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長頸鹿是怎麼被“麒麟”化的?

永樂三年開始,此後29年間,鄭和率領船隊七下西洋,他們曾到達過爪哇、蘇門答臘等三十多個國家,最遠曾達非洲東部,並有可能到過澳大利亞、美洲和紐西蘭。

在鄭第四次下西洋時,首次繞過阿拉伯半島,航行到達了非洲東海岸的麻林迪(肯亞)等地。船隊回國時,麻林國(一說坦尚尼亞)也派遣使節一塊來到明朝,並帶來了稀罕物:麒麟。

明朝,長頸鹿是怎麼被“麒麟”化的?

根據鄭和下西洋的船隊記錄者馬歡所著的《瀛涯勝覽》一書中的描述:“麒麟,前二足高九尺餘,後兩足約高六尺,頭抬頸長一丈六尺,首昂後低,人莫能騎。頭上有兩肉角,在耳邊。牛尾鹿身,蹄有三跲,匾口。食粟、豆、麵餅。”

據漢許慎《說文解字·十》記載:“麒,仁寵也,麋身龍尾一角;麐(麟),牝麒也。”段玉裁注:“狀如麕,一角,戴肉,設武備而不為害,所以為仁也。”其外部形狀是,獅頭、鹿角,虎眼、麋身、龍鱗、牛尾;尾巴毛狀像龍尾,有一角帶肉。

明朝,長頸鹿是怎麼被“麒麟”化的?

兩相對比可知,非洲進貢的這個麒麟,根本就是非洲大草原上的長頸鹿!

但大臣們可不管這麼多,麒麟可是吉祥神寵啊,主太平、長壽。麒麟出沒處,必有祥瑞!進貢來的這種動物只要神似就行,反正沒人見過真的,紛紛向朱棣道賀,又是作詩、又是寫賦,一頓吹拍:

大臣夏元吉則在《麒麟賦》的序文中寫道:“今年秋,麻林國復以麒麟來獻,其形色與古之傳記所載及前所獻者無異。臣聞麒麟,瑞物也,中國聖人則至。”

大臣沈度在《瑞應麒麟頌》的序文中這樣寫道:“麒麟出榜葛剌國,表進於朝,臣民聚歡,欣喜倍萬。臣聞聖人有至仁之德,通乎幽明,則麒麟出……”

明朝,長頸鹿是怎麼被“麒麟”化的?

朱棣心裡很舒坦,大為高興,認為這是:“聖德廣大,被及遠夷”,在一場大家共同參演“皇帝的新衣”下,便把長頸鹿給“麒麟”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