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評|制止家暴,珍惜每一次出手相助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近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在鄭州舉行,《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提請首次審議,其中規定:個人制止家庭暴力行為,符合見義勇為確認條件的,依法予以確認。此訊息引發網友熱議。

新民快評|制止家暴,珍惜每一次出手相助

圖源:東方IC

家暴不是“家事”,制止家暴絕對不是“干涉家事”——這樣的理念已經得到越來越多的認同。家暴受害者除了自救之外,還往往需要得到外界的幫助,來保護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合法權益。《反家庭暴力法》已明確規定了相關部門和機構在預防、處置家暴中的法定責任及義務,而來自個人的“路見不平”、出手相助同樣彌足珍貴,不僅應得到道德上的讚揚,也需要法律法規進一步予以承認、保護和鼓勵。

反家暴,需要珍惜每一次出手相助。把個人制止家暴納入見義勇為的獎勵範疇,尤其是透過立法予以明確,使這類見義勇為行為有法可依、受到法律法規保護,將能鼓勵更多人參與到反家暴的行動中來。比如去年12月,《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表決透過,其中規定:鼓勵向公安機關等報告家庭暴力行為;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為,經公安機關查實符合見義勇為人員確認條件的,依法予以確認。

一些個案的處理,也具有示範意義。今年,中國檢察網公佈一則不起訴決定書。2020年8月,一名男子在妻子的單位毆打妻子,妻子同事路見不平,阻攔制止家暴行為,在制止過程中家暴男子死亡。檢察院最終認定,阻攔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為正當防衛,依法決定對其不起訴。這一認定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使出手相助者得到了應有的清白。

為了弘揚“以正對不正,以法對不法”的社會正氣,為了在全社會營造更加濃厚的反家暴氛圍,法治保障需要更加有力,讓每一個不袖手旁觀的人更有底氣。

紀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