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長姜偉: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不傷和氣地解決糾紛

2021年,最高法透過一系列“組合拳”,使“年底不立案”的勢頭得到有效扭轉,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線上調解糾紛超過1000萬件。現在平均每分鐘有51件在訴前成功化解,力爭件件有迴音。

最高法副院長姜偉接受新京報專訪時介紹,人民法院持續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不傷和氣的糾紛解決方案。

他表示,到今年年底,法院力爭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的“家門口”解紛服務網路,同時,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實現調解不成自動轉立案,杜絕久調不決等不規範行為。

最高法副院長姜偉: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不傷和氣地解決糾紛

最高法副院長姜偉。最高法供圖

■談立案整治

“年底不收案”勢頭扭轉,確保問題不回潮

新京報:

去年臨近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表示對年底不立案問題零容忍,並且最終達到了預期效果,請問法院採取了哪些措施?

姜偉:

2015年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但也有當事人和律師反映,有的法院年底為了提高結案率,限號立案、拖延立案、以調代立、增設門檻。這嚴重背離了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影響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最高人民法院對此高度重視,以最嚴標準、最高要求、最強措施整治“年底不立案”這一頑瘴痼疾。

透過一系列“組合拳”,“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扭轉。據人民法院大資料管理和服務平臺統計,2021年12月,全國法院收案數超過260萬件,同比增長104。16%,兌現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的莊嚴承諾。

為確保整治“年底不立案”一抓到底,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立案偏離度預警系統,對立案負面偏離度超過70%,存在“年底不立案”之嫌的地區進行日通報,發出紅燈警告。系統資料顯示,2021年12月全國法院立案偏離度比2020年同期上升60。24%,比2019年同期上升65。30%。一到年底收案下降的勢頭得到有效扭轉。

人民法院暢通了年底立案入口,包括現場立案、自助立案、網上立案、巡迴立案、郵寄立案、12368熱線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務等渠道,便利群眾訴訟。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開通12368熱線投訴舉報功能,截至2022年2月25日,12368熱線共接到反映各級法院“不立案”來電2708件,對其中資訊完整、屬於法院主管的1242件有效來電,向相關高階人民法院逐一核實,做到件件有迴音。

最高人民法院堅持“零容忍”,釋出嚴禁發號拖延立案、嚴禁限號限制立案、嚴禁以調代立、嚴禁增設門檻“四個嚴禁”要求,建立年底不立案“一票否決”機制,強調凡是對有案該立不立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處理,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河南高院透過專項整治工作,對9家立案問題突出法院通報批評,持續釋放有案必立、違規必究明確訊號,切實鞏固年底不立案整治成效。

新京報:

如何確保年底不立案問題不再回潮?

姜偉:

最高人民法院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成立專門調研組,深挖年底不立案問題成因,制定下發整治年底不立案的工作意見,就完善考核指標、強化條線指導、加強立案監督、加大問責力度、提供組織保障等提出明確要求,多維度綜合施策,確保各地法院真查真改、常治長效,杜絕整治年底不立案“一陣風”。同時,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最佳化審判質效考核指標,避免片面追求過高結案率的錯誤導向,形成正向激勵。

■談多元解紛

高效率、低成本,超1000萬糾紛線上調解

新京報:

近年,人民法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大力推進線上調解。請問這一工作成效如何?

姜偉:

2019年以來,人民法院持續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全面加強糾紛源頭預防、多元化解、一站解決,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為人民群眾提供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不傷和氣的糾紛解決方案。

人民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城鄉治理體系,加快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群、進網格工作,上線訴源治理系統,實現矛盾預防、糾紛化解、線上調解、影片連線法官、司法確認等全流程線上辦理。系統上線後,截至2022年2月中旬,全國8813家人民法庭入駐,線上對接綜治中心、鄉鎮(街道)、村(社群)等基層治理單位45043家,構建基層解紛服務大網路,讓大量矛盾糾紛在基層就能得到實質性解決。

2021年,全國法院對接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數量分別是2018年的48。27倍和18。46倍,形成優勢互補、專群結合、融合發力的多元共治格局,為人民群眾提供“選單式”解紛服務。訴訟服務中心一站解紛能力持續增強,2021年,法院訴前調解成功案件610。68萬件,同比增長43。86%;速裁快審案件871。51萬件,同比增長25。7%,平均調解時長17天,平均速裁快審週期32天,糾紛解決更加及時高效。

線上調解實現突破發展,四級法院100%應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最大限度整合解紛資源,“總對總”線上訴調對接單位達11家。2021年,6。1萬家調解組織、25。4萬名調解員入駐調解平臺,藉助“法院+社會各界”解紛新模式,線上調解糾紛超過1000萬件,同比增加35。6%。全國法院86%道交糾紛透過道交平臺開展訴前調解。現在,平均每個工作日有4。3萬件矛盾糾紛在平臺進行調解,每分鐘就有51件成功化解在訴前,糾紛解決的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續提升,形成中國特色線上解紛品牌。

■談建章立制

首發線上調解司法解釋

新京報:

《人民法院線上調解規則》自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為首部指導全國法院開展線上調解的司法解釋,其出臺的意義是什麼?施行後能給人民群眾帶來什麼好處?

姜偉:

《人民法院線上調解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作為在全世界率先出臺的規範線上調解工作的司法解釋檔案,為世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提供了中國方案。

方便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是《規則》的首要目的。對線上調解組織和調解員範圍,《規則》作了規定,明確除審判人員、法院專職或兼職調解員外,對其他願意參與調解的組織和人員,包括港澳臺地區居民和外國人,人民法院均可以邀請入駐法院調解平臺,充分發揮他們專業優勢、身份優勢,更加精準高效解決糾紛。調解組織和調解員資訊應當在調解平臺公佈,方便當事人選擇。

針對實踐中久調不決等突出問題,《規則》明確了線上調解各環節的辦理期限,包括人民法院指定調解組織或者調解員的期限、調解組織或者調解員接受委派委託的期限、立案前線上調解期限、立案後線上調解的期限,等等,並對這些期限的起算日期作出規定,促進調解人員及時開展調解工作,快速解決糾紛。

為確保線上調解依法有序,《規則》對線上調解的引導、材料提交、調解協議製作等作出規定,並對線上調解組織或者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的行為規範提出要求。

■談未來工作

調解不成將可自動轉立案

新京報:

未來,人民法院將如何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完善訴前調解機制?

姜偉: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推動一站式多元解紛向基層延伸、向社會延伸、向網上延伸、向重點領域延伸,實現一站式多元解紛從“有”向“優”轉變,更好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解紛需求。

在推動一站式多元解紛向基層延伸方面,人民法院力爭到今年年底,進一步落地落實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群、進網格的“三進”工作,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的“家門口”解紛服務網路,更加方便群眾及時就地解決糾紛。

多元化解將更加精細化、精準化,未來將推動一站式多元解紛向經濟金融、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民生保障、農業農村、土地房產、環境資源、軍民融合、網際網路治理等領域拓展,增強一站式解決糾紛效能。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將升級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制定下發調解平臺應用指引,做到訴前調解全程留痕、訴調對接網上辦理、調解質效智慧監管,將調解時間節點嵌入平臺,實現調解不成自動轉立案,杜絕久調不決等不規範行為。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編輯 劉茜賢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