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三天就訂婚,準新娘拿12萬彩禮後走人,孃家人拒絕透露其行蹤

今年正月,家住衡陽的27歲小夥程俊傑經人介紹認識了年僅20歲的胡知夏,認識才三天,程俊傑就給了對方12萬8千元彩禮,還舉辦了訂婚宴,哪成想就在兩人準備結婚時,準新娘胡知夏帶著錢走了。

程俊傑不知道未婚妻下落,只能翻看胡知夏朋友圈,居然看到了胡知夏喝酒的影片,胡知夏還配上了一段文字說明“感謝各位大佬為我接風,今晚正式上班”。根據程俊傑推測,胡知夏應該在她所說的這個地方上班了,但具體地點不明。

程俊傑帶上電臺情感調解員來到胡家,想從胡知夏父母口中得知未婚妻下落,胡母連眼皮都懶得抬,只說女兒白天要上班,晚上要睡覺,沒時間回家,態度明顯很敷衍,至於胡父更是含糊其辭。

胡知夏離家後,中途曾回程家拿過一回她自己的衣物,正好被程俊傑的母親張萍撞見,張萍當時還不知道胡知夏鐵了心要離開程家,也就沒多問。

可過段時間,胡知夏仍然沒回家,張萍打電話問胡父怎麼回事,胡父說是自己讓女兒回家住一段時間的,張萍也就沒給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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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俊傑

可過了幾個月,胡知夏都不回程家,張萍才感覺事有蹊蹺,在這期間,程俊傑去胡家找過幾次胡知夏,每次都是無功而返,胡父還改口說程家不要自己女兒了,這讓程家人十分惱火。

之前胡父說是他讓女兒回家小住一段時間的,現在又指責程家悔婚?這種前後矛盾讓張萍感到驚訝,她算了一下,自己除了給胡家人12萬8千元彩禮,還有其他金首飾等開銷,前後共花了22萬左右,現在胡家來這一出,套路也太明顯了吧?

張萍在廣州從事物流工作,條件不錯,兒子和準兒媳訂婚後,張萍將兩人帶到廣州工作了一段時間,在這期間,胡知夏基本什麼都不做,也不太會做,有些好逸惡勞,她提出回衡陽,程家人也沒為難她。

程俊傑上面還有三個姐姐,他是家中唯一男孩,所以母親特別寵愛他,自然也連帶著寵愛準兒媳胡知夏,對待她如同對待親生女兒一般。

結果讓她沒想到的是,胡知夏回衡陽後就回了孃家,從此不現身了,程俊傑一上門找,胡父就指責是程家將女兒攆出來的,程俊傑感到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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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俊傑和調解員

現在程俊傑越來越覺得胡家就是奔錢來得,因為他和胡知夏訂婚後還有個小插曲,當時沒在意,現在回想起來充滿蹊蹺。

有一次,胡父給程俊傑打電話,說他聽說程俊傑的房子和車子都是借的,需要程俊傑證明一下,程俊傑只好拿上相關證明特意趕到胡家澄清,這件事後來不了了之,但程俊傑當時感覺卻像吞了一隻蒼蠅。

所以這次程俊傑帶調解員上門有兩個目的,將胡知夏帶回來更好,如果帶不回,爭取把彩禮和五金都要回來。

胡父看到調解員上門,給出了不同的說法,他說女兒只有20歲,還很懵懂,訂婚後和程俊傑住到一起,只是後來回孃家住了幾個月,在這期間程俊傑來過幾次,可每次都只提退彩禮,這不是始亂終棄嗎?

對胡父的說辭,程俊傑予以否認,父母在衡陽市區花了60多萬給他買了婚房,就等待裝修完畢後當作婚房,如果不是胡知夏不回來,何來退婚一說?

程俊傑認為這不是胡知夏本意,而是胡家父母在背後授意,因為胡知夏是個內向沒主見的人,哪有魄力做悔婚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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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父對準女婿愛搭不理

胡知夏的母親在她很小時候就和胡父離婚了,現在她的母親是繼母,所以胡知夏養成了內向和沒主見的性格,加上年紀只有20歲,也難怪讓程俊傑在背後懷疑是大人在指使她。

但誰也不敢保證胡知夏沒有自己的意思在其中,因為程俊傑給胡知夏打了無數電話都打不通,微信也被拉黑,胡知夏心裡想什麼,他完全不知道,如果不見未婚夫是胡知夏自己意思,那麼做胡家人工作,是否能讓未婚妻回心轉意呢?

程俊傑找到當初為他保媒的媒人,再做一下最後的努力,媒人答應去勸胡家父母,程俊傑滿心歡心,感覺這段感情又有了轉機。

程俊傑買來水果和牛奶,和前幾次一樣不空手登門,和媒人再次來到胡家,他只有一個目的,讓胡父胡母告知胡知夏下落。

不出所料,胡家人不收禮,當程俊傑再次詢問胡知夏下落時,胡家人只說在廠裡打工沒時間,等到過年回家時再商討這件事。

走出胡家後,程俊傑徹底死了心,他感受不到胡家人任何誠意,決心走法律程式,“再也不相信愛情了”,程俊傑對調解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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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母

這件事給了程家人一個深刻的教訓,先不說相親靠譜不靠譜,認識三天就訂婚肯定不靠譜。

相親和自由戀愛的區別在於,自由戀愛能夠將情侶間的磨合問題在戀愛期間就解決掉,因為存在感情,會磨合得更好,而相親相當於開盲盒,缺乏感情基礎,讓婚姻在速成的同時,缺乏牢固的基礎。

如果相親後看對眼兒也沒什麼,畢竟相親後也可以戀愛,但程家錯就錯在太過心急,認識三點就訂婚,並且奉上20多萬的彩禮和首飾,也太心大了吧?

果不其然,胡家人拿到錢後就變了一副嘴臉,胡知夏在從廣州回來後就以回孃家名義不現身了,既不提分手也不提結婚,安的什麼心誰知道?

在這件事上,程家人犯的錯誤就是太把訂婚這種儀式感當作權威了,訂婚畢竟不是結婚,沒有法律保障,一旦女方家悔婚,很可能人才兩空。

程家人條件不錯,從張萍能夠馬上給兒子買房買車就能看出來,不算送出去的彩禮,買房加裝修再加買車要花費百萬以上,因為不差錢,程家才顯得草率,但結婚真不是錢能解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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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

至於胡家人是不是騙婚,只有他們自己知道,這種嫌疑無法排除,因為胡家人沒有表現出任何與程家結婚的誠意。

胡知夏只有20歲,如果父母真的心疼女兒,怎麼會與程俊傑見面才三天就拍定了婚事?

可以確定兩點,一是訂婚肯定不是因為程俊傑的為人,畢竟三天時間不可能瞭解一個人;二是程家如果條件不好,

更不存在

三天就訂婚的好事,程家可能連機會都沒有。

只有一種解釋,程家的條件是胡家迅速拍板的最主要原因,胡家父母就是奔錢來的,女兒就是他們的砝碼,從胡父曾經驗證程俊傑房車真假一事就可以看得出來,他咋不驗證準女婿人品呢?

胡知夏明明主動回家,胡父卻指責程家悔婚,這理由更站不住腳,程俊傑每次來胡家都是為了結婚,怎麼會悔婚?但凡胡家有一點誠意,也該將胡知夏找回來,讓她和程俊傑當面溝通,一味藏人,意圖再明顯不過。

既然程家條件如此之好,胡家為何又不想嫁人了呢?根據我猜測,胡家一開始就沒想嫁胡知夏,彩禮到手見好就收,不想把人真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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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父拒絕透露女兒下落

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程俊傑和胡知夏的感情真的出了問題,當真如此,只能說是有緣無分。

前文說過,胡知夏是個只有20歲,沒什麼主見的女生,但在她離開程家後,一個人跑到清吧上班兒,又拉黑了程俊傑這些做法來看,她或許也有自己的想法。

以她的閱歷,應該還沒心黑到為了錢可以將緣分說斬斷就斬斷的地步,畢竟她以準新娘的身份都和程俊傑住到一起了,如今不願意露面,有可能兩人感情真的出了問題。

程俊傑27歲,家境優渥,胡知夏只有20歲,家庭條件一般,兩人在成長環境上差異比較大,年齡上更是存在代差,在一起磨合的話,很難不出問題。

可以想象,程俊傑就像哄小孩一樣對待未婚妻,而胡知夏屬於年輕的00後,有自己的性格,當然不願意隨意被程俊傑指東喝西,兩人矛盾或許因此結下。

如果是這樣,兩家大人還真不好插手,畢竟胡知夏也是成年人了,她如果不想嫁的話,誰著急都沒用,她本人擁有悔婚權力。

如果兩人真有感情問題,終歸還是訂婚太快埋下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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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俊傑要走法律程式

結語:

不管兩家人因何原因走到這一步,程家人都有資格主張退回部分彩禮,否則等於助長這種拿錢不辦事的風氣,哪個男方家還敢結婚?

為什麼是退回部分彩禮呢?畢竟胡知夏和程俊傑在一起住了幾個月,她也是有付出的。

透過這兩家人的婚姻鬧劇,應該得出兩點經驗教訓:

一是不管訂婚還是結婚,都應該建立在感情基礎上,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就像沒打好地基的房子。

二是應該倡導正常戀愛結婚,因為高額彩禮的存在,很多婚姻都變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