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儒內法,只是部分人冠冕堂皇的自譽

中國自漢代以來,直至滿清覆滅,漫長的封建社會歷史之中,各個王朝所採取的治國之術多是外表寬仁,內行嚴法。既親民愛人,也重刑重罰。如有些人所言:外儒內法。

在史料《漢書·元帝紀》中漢宣帝劉病已對其太子劉奭批評:“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也貌似有儒法結合的意思。

但實際上,深入來看外儒內法這個提法本就不正確,因為儒家天然就有短板——明於人性而暗於法性。而在歷史中的表現又多於滯後。所以,讓儒與法結合是不可能的,是個偽定論。

為什麼儒家會是明於人性,暗於法性?

先說何為明於人性,暗於法性。前者的意思是指儒家熟稔於天人感應,深得進退玄機。後者的意思是指儒家愚於名分權益之辯,昧於細易變化之理。

外儒內法,只是部分人冠冕堂皇的自譽

所謂熟稔天人感應,深得進退玄機。就是說,儒家的種種學說、思想、觀點,是以依賴人自身的探索和發展為核心,透過人對自己和外在世界變化所產生的感知與洞察,得出所想所悟。然後在立身、處世、治功方面做出成就建樹。

比如《象傳》中的孔子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意即天以變化而強,地以包容而厚。當人類得知天地之性狀的內在之道後,何不效仿學習?而對於君子如若順應,學之又焉有不出之理?

還有荀子所言: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雖有槁暴,不復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透過對外在事物的前進變化,得出人之所以進步也是如此,亦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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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孟子這邊則更進一步提出了人要成功應該如何做的方法,就是: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不在挫折中摔打,是不可能成家立業的。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艱難困苦,玉汝於成。

試問,這種立身、處事、治功之法,有誰不認同,它符合人類對客觀世界認知和駕馭的要求,所以又有誰不遵循?難道有人會覺得不進而退是好事嗎?我看幾乎沒有。況且這些方法也順應聖賢之教,自然的在儒家眼裡,那些方法就更加權威可信。

那既然立身、處世、治功之法人皆允同,儒家的周邊文化,如君子的品格,道德,廉恥,忠孝等等,被認可也就合情合理了。一旦這個思路打通,上升到宏大的治亂興衰層面,多多少少也就會有一定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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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君主恣意妄為、沉湎女色、好大喜功、殘暴兇狠,那麼其治下的國家和社會也會產生惡劣的表現,而君主若寬容博愛、求真務實、兼收幷蓄,那麼其治下的國家和社會就會產生優良的一面。又因為君主是天下至高無上之人,德行應與君子等齊,應向聖賢追求,所以合乎禮義才能維護好,治理好國家。

但另一面是,儒家這套邏輯和要求,並不適合所有人,因為人受環境影響太嚴重,有的人就只想發財,有的人就好鬥,有的人就不想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且儒家的那些道德性命言論,太過淺顯,仁義禮德具體是什麼?根本沒有深入探究過,也無法深入探究。

當遇到細枝末節的問題時,往往空能看到膚淺的善惡是非,而看不到名分權益的歸屬。這就使得治人教化世人,成為空話。

且假如儒家文化真的有強大的作用,那歷史上發生的那麼多興衰榮辱之事又作何解釋?

就是由於儒家暗於法性,而其所暗的內容,正是法家所重視的內容。

老子有云:天下難事必先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細小之事雖然不易察覺,細枝末節雖比不上大仁大義,但這些秋毫微小卻是達成大仁大義、組成大仁大義不可或缺的必須成分。儒家對此手短,也不重視,涉及到重大的細枝末節問題,他們豈能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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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有了先秦時期,不同學派對儒家好言務虛的批評。真到事上了,儒家很難發揮作用。別人伸手指問你是一是二,你非說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別人問你這個東西該歸誰,你卻說有仁心道德者得之,無人心道德者不可得之。這不扯淡嗎。

而對於這個問題,儒家能看不明白嗎?多少能看懂,但看不透。看得懂,是說儒家透過事情原委得知誰對誰錯,看不透是說,要有人巧言善變、顛倒是非,儒家就蒙了。他們看不到人與人相爭中,被各種虛假言論和手段所掩蓋的細小真相,也就是細枝末節。用法家的話說,就是名分。

而這名分無法定奪,與之相關的一切爭鬥,就無法合理合情解決。反過來說,誰能解決了細枝末節的名分之爭,誰就能真的做到治理國家成功,誰的學說就更有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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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君書·定分》中有個論述,講的是: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為可分以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堯、舜、禹、湯且皆如鶩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貪盜不取。

而這段話所表達的內涵,恰恰就凸顯了儒法兩家在深層次問題上的高下之差。法家的商鞅明顯看到了人類相爭以及仁義禮德存在的原因,就是名分問題。故而想治理好國家,教育好百姓,把定分止爭做大做強,那麼各種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用我們今天的的話講,就是個人正當權益的歸屬。儒家能搞明白嗎?能解釋清楚嗎?不能。那它的那些治世之法還有什麼現實意義?偽善!真正的偽善。

當然了說儒家弄不清名分爭奪的邏輯和原理,不代表他們看不懂,不需要。他們也是人,也有名分權益的爭奪。但這種事到了他們身上,就成為了好話是他們說的,壞話也是他們說的。而好事都是自己的,壞事卻都是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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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在歷史中的重大事件上,儒家多有顯露。

叛秦、竄漢、玄武門之變、陳橋兵變,儒家筆下、儒家視角下,只要符合他們認同的那就是承天受命,那就是造反有理。是啊,統治者有傷民的行為和失德的表現,正義不站在統治者一方,那就意味著你可以不擇手段的製造動亂嗎?是看到了正與邪的名分之爭,卻沒有成熟的合理的方式方法去執行。導致天下之權柄更替變化,毫無規則與程式可言,而這樣的儒家,又何德何能談與法結合?

歷史上,儒家知識分子真正發揮作用的不多,天下興是非儒者興,天下亡是非儒者亡。

外儒內法,只是部分人冠冕堂皇的自譽

西通異域、北逐匈奴、鹽鐵專營、羈糜四方,其中張騫、衛青、霍去病、李廣利、桑弘羊,無一是儒者,即使是後世造紙的蔡倫,那也只是個宦官。至於唐朝的豐功偉績,更不用多言,平高麗、滅突厥、取西經、煉火藥也無一儒者。

而之所以漢唐一直前進發展,儒學又得以完善,正是由於儒家本身長於人性暗於法性的特徵,讓世人可以在名分的細枝末節上,無法受到儒家的約束,加之儒家打擊法家,法治文明腿短,讓當時中國之脊樑,可以自由探索、恣意征服,進而創造了雄厚的物質財富,以及隨之帶來的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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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豐厚的物質基礎和未知的空間,最終托起了漢文明,架起了儒學。才有了我們今天看到的漢唐強盛。可不是儒家文化有多強大,更不是什麼儒法結合的作用。

所以,今天人們還談外儒內法,儒法結合,那就是痴人說夢,根本不存在的事。如果真的有,那必然是儒學全面又深刻的接管了中國,可是那樣真的好嗎?那看看後世的宋明清,就知道儒家治世的能力和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