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寧可離婚也拒絕岳母到自家養老,因為她是個無可挑剔的婆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的這句話,是想告訴當年的齊宣王:一個聖賢之人,在尊敬自家長輩的同時,也會尊敬別人家的長輩;愛護自己孩子,也要懂得愛護別人家的孩子——這樣推己及人,治理天下就容易了。

根據我國的《民法典》規定:無論是女婿對岳父、岳母,還是兒媳對公公、婆婆,都沒有直接的贍養義務,但有協助配偶贍養父母的義務。

看似有些矛盾的兩種理論,其實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也會經常產生碰撞,究竟女婿對岳父母,兒媳對公婆,是否需要贍養呢?

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狀況,也就會有不同的回答,一起來看看許先生家的故事吧。

男子寧可離婚也拒絕岳母到自家養老,因為她是個無可挑剔的婆婆

許先生和妻子是大學同學,又是同鄉,畢業後一起回到了老家的小城市,兩人各自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結婚,生子,在外人眼裡,是一對感情很好的夫妻。

許先生的妻子父親去世早,家裡還有一個小五歲的弟弟,當年結婚時,她很為難地提出:自己家境一般,當地約定俗成的6萬塊錢彩禮,就不帶回小家了,留給母親日後生活。

許先生和家人非常通情達理,二話沒說,接受了妻子的條件。

許先生的內弟,也許是從小被家裡寵習慣了,學習也是一塌糊塗,勉強上了個職高,畢業後眼高手低,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就靠著每天找母親和姐姐要零花錢混日子。

誰知這小子別的不行,追女孩子還真是有一套,突然就帶回一個在網咖認識的女孩,說懷孕了,家裡逼著結婚,彩禮最低12萬。

許先生的岳母和妻子都是又驚又喜,畢竟女孩肚子裡懷的是他家的骨肉啊。

岳母一下子拿出了壓箱底的8萬塊錢,許先生不忍心讓妻子為難,兩人出了剩下的4萬塊錢,又出錢給兩人辦了個簡單的婚禮。

許先生想,自己對小舅子也算是仁至義盡了,他成了家,馬上要當爸爸了,也該自立了吧。

還不錯,許先生的小舅子出去找了個工作,雖說掙得不多,好歹不再伸手向姐姐要錢了。

許先生的岳母自從兒子娶了媳婦,從懷孕,到孫子出生,一直到孫子上幼兒園,一直都是對兒子一家三口照顧得無微不至,就算這樣,兒媳依然和她不對付,三天兩頭的找事兒,鬧騰。

直到孫子大了,不用老人照顧了,兒媳也出去找了份工作,兩人租了個房子,搬了出去。

眼看著岳母年齡大了,身體的毛病也越來越多,許先生和妻子經常去老人家裡照顧著。

男子寧可離婚也拒絕岳母到自家養老,因為她是個無可挑剔的婆婆

後來,岳母家的老房子遇到了拆遷,兒子堅決讓母親要錢,不要回遷房,並且立馬就將母親接到了自己家中。

許先生對於岳母拆遷的事,沒有多問,偶然聽到一次妻子打電話時說總共收到了一百五十多萬的安置費。

錢拿到不到半年,許先生的小舅子就買了新房,他那個原本就對婆婆橫豎看不慣的弟妹,又開始鬧騰,三天兩頭的和婆婆吵,嫌棄老人不乾淨,嫌棄老人生病,總之,家裡一天安穩日子都沒有。

許先生的岳母實在受不了兒媳的折騰,兒子也對她特別不耐煩,只好打電話給女兒,要去常住。

許先生的妻子馬上就想把母親接到自己家,被他攔住了,心平氣和地對妻子說:你孝順母親,我沒有任何意見,但接到咱家來養老,我不同意,從咱倆結婚,我們給老人付出的金錢和精力已經很多,但她對我們呢?哪怕是生病,也要伺候你弟弟一家,而我父母住院時,請她幫忙看幾天咱閨女,她毫不猶豫地就拒絕,說只看孫子,不看外孫女,這次拆遷,錢你一分都沒看到,她全給了兒子,我也沒意見,因為那就意味著兒子是要給她養老的啊,現在倒好,在兒子家住不下去了,說到我們這邊來就來嗎?你考慮過沒有,老人生病需要的費用,需要我們付出的精力?你覺得,我們把媽接過來以後,你弟弟和弟媳還會管嗎?我可以不計較老人的錢都給了你弟弟,但以後養老,必須和你弟弟一起負擔,我的意見是兩家一起出錢給老人租個小房子,共同負擔老人的生活費和醫藥費,否則,如果你一定要自己負責老人的養老,那我只能考慮離婚了。

男子寧可離婚也拒絕岳母到自家養老,因為她是個無可挑剔的婆婆

許先生的妻子聽了,也很無奈,一時不知究竟該如何是好。

確實總有一些老人有著老思想,認為兒子才是自家的,心甘情願為兒子付出一切,就如許先生所言:自己的岳母是個無可挑剔的婆婆。

但當老人對兒子兒媳付出所有後,一旦出現問題,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女兒,但似乎完全沒有考慮過女婿的感受,最終就出現了許先生寧可離婚,也不願接岳母到自家養老的一幕。

對於許先生的堅決,您覺得能理解嗎?是否有什麼更好的建議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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