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大反轉:她為何沒有逃?
鮑毓明性侵案,有了新進展——
鮑毓明稱,兩人從沒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過。
還主張,收養蘭兒是蘭兒母親的意思。
“她媽說,等她到了年齡辦結婚手續,反正都是一起生活。”
鮑毓明親姐也發聲,表示蘭兒與母親曾到鮑毓明老家,見過父母。
暗示家人們都預設,兩人是戀人關係。
還有專家出面,將輿論風暴推向蘭兒母親,稱其監護失職,責任最大。
4月12日,財新網釋出了特稿《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
直接來了個大反轉。
被性侵的蘭兒,被描寫成“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
而一再掙扎、報警的行為,也被扭曲成“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把戲”。
報道出來後,輿論風向瞬變。
很多人調轉槍頭,對準原本以受害者身份出現的蘭兒。
有人說,蘭兒是被母親“賣掉”的;
有人說,蘭兒和母親目的不純;
甚至有人稱,這就是二奶上位失敗,鮑毓明是被仙人跳了。
我看了很是心寒。
但《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捏造了事實嗎?
我不認為。
相反,我認為這篇報道也呈現了這起性侵案的一面。
但呈現,不等於真相。
真相是,蘭兒確實是受害者,而且確實沒有逃。
這也是無數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為什麼你沒有逃?
蘭兒的原生家庭是悲慘的。
在她的自述《生命的遺書》中,提到自己的童年:
從小,她跟著爺爺奶奶長大。
後來,爺爺去世。
她的生活,隨之失去支點。
在財新的報道中,提到蘭兒母親的境況:
腳不太方便;
在街上擺攤賣小吃。
她認為,蘭兒跟著她太苦了,所以希望藉著領養,讓她擺脫困境。
而澎湃新聞的採訪,讓蘭兒母親的形象更立體:
她很迷信;
也很在乎蘭兒。
所以,一聽到“認個養父母能衝災氣”,她信到骨子裡,而且很積極給蘭兒找領養。
後來,蘭兒母親透過網友,認識了鮑毓明。
她開口就訴苦,稱“孩子特可憐,家裡人都對她不好,還失學,希望能幫幫她。”
可見她的急切。
但她也是警惕的。
並不像網友臆想的見錢眼開。
否則,她不會花半年時間與鮑毓明相處,才答應這起領養。
在南風窗的報道中,還有一個必須注意的細節:
鮑毓明希望和她們母女“組成家庭”。
結合鮑毓明姐姐提到,蘭兒母女曾一起到他們老家,父母都在場。
很可能,鮑毓明與蘭兒母親才是戀人關係。
那麼,面對自己的男友,女兒的繼父。
蘭兒母親——
這個來自小城鎮、沒什麼學識、社會閱歷簡單,且封建迷信的女人,自然識破不了對方的詭計。
鮑毓明是律師,且很懂女人心。
要矇騙這對來自低層,不曾見過世界全貌的母女,易如反掌。
最終,蘭兒母親放手。
鮑毓明成功帶走了蘭兒。
蘭兒母女都以為,眼前這個男人能讓她們過上新生活。
我不懷疑,鮑毓明對蘭兒的好。
而且,應該是非常好。
蘭兒自述《生命的遺書》裡,提到過一些細節:
鮑毓明反覆強調,要做她的超人,像她爺爺那樣。
他還送過蘭兒一把紅傘。
紅傘對蘭兒有特殊意義,代表著她與爺爺的連線。
在財新的報道中,鮑毓明也證實,蘭兒對他很依戀。
她會和鮑毓明談心,聊自己的童年。
每次分別時,還會哭著跟鮑毓明說:“叔叔我不想讓你走。”
在各家報道中,我們可以發現,在蘭兒的生活裡,有一個人是缺席的。
那就是:
父親
。
蘭兒對父愛,是飢渴的。
這份飢渴,成了她一再回到鮑毓明身邊的根源。
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時,蘭兒完全脫離了原生家庭的庇護,她的世界只有鮑毓明。
當敬愛,且十分依戀的“父親”,向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穿衣服睡覺不舒服。”
蘭兒的思維,是僵化的。
她不知該如何拒絕,她心目中至高無上的“父親”——鮑毓明。
期間,蘭兒拼命掙扎,但結果失敗。
鮑毓明成功侵入,對蘭兒心理造成的,是徹底毀滅的思維扭曲。
她對性毫無認知。
只覺得,這是不對的事。
但鮑毓明見多識廣,如爺爺寵愛著她,怎麼可能會傷害她呢?
但她還是選擇了報警。
然而,懂法的鮑毓明徹底銷燬了證據,沒過幾天就被放了回來。
回來後,他又恢復了昔日的慈祥、儒雅、開朗。
彷彿,性侵不曾發生過。
所以,面對鮑毓明的兩張面孔,蘭兒表現出來的是困惑。
在她的邏輯裡,如果是壞人,就該被警察抓走。
但鮑毓明安然無恙。
她不確定這是犯罪。
她不懂成人世界的複雜。
也無法明確,自己是否受到了傷害。
畸形的思維,就在這時候,植入了她的腦中。
這起案件最大的難點,是蘭兒反覆的心態。
3年來,她多次報警。
但每一次到了最後,她都會站回鮑毓明身邊,跟他回到煉獄般的生活。
財新的報道中,很多接觸過蘭兒的人,都講述過這種反覆。
行為上:
她曾向警方承認,與鮑毓明是戀人;
報案後仍與鮑毓明來往密切;
兩人分別做完筆錄後,還會牽著手離開;
與志願者見面後,她甚至會打包早餐給鮑毓明。
心態上:
時而說“愛上養父”;
時而說“是真心恨這樣的養父”;
時而又解釋“對養父的親情、愛情,都是在這幾年的洗腦下產生的。”
在以上種種細節中,我發現一個關鍵詞:
洗腦
。
南風窗的報道里,蘭兒詳細講述了,這3年多來,鮑毓明對她究竟做了什麼。
行動上,她被全面控制。
她被關在安了攝像頭的公寓;
她長期被迫觀看兒童色情片;
她上廁所不允許關門;
她曾被暴力對待;
她身體被使用過成人用品;
進行性行為時,鮑毓明會將她最愛的娃娃,放在自己的私處。
寫到這,我實在承受不住,無法想象蘭兒是如何過來的……
然而,這是蘭兒3年多來真實的生活。
這些行為背後,都指向同一個目的——
碾壓蘭兒的自尊心。
如果只有惡行,蘭兒絕不會猶豫,將鮑毓明送進監獄。
但鮑毓明聰明到可怕。
他知道,惡行需要搭配一樣東西,才能扭曲成善意。
那就是,以愛之名。
3年來,鮑毓明反覆強調,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愛。
“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爸爸很愛你,你也很愛爸爸’”;
“你要喜歡我對你做的事,喜歡才是乖孩子。”;
“我是世界上對你最好的人。”;
“你離開了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不乾淨的孩子......所有人都會嫌棄你。”;
“不能有比爸爸更重要的事。”。
他告訴蘭兒,給她安排的生活和學習條件,一百人中也沒有一個能享受到。
他表示,未來會娶蘭兒做妻子。
他反覆強調,蘭兒可以是女兒、是妻子、是媽媽、是奶奶,乃至任何一個角色。
極端的惡,在愛的粉飾下,漸漸扭曲。
蘭兒思緒混亂。
一方面,她知道鮑毓明是惡魔。
另一方面,她又無法全盤否定鮑毓明的愛。
隨著年齡增長,蘭兒意識到,鮑毓明的所作所為,是
「性侵」
。
她想擺脫,想讓鮑毓明坐牢,想吶喊內心的痛苦。
所以,她報警。
她和志願者說:
“我一個13歲的小孩,怎麼可能愛上三四十歲的人?”
但強烈的依戀和精神洗腦,讓她無法脫離。
只要離開,她就成了“骯髒”的小孩。
她就要承認,自己真的被性侵了。
當人面對無法承受的痛苦時,心理防禦會驅使人去接受。
唯有接受,才能麻痺痛苦。
也才能繼續活下去。
一位兒童心理專家提到,在兒童性侵案例中,像蘭兒這種反覆狀態,並不罕見。
比如,法國影后阿黛拉·哈內爾。
12歲時被導演性騷擾。
導演說:“這是行為因為愛,攝影機鍾愛你,你有天賦,我也愛你。”
她想要逃離。
導演卻展現出極大的受傷:“是我成就了你,你才有今天的成績,你不迴應我的愛,就是虧欠。”
於是,她真的啞忍了3年多,還總是自己送上門。
還有,林奕含。
13歲時被補課老師性侵。
老師也聲稱:“這是因為愛”。
她的怯懦,反抗,都成了老師攻擊她的理由。
後來,林奕含真的成了老師的秘密情人。
直到成年後,她才發現,那不是愛情。
但這個覺醒卻讓她掉入痛苦的深淵,最終,奪走了她的性命。
有一種精神疾病,叫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也就是,人質情結。
受害者長期被施暴者控制,會產生一種念頭:
我的生死操控在加害者手上。
於是,受害者為了活下去,就會變得順從。
但順從是痛苦,為了擺脫這份痛苦,受害者只能加上一個合理的理由。
那就是,因為愛。
如果,加害者以愛為名不斷施加痛苦,那麼這種扭曲的愛,就更加根深蒂固。
成人尚且很難擺脫。
何況是思維沒定性的兒童?
一位與蘭兒接觸密切的志願者,說出了蘭兒“逃不了”的關鍵——
“她想要一份強力的、有保障的、穩固的愛。”
愛的匱乏,讓她深陷鮑毓明的控制。
這份匱乏,也是鮑毓明盯上蘭兒的最重要動機。
如今,鮑毓明還在不斷丟擲新“證據”。
親暱的簡訊;
家中的監控;
來往的金錢;
家人的口供;
還有,蘭兒反覆的狀態。
一切都對蘭兒有著巨大的不利。
鮑毓明也許能在法律上,取得勝利。
因為,他太懂法。
他每一步都抓準法律的灰色地帶;
他是一個高學歷、高智商的戀童癖。
但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清晰,
這就是一樁100%的兒童性侵案
。
鮑毓明利用絕對的硬體優勢+親密的“父親”地位,帶著明確的邪惡目的,接近蘭兒一家。
成功騙走蘭兒後,他又用精神控制+行為控制,迫使蘭兒長期屈服於他的惡行。
第一次性侵發生時,
蘭兒13歲。
鮑毓明42歲。
一個13歲的女孩,可能不懂愛情是什麼。
但一個42歲的男人,絕對知道他行為背後的動機。
他對一個13歲的女孩產生性幻想,已經印證了他是戀童癖的真面目。
令我作嘔的是,他用美好的愛,包裝齷齪的惡。
他試圖將自己的惡行,扭曲成:
“是這個13歲的女孩引誘了我。”
最後,我只想說:
在這件事上,拒絕反轉。
哪怕在接下來的新聞裡,潑向女孩的髒水再多,細節再不利,輿論再複雜,我們仍在堅守一個樸素的真相:
沒有女孩會引誘一個40多歲的大叔。
只有戀童癖,才會長期侵犯一個孩子。
守住了這一點,我們才能保護蘭兒,才能保護更多的孩子,免於誘侵,免於摧毀。
參考資料:
1,南風窗
2,財新網
3,繪心《生命的遺書》
作者:有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