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出事故後找人頂包,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喝酒之後,行為就很難控制,只有時刻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才能把法律約束內化為一種道德自覺,從而真正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從源頭上杜絕酒後駕駛事故的發生。

網友諮詢:

小榮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與對向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的小東,造成小東受傷的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後,小榮棄車逃離現場,並讓他人做頂替,稱是他人開車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後,小榮僅支付了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不包含後續治療費)給小東。小榮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酒後駕駛,出事故後找人頂包,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湖北尊而光(深圳)律師事務所薛翔宇律師解答:

小榮飲酒後駕駛,造成小東受傷,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危險駕駛罪。頂替的這個人也涉嫌包庇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翔宇律師補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於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研,並醞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4、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