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人生最後的時間,秦玲選擇了,盡力為家人做點什麼
人生的終點,還有牽掛,還有被需要,或許也是一種幸福!
這是周亦安從秦玲家裡出來,在目睹了秦玲家裡發生的一切之後,發出的感慨!
也許這感慨是對葉芯說的,但我更相信這是他對自己說的。
因為彼時的周亦安,正在面臨著,自己面臨即將到來的處分,是否要辭職的內心掙扎和彷徨無助這樣的困境。
我想,秦玲的遭遇,周亦安懂!
《底線》播出到現在,收視率一路攀升,故事情節緊湊之餘,幾乎完全取之於現實生活的素材,“江歌案”“北大吳謝宇弒母案”“貨拉拉跳車致死案”等等。
除了這些,還有“喪偶式育兒”“丁克一族”“高空拋物”“校園欺凌”等備受爭議的話題,都在劇情中有所體現。
今天給大家講講秦玲訴烏剛離婚的故事。
秦玲的故事,像極了我們現實生活中的鳳凰男娶了城市白富美的故事,但是又不盡相同。
出身城市,父母是知識分子,秦玲自己是個音樂老師。
在女兒的眼裡,媽媽是這樣的: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雙愛笑的眼睛,非常樂觀”。
“前段時間,媽媽生病了,可是她還是笑著安慰我”
“還常對我說,黑暗就是灰色的光,有光就有希望”
從女兒的作文裡,我們看到,秦玲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一個善良、樂觀、開朗的女孩。
然而,這樣一個善良的女孩,卻遇人不淑,讓人唏噓!
而烏剛的父母是最早的一批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在工廠裡上班,住職工宿舍。
後來認識了城市戶口的秦玲,兩個人墜入愛河並步入婚姻。
結婚的時候,秦玲的父母給小兩口準備了結婚所需要的一切,包括婚房。
並且貼心地把烏剛的名字也加在了房產證上。
原本以為這樣的全心付出,會讓烏剛和秦玲更好地過日子。
然而,婚後的生活,才是秦玲惡夢的開始。
而所有的不幸,都起源於烏剛內心深處的永不滿足的慾望和貪念。
他看重的不是秦玲,而是秦玲的身世,以及她背後讓烏剛垂涎不已的物質,比如房子。
當金錢和慾望被披上了愛的合法外衣,只會將人推向罪惡的深淵!
1、人的慾望和貪婪是無止境的;
有人說:婚姻生活中最大的不幸,是無愛、無性、無錢!
烏剛對秦玲有沒有愛?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他對秦玲的物質慾望,卻赤裸裸地呈現在我們的眼前。
首先: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寫上烏剛的名字,就意味著,房子的產權有一半將屬於沒有出一分錢的烏剛;
意味著,他獲得了合法的房屋所有權的一半。
其次:婚後瞞著妻子,瘋狂地借款高達80萬;
結婚後,烏剛以資金籌募、投資、股權債權等等各種名義,從親朋好友手中連借帶騙得籌到了80多萬塊錢。
生意失敗後,就企圖將房子賣掉抵債。
甚至瞞著秦玲,找了人冒充秦玲,以妻子秦玲的名義去賣房子。
幸好在交易的最後關頭,在房管局做身份認證時被識別了出來,最終沒能賣掉房子。
否則,秦玲和她的母親,以及女兒早就流落街頭,無處可去!
最後,眼看房子賣不掉了,就自己躲了出去,五年間從未露面,把這個爛攤子甩給了秦玲和她的父母。
烏剛跑了,留下秦玲和秦玲的父母、女兒,面對債主的多次討要催債,最後只能透過報警,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人性的貪婪,在烏剛的身上體現得一覽無餘。
他沒有因為秦家給予他的一切,回報以感恩。
而是變本加厲地索取,這是人性的惡和貪婪。
而這一切,都有跡可循!那就是來自於原生家庭的教養!
當我們看到烏剛的父母的行為的時候,一切就會豁然開朗。
原來孩子身上表現出來的一切行為,都與父母的教養息息相關!
孩子身上的所有行為,在父母那裡都有跡可循;
精神分析學家唐納德·溫尼科特說過:“孩子仰望父母的臉,看到的是孩子自己”
孩子的每一個行為,都是父母投射在孩子身上的影子。
我們無法看到烏剛的成長之路,但是從烏剛父母的言行舉止上,我們可以窺見一部分他成長的影子。
在周亦安和葉芯通知她們,讓他們見到自己的兒子烏剛時,傳達法院的傳票的時候,
周亦安的父親的第一反應是:啥,要跟我兒子離婚?
母親的第一反應則是:她看上別的男人了?
這樣的反應,足以讓我們看到,日常生活中這一家人的相處模式:
公婆看不上兒媳婦還順嘴潑髒水,兒媳忍氣吞聲,兒子坑蒙拐騙,多麼讓人崩潰的日常!
當聽到兒子只能分到20萬塊錢的補償金時,直接嚷嚷
“我們不同意”
“打發叫花子呢?”
還在第二天直接找上門去,企圖強搶房產證
為了搶奪房產證,直接將苗苗推倒在地,完全沒有顧念到那時一個幾歲的孩子;
直言秦玲有了外遇,要將房子給別的男人。
被及時趕來的周亦安葉芯制止後,又換了一副哀求的嘴臉,對秦玲開始打親情牌,都是一家人。
“你走了後你媽和女兒還需要人照顧,她們可以住在這裡,多久都行”
被秦玲言辭拒絕後,直接翻臉:
你個掃把星!你克走了我兒子,現在又要斷他的後路。
別給臉不要臉!
夫妻二人講翻臉無情,言而無信,表現得淋漓盡致。
看到秦玲依然無動於衷,直接坐在地上撒潑,還叫囂:
我們不走了,反正正愁沒人養老呢!
有本事把我們抓起來啊!
從秦玲的描述裡,我們還看到她們這樣泯滅人性的行為:
烏剛和秦玲婚後多年未育,去醫院檢查,是男方的原因,然而,烏剛的父母卻一廂情願地把不育的罪名安在秦玲的頭上,整日對秦玲冷嘲熱諷,指責謾罵;
烏剛和秦玲透過合法的手續收養了女兒苗苗後,老兩口將對秦玲的不滿,直接發洩到孩子身上,對苗苗動不動就打罵;
在苗苗兩歲左右的時候,兩人假裝帶著孩子出去玩,將孩子直接丟在了火車站,因為遇到執勤的民警,而僥倖救回了孩子。
更過分的是,過後完全不知收斂,
反而在苗苗面前說,她是被領養的,媽媽是不會愛她疼她的,導致苗苗特別缺乏安全感。
甚至只要媽媽離開幾個小時就開始哭鬧,擔心自己被拋棄或被賣掉。
這樣的行為,葉芯用了四個字,做了精闢的總結:殺人誅心!
在得知秦玲又一次住院之後,兩口子在家翹首期盼,期待著所謂的“好訊息”。
面對周亦安的責問,大言不慚道:
她沒給我們家傳宗接代,就得把房子給我們留下。
如果不是經歷了太多,秦玲這樣一個善良的女孩,如何能應對這一家人五花八門層出不窮的手段。
她之所以決定要透過法律手段來撇清和物價的關係,選擇法律的手段來維護母親和女兒的權益,
就是因為在過往的生活中,她早已看透這一家人的歹毒和不擇手段。
可以說,烏剛的行為,完全和父母如出一轍:
一樣的貪婪、自私、一樣的滿嘴謊言、厚顏無恥!
有人說,孩子就是父母的影印件,影印件出了問題,就在原件上找原因!
孩子的行為,在父母的身上基本上都能找到原因。
所謂的言傳身教,其實就是孩子從小對父母言行舉止的模仿。
父母之愛子女,則為之計深遠!
一個合格的父母,應該給孩子樹立正向的力量和榜樣的作用!
而烏剛的父母,恰恰因為自己的愚蠢和自私,把兒子也培養成了和她們一樣的人而不自知!
在複雜的人性面前,我們依然相信人性本善!
儘管秦玲畢生所託非人,儘管她遇到了烏家這一家極品。
但是秦玲依然保持了樂觀善良的本性。
女兒儘管不是自己親生的,但是秦玲依然在生命的盡頭,拼勁全力,想給女兒留下一份保障。
在被烏家二老佔據了房子之後,有善良的朋友願意為她們提供一個棲身之地。
在困難重重之下,有周亦安和葉芯,還有很多不知名的法院的同志為她的事情奔波忙碌。
面對烏家二老的奇葩惡毒的行為,她依然不失禮貌,稱呼她們“爸媽”。
儘管厭惡至極,依然以禮相待,這就是人性中的善良一面!
臨死之前,對女兒諄諄教誨:
媽媽死了之後,就會變成天上的星星,在天上看著你,看你每天乖不乖!
秦玲最終還是走了,留下了她萬分牽掛的女兒和母親,走向了生命的盡頭。
但是,她依然是幸運的,因為法律最終維護了她的合法權益。
法律判決秦玲和烏剛離婚,女兒的撫養權歸秦玲;烏剛需要每月支付女兒的撫養金直至18週歲,房子歸秦玲,只需要支付烏剛20萬經濟補償(之前烏剛的而父母要求賠償100萬)……
周亦安說:世界很大,我們看到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儘管這一小部分充滿了謊言、欺騙、邪惡、慾念,但是我們依然相信,人性本善!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說過這樣過一句話:
決定人生的並不是你選擇了什麼,而是你選擇放棄什麼!
秦玲選擇了維護自己的善良,放棄了成為烏剛那樣的人!
這是源於人性的真善美!
我們也可以選擇放棄自己不想要的生活,堅持自己想要的。
這才是生命該有的樣子!
最後,還想要奉勸女孩子們,
決定嫁給一個人之前,務必要看看對方的家境和對方父母的人品!
父母人品好,相處和睦的家庭環境,兒子一定不會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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