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賴弘國僅結婚14個月就離婚,他們的錯誤很多人還在犯

根據臺媒報道,阿嬌和賴弘國已經在今年3月1日離婚,有好友透露,是阿嬌提出的離婚,賴弘國認為離婚的理由是“她不愛我。”

兩個人在2017年10月公開戀情,2018年12月就結婚,婚姻只維持了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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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經39歲的阿嬌比賴弘國大8歲,兩個人在一起時,曾經引起軒然大波,網友翻出賴弘國各種黑歷史,但兩個人仍然不懼流言,公佈的照片、參加各種綜藝都是一副恩愛的樣子,結婚時,兩個人金童玉女,她的好友阿sa更是激動落淚,都這樣了,那大家當然也都選擇祝福了,誰知道他們這麼快就走到了婚姻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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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媒爆料,早在2018年剛結婚,阿嬌就提出過一次離婚,但是賴弘國一直挽回,所以兩個人又和好了,但是今年2月,阿嬌再次提出離婚。

更諷刺的是,兩個人還參加了今年1月底的吐槽大會夫妻專場,場上兩個人狂秀恩愛,賴弘國當場表白“我愛你哦,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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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為什麼感情不好,這是個很難說的話題,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他們就是那種人前恩愛,人後卻冷暖自知的典型。

有多少夫妻情侶,其實都和他們一樣,是外人眼裡的恩愛夫妻,可是恩愛的面具背後卻是一地雞毛。

有篇文章很火,叫做“朋友圈那個寵妻狂魔,出軌了。”

講的就是朋友圈裡著名的寵妻狂魔,卻被抓包看到他摟著別的女人進了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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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寵妻狂魔,平時在朋友圈對老婆無比體貼,她老婆的日常就是秀恩愛、秀恩愛以及秀恩愛。

如果不是被她親眼看到,她可能就矇在鼓裡一輩子。

這像極了我一位朋友的經歷,他同樣是一個寵妻狂魔,寵到做好了飯都要喂到老婆嘴邊。

平時家務全包,孩子他帶,老婆只負責貌美如花,但這樣一個男人,竟然出軌了一個離婚有孩子的坐檯小姐。

被發現之後,他給出的理由是“你不愛我。”

他被發現出軌之後,我們全都震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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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這件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每一場婚姻、每一張婚紗照都是幸福的,但是喧囂過後,誰是真愛,誰是自欺欺人,滋味都要自己承受。

我曾經交過一個男朋友,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也是一副很恩愛的樣子。

兩個人一有時間就黏在一起,對方的生日都要各自送禮物,春天會一起去爬山,要考試了會一起去自習。

在外人看來,他們都覺得我們是一對神仙眷侶,人人都以為我們要結婚了。

但是後來,我們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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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一點也不幸福。和他在一起時,很喜歡在朋友圈秀恩愛,但只有我知道,他朋友圈所有的照片都是我逼他發的,因為他有太多曖昧的女性朋友,因為沒有安全感,我才不得不秀恩愛。

分手時,我的朋友極力勸我,不要分手,因為他們只看到我的男友每次急匆匆跑來安慰我、挽回我的樣子,卻不知道那之前,就是因為他說了太多傷人的話,我才會生氣說分手。

那時候我突然明白了,原來那些秀恩愛的人,並不一定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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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也明白了,不是所有令人落淚的婚禮都會有圓滿的結局,不是所有笑得甜美的婚紗照都是愛的紀念。兩個人到底能不能走到最後,不是看他們在外人眼裡有多恩愛,而是看他們自己的生活是否美滿。

所以別再看到一對所謂“恩愛夫妻”離婚了,就說不相信愛情,別再看到別人秀恩愛,就覺得檸檬精上身了,真愛自會地久天長,自欺欺人總會被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