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

“每一分鐘我都在拼命向前奔跑,拼命成為自己。”最初,就是被封面上這句話吸引,才購買了《自由之地》這本書。

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

作者肯福萊特生於1949年,他有著閃亮的頭銜和耀眼的光環——愛倫坡終身大師獎得主,英國皇家文學學會會員。在歐美出版界,他的名字就是暢銷的保證。

《自由之地》講述的是一個“不自由,毋寧死”的故事。

1767年,在蘇格蘭的一個煤礦區,一個不想一世為奴的礦工——麥克,一個不願安於現狀的小姐——莉茜,原本生活在不同階層的兩個人,卻由於都不甘心被生活禁錮、不甘心被命運安排,而漸漸有了密切的關聯。他們輾轉三座城市,最後一起展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逃亡。這本書裡有歷史、有懸疑、有愛情,更有一種蓬勃的力量——為了自由,可以拼命。

不認命,才能改命

麥克從七歲開始,每天不到凌晨兩點就要下礦井,工作十五個小時。打記事起,他便一直渴望著自由。

因為渴望自由,幼時的他纏著母親教自己認字;因為識字,長大後他從報刊中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也促使他給一位在報紙上撰文諷刺政府的倫敦律師寫了一封信。

律師的回信,讓他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封在他即將度過二十二歲生日之際收到的信,告訴他法律規定,礦工的子女年滿二十一歲便成為自由人,但如果繼續做滿一年零一天,就又得當奴隸了。

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

為了成為自由人,他當眾與領主抗爭。自由的信念,支撐他拒絕表妹愛的挽留,挺過跑“路子”的酷刑。他裸身渡過了冰河,在永遠成為奴隸之前,邁出了改變命運的第一步。

與之相對比的,是那些已經認了命的礦工,不僅將自己,也將子女的自由廉價賣給了領主。習慣了的生活,並不容易改變,不是不能,而是不願。

壓迫存在久了,也就變得合理,造成了群體麻木,如拉羅什福科所言:我們的力量其實超過我們的意願,而我們卻經常自我辯解說,某些事情是不可能的。

對自由的渴望,讓麥克保持清醒,他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願意為了自由付出任何代價。

“明天會發生什麼還是未知,等待他的興許是貧窮、苦難與危險,但至少不會在礦井下受罪,不會給詹米森家當奴隸。明天,他將是自己的主人。”

不放棄,才有希望

初到倫敦,麥克每天都在找工作。在那個“五分之一的女性都賣過身”的年代,想謀生,實屬不易。

他做過侍者,當過搬運工,參加有獎搏擊賽時差點被打死……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份卸煤的工作,卻因為帶頭反抗包工頭的剝削,觸碰了資產階級的利益而落入圈套,險些被絞死。

自由,就在死亡的隔壁。

身處困境中,走一步,看一步,只要不放棄,前方的一點微光,就是希望的路標。

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

在莉茜的幫助下,麥克得以保全性命,但被流放到了殖民地弗吉尼亞,在異國開始了另一種人生。

流放途中,他在甲板下艙室架子上如同托盤裡的魚一樣躺了兩個月。他發著高燒,衣不遮體,腳戴鐐銬,孤苦無援。

他曾經發過誓,再也不受鐐銬的束縛,寧願被殺也不想再受這種屈辱。所以,他想逃,他要逃。

在種植園被奴役的日子裡,他精心籌謀,做好了逃走的準備。自由的信念,繼續支撐著他向死而生。

不將就,才會自由

很多時候,困住我們的,並不是外在的枷鎖,而是自己畫地為牢,甘願接受命運的安排,自我囚禁了夢想。

莉茜的婚姻是自己選擇的,但當她看清自己的選擇是一個錯誤時,能夠及時止損,選擇不再將就,讓自己重新獲得了自由。

麥克與莉茜能夠打破階級壁壘走到一起,是因為他們精神上是同類,都是追求自由的人。

擁有越多,失去越多。如果說,身處底層的麥克因為一無所有,所以無所畏懼,那對於生在上流社會的莉茜來說,踏上逃亡之路,就意味著要放下身份、放下安逸、放下曾經擁有的一切,去面對未知的明天,甚至是死亡。這個抉擇更顯勇敢。

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

自由的最基本含義是不受限制和阻礙,在中國古文裡的意思是“由於自己”,在歐洲文字裡,含有“解放”之意,從外力制裁之下解放出來,才能自己作主。

裴多菲詩云:“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自由,就是能夠做自己,有做自己的勇氣,更有做自己的底氣。

麥克與莉茜歷經磨難,但最終活得自由、愛得自由,在一片自由的土地上紮根,這樣的結局可謂圓滿。

自由之地,其實就在永不言棄的信念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