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的3種會計處理方式(基礎知識)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3

種會計處理方式:

通常

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

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

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併

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但是,如果

房地產開發企業

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開發成本

如果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建造

對外出租

的商鋪或者寫字樓等,則需確認

投資性房地產

,記入

“投資性房地產”

科目,下面對這三種情況舉例講解。

第(1)種情況,記入“無形資產”科目。

例題1:

甲企業第

1

年初花費

100

萬元獲得一項土地使用權,建造廠房用,可使用

50

年,無殘值。第

1

年末廠房建設完畢並立即投入生產使用,支付建設費

500

萬元。廠房

殘值

2

萬元,可使用

20

,年限平均法折舊。求第

1

年和第

2

年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的相關賬務處理。不考慮相關稅費。

第1年初:

借:

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第1年末:

借:

在建工程 2

貸:累計攤銷

2

借:

在建工程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借:固定資產

502

貸:

在建工程 502

解讀:

①筆會計分錄,第1年初購買土地使用權,花費了100萬元,因為是企業自己建廠房自用,所以記入“無形資產”科目。

②筆會計分錄,土地使用權在第1年使用的目的就是建造廠房,為建造廠房做出了貢獻,所以其價值的減少(累計攤銷=100/50=2萬元)的代價記入“在建工程”。資源耗費是一種代價,土地使用權可以使用50年,使用1年,就需要減少1年的價值,為哪個專案做出了貢獻,就要記入到對應的科目裡去。

③筆會計分錄,建造固定資產花費的建造成本500萬元,記入在建工程。

④筆會計分錄是固定資產完工,完工總成本502萬元(500+2),需要從“在建工程”結轉到“固定資產”科目。

第2年末:

①借:

製造費用 2

貸:

累計攤銷

2

②借:

製造費用 25

貸:

累計折舊

25

解讀:

①筆會計分錄是無形資產攤銷的分錄。由於廠房已經完工,那麼此時土地使用權做的貢獻在哪裡呢?因為廠房已經開始投入使用,並進行產品生產,所以

土地使用權

此時就

為產品的生產

做出了貢獻,所以應該記入到

“製造費用”科目中。第②筆會計分錄,固定資產每年的折舊=(502-2)

÷

20=25萬元,廠房為了產品生產用,所以其折舊也記入到“製造費用”科目中。

第(2)種情況,記入“開發成本”科目。

例題2:

甲是投資性房地產企業,花費

800萬元獲得一塊開發地的土地使用權50年,準備建造商品房銷售。

借:

開發成本

——土地使用權 800

貸:銀行存款

800

解讀:

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比較特殊,需要記入開發成本科目。因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就是商品房,商品房建造完成後是為了銷售,商品房是其

“生產”的主要產品,所以為“生產”產品耗費的代價就記入到產品的成本中,即記入“

開發成本

”科目,待商品建造好以後,再轉入到“

開發產品

”科目中。

第(3)種情況,記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

例題3:

甲企業花費

800萬元獲得土地使用權,準備

用於出租

借:

投資性房地產

——土地使用權 800

貸:銀行存款

800

解讀:

用於出租的土地使用權記入到

“投資性房地產”科目,關於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將會在其他文章中詳細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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