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應依法讓“死亡證明”生意徹底“死亡”

280元一張“居民死亡醫學證明”,120元一張“火化證明”,450元一張“病危、病重通知書”,檢查報告單、診斷證明書、住院證明書更是按張收費,一兩百元搞定……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在部分平臺,只要花上幾百元,就能輕鬆買到“私人訂製”的偽造重要文書,甚至有賣家表示“全國哪裡都能開、各地公章都能蓋”,令人不寒而慄。

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根據一般人的理解與認知,類似於“死亡證明”“病危通知書”之類的東西,都是各相關部門開具的具備法律效應的文書。對一般人來說,對這些東西基本上都是“諱莫如深”的。但沒有想到的是,這些東西居然還可以“代辦”,在網路上就可以買到。如此“兒戲”的事情,居然真切地發生著,給人一種魔幻現實主義的感覺。更加可怕的是,這在買賣市場還不是個案,而給人一種已形成完整黑色產業鏈的感覺。

對普通人來說,可能無法理解“死亡證明”“病危通知書”被“代辦”之後能用來幹什麼,但對非法之徒、投機取巧之徒而言,這些東西大有用處、大有可為。根據相關報道顯示,偽造證明“用途廣泛”:可以拿著“病危通知書”去網上“騙點籌款”,一般的平臺根本無法識別;可以騙取繼承權,謀取不正當利益……這般現實,除了要佩服這些人的腦洞之外,也只能說:富貴險中求。但很顯然的是,這些做法都是不合適的,也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根據《電子商務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這意味著,在“死亡證明”買賣市場裡面,無論是買者、賣者,還是各相關平臺,都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違法之舉堂而皇之地出現,且形成黑色產業鏈,這必須進行精準打擊。因為,這不僅破壞社會誠信,助長違法犯罪行為,還給社會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所以必須徹底剷除。透過報道我們可以知道,這些偽造的證明若是用於銀行或公安系統,則有“很大風險”,這也給整治帶來現實的啟示。那就是,對於這樣的事情就該動真碰硬,只要動真格,虛假的東西就是藏不住的。而要對偽造證明動真格的話,買賣平臺責無旁貸,因為買賣這些文書本身就是違法之舉,所以平臺只需一刀切地禁止即可,就可從源頭上切斷買賣市場。對監管部門來說,則需加強監管,若是平臺無法做到“守土有責”,那就對相關平臺進行處罰,倒逼平臺積極作為。

買賣“死亡證明”之類的文書,其違法性質是基本確定的,那就應該依法進行嚴打,讓“死亡證明”之類的生意徹底“死亡”。唯此,才是一個更加健康有序的環境與氛圍。

作者: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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