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賠付10000元

近日,一則#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訊息引發討論!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賠付10000元

據媒體報道,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長因將微信群成員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的“柳某某與劉某某一般人格權糾紛民事裁定書”披露了這一案件。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賠付10000元

該裁定書顯示,原告柳某某與被告劉某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訴稱,原告在微信群“訴訟服務群”內發言時,被該微信群群主劉某某移出群聊,至今無法進入該群。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群“訴訟服務群”、被告連續三天在該微信群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因被告劉某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報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平度市人民法院報請指定管轄的理由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一事

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慌了

@二十一畫信仰 :千萬別得罪學法的

@CFang濤 :嚇得我把群主轉讓……

@自杯男孩:原告起碼是一個法律意識極強的律師

不少網友好奇群裡到底說了什麼,為什麼被移出群聊?

@司徒斕曦:想知道他說了什麼?又為什麼被踢出群的

@愛吃薄荷糖的蝴蝶:原因是什麼?為啥被踢出群?公佈這個原因有助於分析結果

還有網友開始劃重點,此案與眾不同

@彭大石:重點是:訴訟服務群,圈出來

@天涯不遠花開再見:眼小的我幫你們看了。1,法院庭長是群主。2,訴訟服務群。

網友紛紛表示,期待後續

@苦滯 :等後續。感覺這個新聞講得不清不楚的,反正我只是個吃瓜群眾

誰建群誰負責

多名群主被拘

這年頭,當個群主有風險!近來,已有多名群主因疏於對群的管理以及群內不當言論被處理。

男子因在微信群辱罵交警被拘

安徽阜陽界首市男子楊某,因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在自建微信群中釋出“他們傻X嗎”等侮辱性言語,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利用微信群賭博,群主被判刑

遼寧阜新市的董某建立了一個微信群,並組織40餘人以發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從中抽取紅利。法院經審理後,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為什麼群主要被罰?

答案就是

群主在微信群中是有監督職責的

1、微信群主的監管職責

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於群員釋出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移出群聊。

2、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釋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釋出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對群員釋出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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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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