密的資料顯示,麥理浩上臺之後,針對香港作出了短期發展和長遠發展的規劃,甚至在“長遠規劃”部分還提出了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把香港各方面的發展遠遠拋離中國內地的水平,為英國創造與中國討價還價的資本。

維多利亞公園裡的遊行示威,讓剛剛就任一年半的麥理浩總督意識到,要想平息這場反貪風波,必須成立一個獨立的立法調查機構,就葛柏潛逃一事展開調查。麥理浩在立法會上說:葛柏逃跑之後,兩個問題突顯出來,一是貪汙的規模比我想象的嚴重;二是負責調查和檢舉貪汙的人士認為,除《防止賄賂條例》之外,還缺乏其他法律武器和公眾希望及形勢所需要的必要設施。我認為,必要成立一個嶄新的機構,由德高望重的人員領導,全力打擊貪汙,換回公眾的信心。公眾對一個與任何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在內,毫無聯絡而完全獨立的組織較具信心。

1974年2月,隨著《防止賄賂條例(修訂)》和《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的釋出,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原本設立在警察內部的反貪汙辦公室隨之被取消。

香港廉政公署有多生猛,嚇得曾志偉的父親至死都不敢回香港

新成立的香港廉政公署自成立之初,便強調其獨立性,廉政專員由香港總督委派,直屬於香港總督,並且只對總督負責,其他任務機構、任何人,都無權干涉廉政專員的工作。

香港廉政公署為了辦好葛柏案,成立了由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彭定國與執行處副處長夏烈、兩名執行處助理處長組成的特別調查小組,克服重重困難,最終掌握了葛柏在1971年3月收受25000元港幣鉅額賄賂,幫助華籍警司鄭漢權出任灣仔區警司的犯罪事實。葛柏做夢也想不到,在自己出逃兩年後,自己就在成立僅兩個半月的廉政公署辦案人員的押解下,返回到了香港。由於葛柏從案發到歸案,已經過去了兩年多,很多證據缺失,葛柏的絕大部分財產來源根本無法查清,只能根據查實的證據判處葛柏有期徒刑四年。

雖然市民和媒體認為對葛柏的判決太輕,但是多數市民也認為,香港廉政公署能夠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讓葛柏鋃鐺入獄,已經是香港司法的進步。

葛柏案完結以後,香港廉政公署對警察系統進行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清洗”行動,香港四大華人探長呂樂等人構築的灰色大廈轟然倒塌。呂樂及曾志偉的父親曾啟榮倉皇出逃。曾啟榮逃到了與香港沒有引渡條例的臺灣,而他在香港九龍的房地產也悉數被港府沒收。由於香港廉政公署對他們簽發的通緝令終身有效,直至2011年1月17日,曾啟榮在臺灣病逝,他都沒敢再踏入香港一步。而同樣逃往臺灣的韓森,即便他於1999年已經病逝,香港廉政公署依然沒有放棄追討其在任時期貪汙的款項,直到2006年其家屬願意交出約1。4萬港元的資產,才完成對“韓森”案的終結。

香港廉政公署有多生猛,嚇得曾志偉的父親至死都不敢回香港

香港迴歸以後,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廉政公署仍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全權獨立處理一切反貪工作的機構,不受任何人的指揮和管轄。2008年,香港立法會又通過了對《防止賄賂條例》的修訂,賦予了香港廉政公署新的調查權力,將原來不受規管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也納入條例規管範疇。

2012年8月,香港廉政公署對前任特首曾蔭權因公款入住超標準豪華酒店、搭乘富商私人飛機和遊艇、接受饋贈等行為進行了調查,曾蔭權成為了香港歷史上第一個因為貪汙而被廉政公署調查的行政長官。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加強對權力執行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完善地反腐保障機構,香港廉政公署為我們內地的反腐倡廉制度提供了寶貴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