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的商標為什麼會被駁回?如何挽救才能保住商標?
商標申請註冊是個漫長的過程,商標申請被駁回應該是所有申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情形。商標被駁回了,所有申請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為什麼,然後是怎麼辦,
商標駁回複審,挽回商標利器。
今天知小二就來分析一下
商標駁回的原因及解決方案。
我們申請註冊的商標
遞交的
材料
是商標局審查員審查是
按照審查標準來稽核
,不會考慮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而如果提駁回複審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標實際使用情況的,商評委會考慮。鑑於商標審查的存在一定的主觀性,申請商標駁回複審是有可能獲得商標成功註冊的。
商標駁回複審,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後,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複查審議。
當然,需要針對個案分析以制定保護策略。
先梳理清楚什麼原因導致商標駁回?
一、絕對理由駁回
:
申請商標違法商標法規定,
《
商標法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不能予以申請註冊(此類商標不建議做駁回申請)
二、相對理由駁回
:
首先需要了解商標局和商評委的審查標準不同之處。駁回複審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為
商標駁回是商標局作出的
,但是
商標駁回申請是向商評委提出的
。
商標如果被駁回後,駁回複審雖然是挽救商標駁回的重要途徑!
若駁回複審失敗,可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若一審失敗,可以向高階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駁回有很多原因,我們可以利用以上所提到的方法對駁回商標進行有針對性的複審。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
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