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由女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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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個電視劇小片段:懷孕七個月的妻子回到家把老公捉姦在床,不吵不鬧,把孩子做掉了。

看評論裡有女的回覆“孩子是無辜的,應該生下來”;也有女的表示“孩子是給自己生的”,還有的說“女人可以沒有男人但不能沒有孩子”。

她們自己的子宮,自己當然有權決定。可她們又自以為是絕頂聰明的女人,自以為是智者,批判那些不生孩子,或者婚姻出現狀況而拿掉孩子的女人。

這種自以為是而又批判,不包容的態度,才是最令人噁心的。

女人有一個子宮,但不一定用來生孩子。就像很多男人都有一副肩膀,但不見得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一樣。

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由女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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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無辜,但不值得為它搭上後半輩子。一個還沒生出來的孩子,也只能算作胎兒。

生下一個沒爸的孩子,媽媽生活拮据還要咬牙撫養他長大;或者爸爸品行惡劣,生長在父母不斷爭吵的環境裡……

這些情況和,在它還沒生出來的情況下不讓它開始這些生活,哪種情況會比較好?

無法很好地承擔責任,無法給孩子提供健全的環境,那倒不如不生,生下來彼此都遭罪。

孩子是無辜的,女人也是無辜的。胎兒在自己肚子裡,子宮在自己身上,自己有權決定生還是不生。至於如何選擇,則要衡量自己的生活。

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由女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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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情況下,孩子是媽媽的命。但清醒一點,多數女人生孩子,不是給自己生的。

一句“孩子你也有份”“孩子不是你的嗎”,就將照顧孩子的責任全都推到媽媽身上。

“不是給我生的,是給你自己生的。”丈夫一句輕飄飄的,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話,將懷胎十月辛苦分娩,起夜餵奶陪伴成長等所有的痛苦,辛苦,付出全都無視,把這些看得輕而易舉,不能算付出,也是理所當然。

女人生孩子,是給自己愛的男人生的,是為了傳宗接代的使命。

生了孩子後,她們又想當然認為是給自己生的,畢竟是在自己肚子裡孕育的,是自己身上掉的肉。負起全部責任,對孩子也有了一定的掌控權。

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由女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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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可以沒有男人,也一樣可以沒有孩子。除了你不吃飯不呼吸會死,還沒有說哪個人沒有哪件衣服就一定會死的。

當然,身體不會死,或許她們說的是精神會死。噢!女人啊!難道她們要把精神寄託在孩子身上,才能快活地活在這個世界上嗎?

也就是說,一個女人只有成為母親,她的人生才完整嗎?

子宮不一定要用來生孩子,就像有些人的腦子從不用來思考一樣。

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不是由男人決定的,不是由婆婆媽媽七大姑八大姨決定的。

難不成,女人當真是生育機器。如若不生孩子,她的整個人生將有缺憾,沒有意義,活著不如死了!

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由女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