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資金互助的名義實施傳銷活動 “圓夢源”傳銷案一名骨幹被公訴

自從MMM互助盤網路傳銷騙局被查處後,有些傳銷人員模仿互助盤模式,實施傳銷詐騙活動。近日又有一個互助盤網路傳銷案被告破,一名骨幹人員被公訴。

4月1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一起網路傳銷案, 該傳銷組織打著金融互助的名義,利用微信客戶端設立“圓夢源資金盤互助平臺”系統,以高額的動態、靜態收益引誘他人參與該組織。

被告人加入該組織後,發展下線會員53個,其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以資金互助的名義實施傳銷活動 “圓夢源”傳銷案一名骨幹被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劉某某(已判決)於2019年5月份開始,透過王某某(已判決)幫助進行軟體開發,在微信端設立“圓夢源資金盤互助平臺”(以下簡稱圓夢源)系統,要求參加者以推薦人推薦註冊併購買“排單幣”的方式成為圓夢源組織的會員,並按照推薦與被推薦的關係形成上下層級。

會員透過圓夢源系統進行 “投資”經營活動,從而獲取十天10%的高額“靜態收益”,並以其發展的下一級和下二級會員“投資”金額為依據分別提取2%、1%的“動態收益”。至案發,該傳銷組織共計發展會員賬號數3886個,系統已匹配賣出訂單金額累計人民幣391708968元。會員與會員之間形成上下級層級關係,最高層級為被告人劉某某,賬號ymy000001,最多的層級達到14級。

該傳銷組織有靜態與動態兩種收益模式,其中動態收益模式是指:會員每發展第一代下線一名,可以拿到該一代下線投資金額2%、二代下線投資金額1%的資金作為推薦獎(也稱管理獎)。靜態收益模式是指:會員註冊成功並向上線購買排單幣後,可參與靜態排單投資(即會員與會員之間相互打款),會員可以選擇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的金額進行排單打款。每次排單需消耗排單金額1%的排單幣,排單打款成功十天之後可以獲得10%的收益。

劉某某在圓夢源傳銷組織設立楊某甲(總客服,已判決)和被告人欒某某及馮某某、楊某乙、許某甲、藺某某、邱某某七名客服(均另案處理)、胡某某(另案處理)一名轉播助手和許某乙、袁某某、張某某、徐某某(均已判決)和被告人欒某某等數十名團隊長。劉某某及各團隊長建立了眾多圓夢源微信群,劉某某和團隊長在群內宣講授課。

劉某某將客服、團隊長全部拉進“中堅力量”群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培訓和釋出資訊,並對客服、轉播助手和部分團隊長按月發放排單幣作為工資,讓團隊長享受7-9折購買排單幣的優惠政策,邀請團隊長來姜堰溱湖免費旅遊,以此來激勵上述核心團隊對整個圓夢源組織進行管理、培訓並發展下線。團隊長對自己的團隊以及周邊人進行宣傳、培訓,不斷髮展下線。

其中被告人欒某某發展下級會員5層級、53個會員賬號

案發後,被告人欒某某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欒某某和劉某某等人以所謂的投資收益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註冊賬戶購買排單幣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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