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車位才能買房?

先買車位才能買房?

先買車位才能買房?

時代天境車位。受訪者供圖

“我當時就想買這個房子,但銷售跟我說要買車位才能買房子,所以當時就交了5。5萬定金。結果後來發現賣車位的根本沒有證,而且賣給我的是人防車位!找銷售退錢,他說定金給了就沒辦法退。”

三伏天的廣州熱到“發紫”,佛山時代冠峰苑(時代天境)業主陳小姐沒有待在新房裡避暑卻四處奔走想要討回一個公道。她告訴“專+幫”記者,其去年7月購買了由時代中國打造的佛山南海里水鎮時代天境的一套住宅,但卻被告知買房子必須買車位,因此“被迫”買了一個22萬元的車位。

●南方日報記者 週中雨

無證售車位被罰後仍不退款

根據陳小姐向“專+幫”報料提供的《時代冠峰苑預認購書》,其購買的車位位於地下室負二層,總價為22萬元,需分三期支付完款項:2021年7月29日支付第一期5。5萬元;2022年7月23日支付第二期5。5萬元;2022年10月6日支付第三期11萬元。如果違約,業主需要交使用權總價20%的違約金。

但支付定金後,陳小姐以及小區其他業主發現銷售套路滿滿,車位也問題重重。首先,車位被證明違規無證銷售。據一份業主提供的《佛山市南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關於安琪反映時代冠峰苑專案相關信訪問題的回覆》稱,“截至2022年5月24日,該專案地下室車位尚未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不具備商品房(車位)銷售條件。對此,佛山市南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表示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在網上公示。”但記者在網上輸入該處罰公示網址多次,均未能開啟。

其次,陳小姐稱其發現買到了人防車位。所謂人防車位,是指開發商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建設地下人防工程,然後將之改造成地下停車位。從使用角度而言,人防車位與普通車位沒有區別,但是人防車位往往沒有產權而不能出售。

“銷售告訴我說有25萬和22萬的車位,我就選了一個便宜的,之後才發現這是人防車位。”陳小姐告訴記者。記者後以買房為由諮詢中介時代天境車位問題,中介亦表示時代天境有人防車位會便宜些但沒有產權。

最重要的是,買完車位後陳小姐才知道捆綁銷售車位是違規的,因此陳小姐要求開發商歸還定金。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登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與第十六條規定“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而預認購書可能被認定為無效行為。此外,《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第二條第(七)款規定“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住建部等監管部門有權行使查處,並視情節嚴重對開發商採取書面警示、約談企業負責人、通報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懲處。

針對以上無證銷售、強制捆綁、銷售人防車位問題,記者以業主名義致電時代天境相關專案負責人,其表示第一目前車位手續是完備的;第二對於業主要求退錢的訴求,當時簽訂預認購書,是雙方共同意願真實表達,時代中國不會退錢,如果業主執意要退可走司法途徑;第三對於業主提出的買到人防車位問題,可以協商換成產權車位。

車位亂象頻出背後:

停車位供需結構性失衡

車位問題是買房糾紛中的高頻問題。事實上,時代中國多次因為車位問題被監管部門“點名”。去年12月,時代薈集花園(即時代天韻)和時代印記花園因車位問題,開發商被廣州市黃埔區住建局處以罰款。更早些,時代水岸尚苑專案的開發商佛山市時代鴻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因車位問題被佛山市南海區國土部門行政處罰。

雖然多次被處罰,但是時代中國並沒有採取整改措施。據此前廣東電視臺調查報道,時代中國在大灣區51個在售樓盤中,有80%以上的樓盤存在捆綁車位賣房的行為,且已經在系統層面捆綁銷售車位,即如果消費者不購入車位,系統就無法錄入認購書及銷售合同。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開發商捆綁銷售車位背後,是車位去化難的困境。“以前還有挺多人買車位的,但現在一些新盤車位規劃不合理,比如地下負一到負四層都開發車位,車位太多了,同時又遇到樓市回撥,車位價格往往跌得厲害,所以消費者是不樂意買。如果等住宅賣完了再賣車位,往往大甩賣也不一定賣得出去。”李宇嘉說。

車位問題不止時代中國有,同時,除了捆綁銷售、無證銷售,還存在承諾毀約、以租代售等問題。據媒體報道,此前深圳“賓利大戰勞斯萊斯”,牽出寶能“以租代售”管理亂象;2021年8月,深圳南山西麗寶能城被曝車位“縮水”,前期宣傳的1666個車位臨到交樓“縮水”成1118個車位。

一邊是新盤車位去化難問題,但另一邊“停車難”問題似乎也越來越突出。根據廣州停車資源普查情況,截至2020年底,廣州共有小汽車劃線泊位約293。2萬個,與小汽車保有量(280。7萬輛)的比值為1。04,在國內超大城市中處於較好水平,但人們仍感覺“停車難”,其癥結在於結構性供需失衡。

從區域上來看,在老城區,配建車位不足的問題長期存在,多年來新建專案配建車位增長主要分佈在外圍區域,開發相對成熟的老城區較難透過提高配建標準來增加停車供給,而小汽車增長又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結構性供需失衡矛盾,在較長時間內將難以有效化解。

這也導致了另一車位亂象——“天價”車位。今年6月,有媒體報道黃埔長嶺居的中冶逸璟臺產權車位備案價高達60萬/個,就連無產權和人防車位備案價也約36萬/個。在“領導留言板”上仍可見眾多業主投訴,最新的官方回覆表示問題已轉相關部門處理。

■專家提醒

對於購買車位,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登基提醒消費者應當注意如下問題:

一。開發商是否對車位享有產權。如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開發商就不能對其出售。

二。要求開發商出示預售許可證,特別是購買車位款項應當轉入開發商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以保障資金安全。

三。購房者應仔細查閱《車位買賣合同》條款,特別是交付標準、辦證期限、違約條款、爭議管轄機構等。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車位買賣合同》可能約定爭議管轄機構不同,則存在購房者起訴解除購房合同時,如想解除《車位買賣合同》卻只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這必然增加維權成本。

四。如開發商在沒有預售許可證時,應注意其以“名為車位租賃,實為車位買賣”“租賃車位20年,送10年”方式,一次性收取消費者車位租賃費用,但租賃合同卻沒有備案,導致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

五。注意小區車位的出售是否遵循“限內原則”,即只有小區內的業主才可以買小區內的車位。

【購房資訊輕鬆享,快來關注樂居網】

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