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青島城陽法院已經判決:青島市城陽區法院一審認定劉鑫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城陽法院一審判決劉鑫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本以為這一審判結果“劉鑫”不會上訴,1月24日是上訴期限最後的一天時間,劉鑫的代理律師算好時間在今天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上訴書。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據劉鑫代理律師稱:自從一審法院宣讀完判決的時候,劉鑫的精神狀態就不好,需要心理醫生進行治療,每天需要按時服用抑鬱類藥物才可以休息。因為在劉鑫自己認為,自己就算有過錯也不能全部怪自己。

代理律師稱:劉鑫只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生,完全沒有能力救助江歌。在有生命危險的危急關頭,劉鑫只能自保,別無辦法。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江歌母親在今天得到法院通知的時候稱:自己早就知道她(劉鑫)會上訴,因為劉鑫自始至終都沒有在內心表達過歉意,劉鑫的父母也是一樣的態度。江秋蓮稱:自己當初和劉鑫父親打定話時候,劉鑫父親說,“你女兒就該死,你女兒死了,為什麼還要連累我女兒,我們家一分錢都不會給你,因為我女兒沒有錯”。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所以:劉鑫得上訴是必然的,因為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錯誤,為什麼要賠償給江歌母親江秋蓮錢財。

雖然城陽區法院一審判定劉鑫需要賠償江秋蓮全部款項70萬元,但是現在劉鑫上訴,那麼江秋蓮就需要繼續應訴,等待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案件。

在一審判決後江秋蓮此前表示不上訴,已經和代理律師解除委託關係。

江秋蓮稱自己尊重法律的判決結果,對於賠償款自己一分錢都不會要,自己會把這些賠償款捐贈給兒童福利院。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這幾年來江秋蓮已經耗費百萬家財來打這場官司了,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和江秋蓮這幾年花費的金錢對比,只能算一個零頭。江秋蓮現在已經不在乎錢有多少了,因為女兒已經離去,自己年齡也老了,留著錢也沒有什麼用,還是把錢捐給有需要的人更好。也許這就是一位母親的偉大。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江秋蓮說:自己很感謝城陽區法院法官對江歌善良行為的認定,對劉鑫恩將仇報行為的認定。如果說對於判決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那就是69。9萬的賠償,說實話,我四年來因為這件案子的花費都不止這些錢,光有票據的就120萬,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生命,因為我女兒江歌的命是無價的,每個人的生命都值得保護。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江秋蓮透過短影片方式說明,自己會依法應訴,也相信法律會給江歌一個公平公正的審理。

江秋蓮表示;感謝廣大網友對自己的關心,目前自己身體狀況還可以,足以應對“劉鑫”的上訴。

“劉鑫”正式向青島中院上訴,稱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

最後,願江媽媽餘生平安順遂,願江歌在天之靈得到慰藉。

大家記得轉發以及評論,給予江秋蓮更多的支援。

在這裡感謝各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