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鄰里地畔起糾紛 法官調解促和諧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鄉村生活中村民一家挨著一家,家中遇到急事,能及時幫上忙的也許就是身邊的鄰居,如果鄰里關係處理不當,也會對日常生活產生影響。8月11日,乾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成功調解了一起鄰里間的健康權糾紛。

閆某甲與閆某乙是鄰居,兩家因地畔產生矛盾,積怨已久。2021年7月,雙方生口頭,爭吵過程中,閆某乙用拳頭在嚴某甲頭部及身上擊打數下,嚴某甲用打藥機杆和身上皮帶在閆某乙身上擊打數下,導致雙方均受傷住院治療。閆某甲經司法鑑定後續治療費約6000元,事後雙方因賠償問題未達成協議,向乾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閆某乙賠償其醫療費等共計35937。20元。

受理案件後,主辦法官考慮到雙方當事人鄰里關係的特殊性,若化解不當,可能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影響雙方日後相處,應按調解優先的原則,以事了人和為目的進行處理。透過庭前溝通,於8月11日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案件基本事實清楚。庭審中,閆某乙稱其也住院治療花費了醫療費,雙方劍拔弩張,情緒激動,稍有不慎,可能導致矛盾激化。主辦法官在法庭調解階段,耐心引導雙方當事人,勸導雙方應珍視鄰里關係,理性公正看待問題,妥善化解矛盾。近三個小時的開庭、當庭調解後,雙方情緒緩和,最終達成和解,閆某乙當場支付閆某甲賠償款13000元,並感謝法官和幹警能設身處地從當事人的角度考慮案情。

主辦法官董衛群溫馨提示:“行要好伴,住要好鄰”,鄰里間免不了會出現誤解和摩擦,彼此和睦相處才是幸福生活的基礎。發生糾紛時,多一些溝通和理解,少一些偏執,更要堅決抵制暴力解決問題,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我為群眾辦實事:鄰里地畔起糾紛 法官調解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