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張扣扣案回顧:為報殺母之仇,隱忍22年,當兵歸來斃殺3人

世上最容易令人老的只有兩樣東西,那就是仇恨和情絲。情絲使人黯然,仇恨讓人絞痛。自古以來複仇總是帶著悲壯的色彩。

《水滸傳》中李逵背母過山,結果母親被大蟲所食,為報母仇,他以身試險,差點命喪荒山,最後拼盡全力將一窩大蟲斬殺,有了孝順武勇的名聲。但放在現代,殺害國家級保護動物,他的行為是犯法的。

同樣,報私仇在法治社會也是不允許的,法律自會審判有罪之人。可依舊有被仇恨吞噬的人,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陝西張扣扣案件便是如此。

2018年張扣扣案回顧:為報殺母之仇,隱忍22年,當兵歸來斃殺3人

張扣扣,出生於陝西漢中一個貧苦農村家庭,父親張某是一個老實憨厚,為人熱忱的莊稼漢,母親阿秀勤快利落,為人耿直。兩人在村裡名聲不錯,而張扣扣是家中

唯一

男丁,自小受父母寵愛,度過了一個無憂無慮的童年。

他人生的轉折點發生在1996年,那一年他13歲,正處於上房揭瓦、不知世事的淘氣年紀,卻目睹了母親被人殺害,鮮血淋漓的一幕,這成了他心中一個揮之不去的噩夢。

殺害他母親的不是別人,正是他們家的好鄰居王某新的二兒子,17歲的王某軍。小時候的他只知道父母和鄰居不對頭,總是吵架,卻不知道他們一家人為什麼要欺負母親,把她打死。

母親死後,父親日漸消沉,彷彿失去了精神支柱,再也升不起鬥志。他經常喝酒,一喝醉了就向張扣扣抱怨王家的種種“罪惡”。

2018年張扣扣案回顧:為報殺母之仇,隱忍22年,當兵歸來斃殺3人

也是從這一聲聲悲鳴中,張扣扣慢慢把故事線連線完整。在張父的敘述下,王某新一家先是背信棄義,後又草菅人命。

張家和王家都曾是窮苦人家,甚至王家比張家過得還要艱難,因為王家有三個兒子。張王兩家都曾看上村委會的大米加工廠,想要承包。張父是個熱心腸的人,曾和王傢俬下約好,兩家輪流承包,兩年為一期,到期後就換另一家。而且基於經濟情況,讓王家先包了。

結果兩年時間一到,王某新不認賬,村委不知道他們有這約定,直接把承包權給了王某新,自此張王兩家的樑子就結下了。

後來又因為宅基地的原因,爭鬧不休。阿秀是個脾氣直

,看不慣王家的做派,時常和王家爭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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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死的那天,也是因為和王家人發生了衝突,王家人以多欺少,張父去叫上兒女去幫忙的時候,阿秀被王某軍打了一棍子,直接倒地了。

村支書聞訊趕來,讓王家趕緊叫救護車,但王家死活不情願,結果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沒有搶救回來。

案件起因是雙方打架鬥毆,所以王某軍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罪。王某軍因為當時年齡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人,雖然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責任,最後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而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還要附帶民事賠償,但最後王家只賠償了9639。3元,其中8139。3還是阿秀的喪葬費,所以死亡賠償金只有1500元。這顯然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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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其中死亡預計損失計算為: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就這一項都不止1500元,再加上精神損害、撫養費用等,當時的王家可能要傾家蕩產才能補償。

既然對結果不滿,張家應該選擇繼續上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上訴期限: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日。

可張父是一個農民,不懂得這些,王某新的大兒子是村幹部,可能對他說了什麼,導致他認為自己打官司不可能贏得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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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的滿腹牢騷都只能說給兒子聽,家裡失去了一個勞動力,日子越過越潦倒,加上每天聽著父親的怨恨,張扣扣心中就燃起了復仇的火焰:總有一天我會讓他們付出代價。

帶著這樣的念頭,他去參軍入伍了,部隊給了他強健的體魄,給了他正義

指引,讓他短暫地忘記了仇恨。

後來因父親年邁,身體不好,他退伍回到家中,看到王家日子越過越瀟灑,王某軍也提前出獄,還被安排了一個好工作,仇恨的種子又開始瘋狂生長。

一開始他沒有想過以暴制暴,而是想要做出一番成就,用財力碾壓王某新一家。但他兩次下海經商都失敗了,一直在外面打工,過得窮困潦倒,他的心中也愈發陰鬱,認為如果不是王家害了他母親,他們家不會如此落魄。

2018年張扣扣案回顧:為報殺母之仇,隱忍22年,當兵歸來斃殺3人

仇恨的濃瘡長在他的心口,他不知道要如何排解,心態發生變化,脾氣也愈發暴躁,在看了一些復仇故事後,他逐漸生出殺念。

2018年春節,他回家陪父親過過年,看到王家蓋起了小樓房,買了幾輛小轎車,而他們家依舊是破舊的土屋,心裡越發不是滋味。

喝了酒去給母親上墳的他,在路上看到了喜氣洋洋去上墳祭祖的王家大兒子和王某軍,心理失衡的他一路尾隨,用刀將他們刺死。殺紅了眼的他,又跑到隔壁王家,把王某新殺害,還放火燒了王家的小汽車。

此案一出,社會譁然,張扣扣自知難逃法律的制裁,第二天投案自首。對於張扣扣的復仇,不少網友表示同情,他的心理或許早就“病了”,但是無人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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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我們可以審視人性,卻不能私自審判他人,否則法律的意義何在。最後張扣扣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他的父親把負面的情緒傳遞給了他,但他卻找不到訴說的出口,所以與其說是復仇,不如說是他對生活的不滿和宣洩。他的一生本應該如朝陽般燦爛,若有人發現他落寞下的絕望,加以指引,這個悲劇或許不會發生。

(涉及隱私,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路,僅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不要抄襲搬運和轉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