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為何會拖延到1955年才授銜?軍銜不同,又分別享受什麼待遇?
引言
1955年9月27日下午五點整,授銜典禮在懷仁堂裡舉行,這次授銜儀式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標誌著我軍正式確立了明確的軍銜制度。
這篇文章,我就聊聊這麼兩個問題:
1、我軍為何會拖延到1955年才授軍銜?
2、軍銜不同,待遇又有何不同呢?
正文
我軍創立於1927年8月1日,創立之初的時候沒想過建立相匹配的軍銜制度,這其中有三個主要的因素。
第一個原因
:當時我軍主要是在山地環境下,進行遊擊戰,活動範圍窄、戰爭規模小、兵員數量少等等,還沒涉及到大規模的協同作戰和協同指揮這兩個問題,而且指揮員之間大多相熟,即使是遇到混亂,一般靠著相互介紹,也能很快的恢復指揮體系。
第二個原因
:當時強調“官兵平等”,把軍銜制視作為舊軍隊的糟粕。
第三個原因:
當時的部隊編制參考蘇聯那一套,蘇聯也講究一個官兵平等,廢除了原有的軍銜制。
到了1935年,蘇聯人發現軍銜制在現代化部隊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於是,也於這一年恢復了軍銜制。
咱們當時幾乎都是學著蘇聯人搞部隊建設,1938年初的時候,我軍也醞釀實行軍銜制。不過,當時我軍幾乎都是在敵後打游擊戰,客觀上並不具備搞軍銜制的條件。
到了1946年,軍銜制這個議題又被擺上了桌面,不過,面對老蔣大軍的大舉進攻,這一次又暫時擱淺了。
本文來自百家號“賤議你讀史”原創,其他平臺和作者均為抄襲搬運。
一直到了1949年,建國後本來已經在開始醞釀軍銜制的建立了,哪知道1950年,美國人跑去朝鮮折騰,打美國人又成了頭號事情。
在和老美作戰的過程中,軍銜制的缺失,這個問題暴露得非常明顯。
在這之前,我軍為了穩固指揮體系,所採取的都是“土辦法”,通俗地說就是這麼一句話:
誰官大,聽誰的,由官大的來指揮。
在抗戰時期,這套辦法還很實用,解決了不少麻煩事;但是到了解放戰爭的時候,隨著我軍的不斷壯大,兩個指揮體系之間就得參與協同作戰了,這時候,軍銜制的缺失實際上已經初步暴露了問題。
不過,當時還能依靠著互相商量,詢問對方的領導是誰,再來決定指揮權的事,這種土方法也還勉強能實用。
到了和老美較量的時候,這土方法就行不通了。
我軍參戰的部隊來源複雜,摻和進來了來自老蔣那邊投誠,或是俘虜的官兵,部隊擴充迅速,官兵數量劇增。這就導致在戰爭過程中,我軍被擊潰或是撤退的過程中,如果兩個部隊相遇,雙方很難確定誰的官大,造成了不少混亂的情況。
等到把老美按熄火之後,這回可算是暫時沒啥煩心事,總算可以安心考慮建立軍銜制這個問題了。
之前就有人問了,老美都打跑了,沒有了戰爭,創立軍銜制還有什麼意義呢?
原因有三:
1、如前文所言,我軍自1938年開始,就已經在考慮創立軍銜制,只不過因為客觀原因一直未成;
2、軍銜制在現代化部隊裡,是不可或缺的一項制度;
3、1955年,透過授銜決定軍事幹部的退休待遇問題。
之所以選擇1955年授銜,建立軍銜制,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為了解決指揮系統這個問題,而是當時有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已經出現了,那就是軍事幹部的退休待遇如何確定?
創立軍銜制,就能根據軍銜來確定待遇。
雖然在1952年,初創了一個評級制度,大致上把大家的待遇給定好了,但還不完善,這1955年的授銜,也算是對1952年評級制度的一個完善。
在授軍銜之前,就考慮到要做到平衡這個問題,譬如,當時就明確強調過,對一野的幹部要高評,這是為何呢?
因為一野長期在條件艱苦的西北作戰,受制於客觀因素的制約,一野的發展一直都比較緩慢,所以在授軍銜的時候,理應照顧一下。
那麼,軍銜不同,所享受的待遇又如何呢?
元帥:行政三級,享受政 治局委員待遇。
大將:行政四級,享受副總理待遇。
上將:行政五級,享受國 務院秘書長待遇。
中將:行政六級,享受部長待遇。
少將:行政七級,享受部長級醫療待遇。
其中,大將以上可算是國家領導人,中將以上是高階將領,可配備警衛、秘書、醫護、廚師、勤務員。
1955年的這次授銜,也標誌著我軍首次正式建立了軍銜制。不過,這次建立的軍銜制,到了1965年就取消了,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
1、50年代末,中蘇關係破裂,參照蘇軍建立的軍銜制,也被認為是“修正主義”的產物。
2、1955年建立的軍銜制,有一個很大的缺陷,就是幹部終身制。
其中,這第二個原因是廢除1955年軍銜制最主要的原因,“幹部終身制”的實行,就導致整個晉升體系沒法正常運轉,這軍銜制也就成了沒有活力的一汪死水。
後記
到了1988年,我軍又再次恢復了軍銜制。
如果說1955年的軍銜制是參照了蘇聯模式,那1988年的這次軍銜體系,更接近於老美和西方的軍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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