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刊|聖經的默示和權威

提後3:16-17“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基督教刊|聖經的默示和權威

提摩太後書3:16所用的“聖經”一詞主要指舊約經卷(3:15)。但有證據表明,大約在保羅寫提摩太後書的年代,一部分新約著述已被當作神所默示且具有權威性的經卷(提前5:18,引用路10:7;彼後3:15-16)。今天我們所說的聖經指包括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權威著作,也就是“新舊約全書”。它是神對人類最初的資訊,也是神對全人類的救贖大工惟一可靠的真實見證。

1.保羅指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希臘文theopneustos由兩個希臘字構成:theos,意為“神”,pneo,意為“吹氣”)。聖經是神活潑的道。追溯到原稿,聖經是真確和可靠的。不僅有關救恩、倫理價值和道德的論述是真實的,就是有關歷史和宇宙在內的所有內容的記載都真確無誤(比較彼後1:20-21;注意詩119篇中詩人對聖經的態度)。

2,舊約作者清楚知道他們所講所寫都是神給他們的話語(參申18:18;撒下23:2)。先知的開場白經常是“耶和華如此說”。

3.耶穌基督親自教導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語,即使是最微小的細節也不例外(太5:18)。他自己所有的話語都是從父領受且是真實的(約5:19,30-31;7:16;8:26)。他進一步講到聖靈要藉著使徒宣講更多的啟示(即新約聖經啟示的真理,約16:13;比較14:16-17;15:26-27)。

4.否認聖經的完全啟示性,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太5:18;15:3-6;路16:7;24:25-27,44-45;約10:35)、聖靈(約15:26;16:13;林前2:12-13;提前4:1)和使徒(提後3:16;彼後1:20-21)的重要見證。另外,限制和輕視聖經的無謬誤性,也就是損害聖經的神聖權威。

5.神在藉著聖靈啟示人的過程中,並不抹煞不同作者的個性,只是感動他們將聖靈的意思正確無誤地寫下來(提後3:16;彼後1:20-21;參林前2:12-13)。

6.神所默示的話語表達了神的智慧和屬性,因此能夠藉著人對基督的信心將智慧和屬靈的生命賜給他們(太4:4;約6:63;提後3:15;彼前2:2)。

7.聖經是神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人類的計劃的真實可靠見證。因此,聖經是無可比擬的、完整的,它的內容也契合得絕妙無比。沒有任何人類的言語或宗教團體的宣言具有與其等同的權威性。

8.所有教義、評註、翻譯、解經、釋經和傳統,均須經過聖經的話語和教訓來判斷(參申13:3)。

9.信徒在生活與敬虔方面都應以神的話語作為最終權威來接受、相信並遵從(太5:17-19;約14:21;15:10;提後3:15-16;參出20:3)。教會必須把神的話作為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最終權威(提後3:16-17)。人若不能尊神和他的話語為最高權威,就不會順服基督的主權(約8:31-32,37)。

10.我們只有與聖靈之間有一個正確的關係時,才能明白聖經;惟有聖靈能開啟我們的悟性去明白聖經,並在我們內心印證其權威性(參林前2:12)。

11.我們必須用神所啟示的話語勝過罪、撒旦和世界在我們生命中的權勢(太4:4;弗6:12,17;雅1:21)。

12.教會中每一個信徒,若認識到聖經是神賜給這個失迷、垂危世界的唯一真理,就必須熱愛、珍視並捍衛它。我們必須忠於聖經的教訓,宣揚救恩資訊,將之交託給忠心的人,抵擋一切企圖歪曲和破壞這永恆真理的人,竭力捍衛聖經真道(參腓1:16;提後1:13-14注;2:2;猶3節)。任何人都不可隨意加添或刪除聖經中的話語(參申4:2注;啟22:19)。

13.我們應當注意,聖經啟示的無謬誤性只針對聖經的原稿而言。所以若有人在聖經中發現有誤時,不要以為是作者的錯。應當謹記,任何明顯問題的產生有三種可能性:

(1)現存聖經原稿的抄本可能不完全準確。

(2)現存的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聖經譯本可能有不盡完美之處。

(3)人對聖經內容的理解或解釋欠充分或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