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屋頂陽光​房,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空中違建”亮劍

“喂!是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嗎?我們小區有人突擊搶建陽光房,是不是歸你們管?”“您慢點說,準確位置在什麼地方……稍後我們馬上過去。”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執法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後迅速組織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平臺違建靜悄悄

在臨沭縣華僑城二樓屋頂平臺一處不太顯眼的地方,面積約20平方米,有幾名施工人員正在搭建陽光房金屬框架。“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請你們立即停工,配合調查。”執法人員邊制止邊查詢違建業主姓名。初步核實有關情況後,隨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

人性化拆除違建促和諧

“平臺違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屬未按規劃建設,其行為屬不可改正,依法應予拆除。對於前期歷史原因形成的,可分批次削減;如屬突擊搶建,必須馬上拆除。”執法人介紹說,“拆除此類違建首先要耐心地做業主的思想工作,指出違法建設的危害,明確其對樓房安全、消防造成的不良影響,採取多種措施督促其自行拆除;如果業主不配合,拆除就會麻煩些,因為這種違建本身就屬高空作業,拆除帶有危險性,平臺又無其它出入口,多數要從業主客廳進入……”執法人員透過對相關法律知識講解以及對業主認真細緻的心理疏導後,業主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拆除了陽光房。

城區違建重在預防,綜合施策久久為功

“首先應加大宣傳力度,讓業主提前知道哪些算違建,怎樣避免違建;其次要從源頭治理,即在設計上採取措施,不給違建制造空間;另外,物業公司加強管理,社群不間斷巡查也是杜絕違建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執法人員介紹。

自2021年5月份臨沭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工作開展以來,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共拆除陽光房31起,拆除其他類違建80起,拆除面積累計3951平方米。有效遏制了城區違法建設的蔓延,推動物業領域整治進入規範化軌道,城區人居環境獲得顯著改善,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通訊員:杜成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