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中國:臺灣的過年風俗

旅行中國:臺灣的過年風俗

臺灣和祖國大陸各地一樣,春節,也叫過年,是民間最為熱鬧、時間最長的節日。一般從農曆十二月十六日的“尾牙”開始,到正月十五日元宵節(上元節)過完,才算全部結束,歷時整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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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每年月的初一、十五或者初二、十六,是臺灣商人祭拜土地公神的日子,稱為“做牙”。二月二日為最初的做牙,叫做“頭牙”;十二月十六日的做牙是最後一個做牙,所以叫“尾牙”。尾牙是商家一年活動的“尾聲”,也是普通百姓春節活動的“先聲”。這一天,臺灣一般平民百姓家要燒土地公金以祭福德正神 (即土地公),還要在門前設長凳,供上五味碗,燒經衣、銀紙,以祭拜地基主 (對房屋地基的崇拜)。各商家行號也要在今天大肆宴請員工,以犒賞過去一年的辛勞。以前,如果老闆在來年不準備續聘的員工,便在筵席中以雞頭對準他,暗示解聘之意。不過,這種風俗已絕跡。除了近年來日益盛行的尾牙聚餐外,按傳統習俗,全家人都圍聚在一起

“食尾牙”。主要的食物是潤餅和刈包。潤餅系以潤餅皮捲包豆芽菜、筍絲、豆乾、蒜頭、蛋燥、虎苔、花生粉、香茄醬等多種食料。刈包裡包的食物則是三層肉、鹹菜、筍乾、香菜、花生粉等,都是美味可口的鄉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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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神。衣歷十二月二十四日是送神日,家家戶戶舉行祭灶活動,歡送灶神及其他諸神上天。

灶神俗稱“灶君”,也有叫“司命真君”、”灶君公”、“護宅天尊”、“灶王”等。其全稱是“東廚司命九靈元王定福神君”,因此也有人稱之為“九天東廚煙主”。早期臺灣民間,每家廚房都有一個相當大的“灶”。相傳灶有灶神,於每年的一月四日被玉皇大帝派來監視每一家的言行,直到十二月二十四日,回大庭向玉皇大帝述職,報告各家的善惡功過。

灶神並無神位,平日只是在灶門上貼一張灶神神媽。送灶時,將神媽揭下焚化,並另外焚燒一個用竹蔑扎的紙糊馬兒,做為灶神迴天的坐騎,還要準備一點黃豆、乾草、做為灶神長途跋涉所需的乾糧、草料。然後焚香、叩首並在灶炕裡抓幾把稻草灰,平撒在灶前地面上,並喃喃叮嚀:“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然後點燒爆竹,歡送灶神起駕昇天。人們再返回灶前,看看地上的灰是否留有灶神的臨別贈言。

送灶的供品多用湯圓、麥牙糖、豬血糕等又甜又粘的東西,無非是要封住灶神爺的嘴,少說壞話。

清屯 (大掃除)。送完神後,家家戶戶就開始舉行“大掃除”。臺灣人相信,平時家裡的器物都有神靈司掌,神案、神位、香爐都不得擅自移動,只有等諸神返回天界後,才能徹府大掃除。大掃除當然有除舊迎新之意,在臺灣還有句俚諺:“清厝才會富”,即只有清掃房屋才有發展。如果家裡在此年中因為有人喪亡,就不能大掃除,據說灰塵會進入死人的眼睛。

做年粿。大掃除完後,就要準備做年粿,而且必須在二十八日前做好。年粿有“甜粿”、“發粿”、““鹹粿”、“菜包”等。臺灣有一首年粿歌,生動地概括了年粿的含義:“甜粿過年,發粿發錢,菜包包金,籮卜粿(菜頭粿)吃點心。”甜粿是過年最主要的年粿發粿則要發得好才會發財。菜包因內有包餡,所以能包金。蘿蔔粿(菜頭粿),是取其“好彩頭——好兆頭”之意,可當點心之用。喪家是不能隆重過年的,不能做甜粿。由親戚送,受贈者大都以橘子當作回禮。

除夕:辭年、避債戲、圍爐、守歲等。除夕,也叫大年三十,是臺灣年俗中最重要的一個日子,習俗也相當多。先辭年,佈置“廳頭”,即在奉祀“觀音媽”和諸神像的大廳上,換新版畫和聯軸。到了下午舉行“辭年”儀式。在供桌上盛設五牲及各種年粿供奉諸神,然後拜祖先,行三跪九叩大禮,以表示感謝這一年來諸神明及祖先的保佑,並祈求新年更多的賜福。神桌前還要供“春飯”,即盛有飯的小碗,飯上插上用紅紙做的花。神佛前各三碗,灶上一碗。這些花又叫“春仔花”或“飯春花”,這個飯叫“過年飯”。(在閩南語中,“春”與“剩”諧音,意思即怎麼吃也吃不完,還有剩餘)。桌前還擺放三堆橘子及一些紅棗。紅棗表示年年好。橘子到元宵才能拿下來,有句俗話“上元瞑(夜)拆柑棚。”最後,還要燒金紙、放爆竹,才算結束辭年儀式。

避債戲與討債燈,是辭年時為躲避債主上門催債的節日活動。在除夕夜,臺灣各寺廟都要祭神演戲。凡負債過年無法償還的人,便跑到寺廟的戲臺前,躲進人群中看戲。依照風俗,債主就不能問他討債。若討債者硬闖至“避債戲”臺下找人要錢,就會引起公憤,遭至群眾圍毆,自討沒趣。這臺戲要通宵達旦地演下去,直到翌日凌晨大年初一。負債者也就順利地過完年。不過,債主也有辦法對付,即在大年初一,穿著舊衣服,提著燈籠上門討債,佯稱自己是從年三十晚上追債追到現在尚未回家,燈寵還提在手上,不能算是“新年討債”,這種燈就叫做“討債燈”。但是,除非積怨很深,債主一般不會輕易使用“討債燈”。

圍爐、除夕之夜,也叫過年夜,出外謀生的家人,都要趕回老家來團聚,如果無法趕回,就要空出一個位子放那人的衣物,表示團聚。全家一起圍著桌子吃一年之中最豐盛的菜餚,桌下置一火光熊熊的烘爐,爐邊置一些銅錢,以示溫暖如春,財氣旺盛。圍爐時所吃的一般都有象徵意義。如一定要吃“長年菜” (芥菜做的,表示長壽)、“韭菜”(“韭”與“久”諧音,吃的時候要一根一根,從頭吃到尾,不橫吃,不咬斷,年壽才能“久久長長”)。此外,還要吃蘿蔔(即菜頭)表示好彩頭;吃“全雞”,表示全家福(“雞”與“家”諧音);吃“蚶”取其繁殖力強之意,吃完後蚶殼要放在床下,表示會生蚶子蚶孫;吃魚丸、蝦丸、肉丸,取“三元及第”之意,(丸與元諧音,三元即是狀元、會元、解元);吃所有的菜均不用刀切細,應以原形煮食。

吃完之後,年長者要給年少者“壓歲錢”,然後全家圍坐在爐邊,說說笑笑,通宵不眠,謂之為“守歲”。據說如此可以祈求雙親長壽,所以又叫“長壽夜”。“不睡”的閩南語是“不睏”,而“睏”與“困”諧音,所以“守歲”也是靜待一個“不困窮”的新春來臨。

臺灣有句諺語叫“二九老”,指除夕是如意大吉的日子。以前臺灣盛行收養異姓女子為“童養媳”,直養到十七八歲時,就與自己的兒子結為夫婦。家境富裕者多在二十日後設宴招待親友,舉行婚禮。家境一般者,則在除夕臺家團聚,將童養媳與兒子圓房,俗稱“送做堆”、“臺房”或“做大人”。通常結婚要選擇黃道吉日,避免觸動神明,惟除夕之日,神明皆已送上天,此時選擇童養媳和兒子“送做堆”,就不用耽心遭受神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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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歌。臺灣民間用一首新年歌,來說明新春期間每日的意義:“初一早(開門大吉取於早),初二巧(女婿回孃家向岳父拜年,乃稀巧之事),初三天通巧 (赤狗日任何人皆不利外出,弄不出什麼巧事來),初四頓頓飽(客人都走了,剩下的菜餚自己吃),初五隔開(商家開門營業),初六舀肥 (清除水肥),初七七元(古稱人日,吃麵線延年益壽),初八原全(暫時復原),初九天公天(玉皇大帝之壽誕),初十有食食(有吃沒吃休息到初十),十一概概 (大概如此),十二漏屎(吃壞肚子),十三食蚶糜配芥菜 (吃稀飯配素菜),十四結燈棚(提燈籠),十五上元瞑(元宵節)。”

初一的禮俗。正月初一日,也叫“新正”,親友之間互相拜年,稱為“拜正”、“賀正”。主人請客人吃甜料、喝甜茶,然後說吉祥話:

對太太言:食甜給你生後生 (生兒子)。

對老人言:食甜給你老康健,食百二 (活到120歲)。

對商人言:食甜給你大發財。

對小孩言:食甜給你快大漢 (快長大)。

對小姐言:食甜給你嫁好夫。

一般相互間言:新年大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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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也是元始天尊和彌勒佛的誕生日,還是釋迦如來降魔之日。信徒們除祭拜自家的神佛之外,還各自帶著牲醴,赴廟燒金、焚香、上供品祭拜。全家人著新裝出遊,稱作“出行”或“行春”。取越走越能存錢的意思。但出行的方向,必須根據自己的出生年月日時,配合天干地支等曆書,找出吉方吉時。初一邁出的第一步,一定要朝吉方走。因為吉方有福神,會降福。對於兇方,不管有多麼重要的事,都不朝那個方向走。

初一的禁忌極多。早上要吃素菜,不吃葷的,也不煮,吃的飯菜必須是除夕日預做的,謂之“隔年飯”。表示去年的飯吃不完還有剩餘。這一天忌煎粿。因粿類經油煎後,顏色變成赤色的,“赤”與“赤貧如洗”的“赤”同意,系貧窮之意,不吉祥。初一要吃乾飯,不吃稀飯,否則這一年外出時會被雨淋或遭意外。初一至初五不能掃地。不可舀肥。萬一非打掃不可,也要把垃圾留置家中,不可拿到外面倒掉,不然就等於把家中的金銀財寶倒掉一樣,使家裡受窮。不可罵人,不可打架,不問人討債,不使身體受傷。如受傷,就是“痛過年”,極為不吉利。不可打破或損毀碗盤瓷器,萬一不慎打破,就用紅紙包起來,等到初五“隔開”之日,才把它投進河裡,念“打破瓷,錢銀一大堆”等安慰的話,如此就可逢凶化吉。絕對不可午睡,據信,男人初一午睡,他的田畦就會崩潰;女人如果午睡,則廚房就會倒塌。

出行祭橋神。臺灣中南部至今仍流行“出行祭橋神”的習俗。即在新年開車出門的人,都會準備許多四方金及土地公金,每經過一個橋樑或隧道時,都要丟置一些在橋頭或隧道口,以祈全年開車平安。

以前,人們必須準備香及金紙,至橋頭焚香燒金祭祀橋神,以感謝並祈求橋神保佑通行平安。有的地方僅燒香,金紙用線綢線綁著放在橋頭上,俗稱“壓金”,為替橋換新光彩之意。

現今在苗栗、臺中、新化、南投等幾個縣;雖仍維繫著這個習慣,但駕駛者連車都不停,遇橋頭便把金紙一丟,毫無敬意可言,加上每一疊金紙數量不少,每每造成橋頭的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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