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並逃逸,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觸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網友諮詢:

12月30日5時59分左右,陳東貴醉酒後駕駛一輛桂K×××××號小型轎車沿岑興高速民樂引道,由北流市城區往高速路收費站方向超速行駛,行駛到該道路火車站路口時,不停車避讓行,將正在透過人行橫道的被害人羅某1、陳某1撞倒在地上,造成羅某1、陳某1受傷,陳東貴駕駛的車輛側翻在路邊的道路交通事故。約幾分鐘後,車萍駕駛一輛桂K×××××號小型轎車沿該道由北流城區往民樂方向行駛,途經該事故現場時碾壓到倒在路面上的羅某1、陳某1,之後,駕駛小車逃離現場,造成陳某1當場死亡、羅某1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法醫鑑定,陳某1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顱腦及胸腹多器官損傷出血而死亡,羅某1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蛛網下腔出血、肺出血、肝臟挫裂傷導致呼吸迴圈衰竭而死亡。經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管理大隊認定,車萍、陳東貴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車萍、陳東貴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並逃逸,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湖南麓鄰律師事務所周毅欣律師解答:

車萍和陳東貴違反交通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駕駛機動車發生致兩人死亡,且共同對事故負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其兩人的行為均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發生後,車萍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離現場,其行為屬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的行為,陳東貴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兩人死亡,屬於有其他情節特別惡劣的行為。車萍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陳東貴接公安機關的通知後主動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案發後,車萍和陳東貴分別賠償了兩被害人家屬的部分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

周毅欣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