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醉駕入刑可行嗎?

有人建議取消醉駕入刑議,取而代之透過行政拘留和罰款來處罰就可以。你同意這個建議嗎?

作為一個駕駛員,我堅決反對!為什麼?因為我惜命!相信廣大的朋友,開車的或者不開車,恐怕大部分都不同意吧。

建議的人理由是,醉駕入刑實施以來,案件數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在不斷攀升,目前已經高居刑事案件數量的首位,佔到了其將近1/4。認為透過行政拘留和罰款等手段,一樣可以達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目的。

咋一聽有道理,其實是經不起推敲的。人民日報2021年4月29日有一篇報道,稱醉駕入刑以來醉酒駕車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較醉駕入刑之前的十年死亡人數減少了6774人,受傷的人數減少了13820人。2019年~2020年醉酒駕車肇事導致死亡人數連續兩年下降,分別下降了4%和7%。2020年公安機關每排查百輛車的最大比例,比醉駕入刑以前減少了70%以上。酒醉駕車導致的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較大事故,比起2014年下降了26。6%。

這個數字還不夠權威嗎,從我周圍的人說起來,以前喝點酒,哎呀。離家不遠也沒喝多,冒個險算了!現在呢,一句我開了車可以擋回所有的勸酒。要是忍不住喝上一杯,絕對會盯著他不讓碰車,等代駕來了上車給他開走才會放心,要不就是對朋友不負責任。

至於為什麼現在醉駕案件數量增加了呢,那是因為2011年~2020年全國機動車增加了1。8億輛,駕駛員增加了2。59億人。如果沒有對醉駕這麼大的懲罰力度,這增加的2。59億駕駛員,哪怕只有千分之一有醉駕行為,那造成了財產的人員損失也是無可估量的。

所以最佳入刑十年,我認為挽救了無數生命,讓無數家庭得以平安,透過行政拘留和罰款能達到這個目的嗎?光是罰款,不留案底對於某些人是不是有不夠強的威懾啊?尤其是沒有雙開這一說啊,危及不到他的社會地位,拉不住腦子裡的那根弦對不對?

所以醉駕入刑我建議不要輕易取消,大家是否同意我的觀點?

取消醉駕入刑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