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就業,是退役軍人待遇的頂點,你認同嗎?

各位戰友大家好,退役軍人安置就業,就是退役軍人待遇的頂點。這種觀點你認同嗎?

安置就業,是退役軍人待遇的頂點,你認同嗎?

我們有的戰友符合轉業安置條件的,往往就會出現轉業安置,如果在前些年,城鎮士兵當兵,退伍回去之後之後,當地政府也會安置工作。

那麼有一種觀點,不管什麼退役軍人,只要是政府安置,就是你有工資可以拿,那麼你就應該要退出其他的一切的待遇。

具體的理由,是這樣的:現在提那麼多的退役軍人優待證,其他的優待專案,打折也好,優惠也好,待遇也好,實際上都沒有必要,因為退役軍人安置就業之後,包括你的養老補助,包括你的軍齡折算成工齡,這些都可以成為你個人的福利待遇,而且是是實實在在的待遇。所以我們只要是安置就業的退役軍人,你退休之後可以享受到相應的一些待遇。所以作為退役軍人優待證來講,對已經享受安置就業政策的這種退役軍人,沒有必要再給他單獨的出臺更多的退役軍人優待的政策。

安置就業,是退役軍人待遇的頂點,你認同嗎?

那麼大家對這種觀點,我不知道怎麼看?其實我還是個人認為,退役軍人他因為身份的不同,退出現役有幾種模式。政府安置就業只是部分的退役軍人,比方說軍官,或者說滿12年計程車官,以及立二等功等等以上計程車兵等等。

那麼享受了轉業安置的這種退役軍人,確實相對來講他有工資保障,有退休金保障,有養老保障,甚至有醫療保障等等,相對於農村的老退役軍人而言,確實這種享受轉業安置的這種戰友福利待遇要好一些。

安置就業,是退役軍人待遇的頂點,你認同嗎?

但是就此而言說這部分的退役軍人就不應該享受其他的待遇,我個人還是不認同,因為社會對退役軍人的尊崇與尊重,是對整個的退役軍人群體,而不是僅限於某一個退役軍人群體。

當然實際上我們在出臺優待的內容的時候,對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物件本身都有相應的撫卹金和生活補助,在這一個層面已經有比較特殊的一些優待了。

安置就業,是退役軍人待遇的頂點,你認同嗎?

因此我們現在說的退役軍人優待證,只是一個泛泛的優待專案而已,比方說公交免費、景區免門票等等,不是說單純的給你發生活補助這種。轉業軍人,一般他們也不會領取生活補助。

那麼戰友們對此怎麼看?請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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