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這4種“公轉私”行為將嚴查!

原創釋出,禁止抄襲!

嚴查“公轉私”已經執行一段時間了,到現在仍有小夥伴來問“公轉私”的問題,今天趁著這個機會,吾sir和大家再展開說一下。

何為【公轉私】?

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就是公司的款打到私人的賬戶上,也可理解為公戶對私戶進行打款。

為何【嚴查】?

在實際的情況中,公戶對私戶的打款,往往隱匿著貪汙、挪用公款、偷稅等犯罪違法行為。

在這裡,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關於“公轉私”嚴查的相關規定:

政策一

《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髮[2019]41號)

確定了取消開戶許可證,預計2019年年底完全取消,且明確了個人交易限額。

政策二

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

注意了!這4種“公轉私”行為將嚴查!

明確了4種大額交易會受到監督,公轉私、私轉公不能隨意。

政策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注意了!這4種“公轉私”行為將嚴查!

公轉私明確寫入刑法,一旦查出公轉私違法行為,後果必嚴懲!

回顧了一遍相關規定的條文,還是不太能完全理解究竟哪些“公轉私”是要不得的,吾sir在這裡就舉幾個常見的示例來說明一下錯誤操作與正確做法。

示例一

公司之間進行借款,無需簽訂任何檔案即可進行公轉私?

錯誤操作:

公司之間的借款或公司和個人之間的借款,無相關合同約束。

正確做法:

1)公司之間的借款,公司對個人借款,雙方需要有規範的借款合同,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借款原因。

借款合同詳細規範建議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章規定。

2)公司對個人的轉款,必須是要真實發生的交易,而後支付的貨款,比如在路邊小攤檔向個人收購貨物等。

示例二

對公賬戶能否根據客戶的要求打款給個人,如果協議內明確註明了就行了嗎?

錯誤操作:

如果雙方均為公司的情況,公轉私貨款,即使是協議內註明也是無效的!

正確做法:

客戶是個人,公轉私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合同,開具發票抬頭是個人的。

客戶是公司,只能對公轉賬!公司之間交易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合同,開具發票抬頭必須是公司的。

示例三

公司平時收入直接轉入法人的微信和支付寶,月底法人提現到個人卡,再轉到公戶上(會備註代收款),可以進行操作嗎?

錯誤操作:

微訊號與支付寶賬號非公司對公賬戶。

正確做法:

註冊對公的微信與支付寶賬號,再進行對公轉賬!備註代收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示例四

交易發生退款時,客戶要求將退款打進私戶,公司出納小A覺得沒有問題就往客戶的私戶打入款項。

錯誤操作:

非法公轉私!

正確做法:

款項應該原路返回對方公司公戶,而非另外打一筆錢到客戶的私戶!

對於公轉私的問題,吾sir今天就說到這了,如果還有問題的小夥伴,歡迎留言討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