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幹部考察公示現19歲參加工作,“筆誤”經得住查嗎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對於此事的徹查與反思,不能止於被曝光的幾位當事人和其背後的關聯人員,更應深入到背後的土壤。

據媒體報道,4月17日,山西朔州市文旅局官網釋出的一份幹部考察公示引發了輿論爭議。網友質疑,其中名為曹某婷的考察物件,19歲即本科畢業參加工作,且和其父親曹某同為朔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4月23日,朔州市文旅局官考察組迴應稱,單位對曹某婷的考察符合相關選拔程式,而其年齡問題是工作人員筆誤造成的。

按照考察組工作人員的說法,曹某婷參加工作的真正時間為2009年8月,而不是公示出來的2007年,並且第一個發現問題的就是曹某婷本人,之後還“去人事局把檔案影印回來”。

但有人發現,除了曹某婷,公示名單中的周某、趙某軍,也分別系18歲、19歲參加工作,學歷均為本科。如果說一個人的年紀出錯,有可能是電腦輸入時打錯了,那麼一群人都是十八九歲參加工作,就不能不令人懷疑,這錯是否有意為之?

這些輸錯年紀的人都是什麼背景,會不會是刻意改小年紀,為以後的晉升做好年齡履歷上的準備?

這種猜測並非空穴來風。考察組工作人員表示,該父女兩人雖然在一個單位,但分屬管理崗和工勤崗,彼此的業務是不一樣的。而且,如果提拔後,曹某婷應該到局屬單位任職不在本單位。問題是,曹某的身份除了是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還是局黨組成員,其實不管曹某婷怎麼調崗,瓜田李下之嫌在所難免。

這次提拔風波,讓人想起了北大社會學博士馮軍旗的論文《中縣幹部》。文中提到,一位領導曾告訴作者:“如果我的妹妹在中縣工作,那麼不用我打招呼,她的工作和提拔,都會處處受到關照。”

到了朔州文旅局這裡,操作手法就有些漏洞百出了。雖然考察組工作人員稱,提拔符合程式,通過了組織部和人事部門的批覆,並且環節都有紀檢委把關,但《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工作。所以曹某婷的工作安排,從一開始就涉嫌違法,更不要說後來的提拔了。

據報道,該幹部考察公示的起止時間為4月17日至4月23日。23日晚,公示已被刪除。

那麼問題來了,這樣一份問題重重的提拔名單,是怎樣在當地組織部、人事部、紀檢委的“環環把關”下,順利透過併發榜公示的?如果提拔過程真的像考察組工作人員所言“符合程式”,那麼公示資訊為何又被刪除?這中間是否存在失察、失職,是否有利益輸送?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對於此事的徹查與反思,不能止於被曝光的幾位當事人和其背後的關聯人員,更應深入到背後造成近親繁殖的土壤。

如此,才能避免基層權力被濫用,從而將那些真正德才兼備、但沒有背景的優秀幹部選拔出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塗格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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