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劉德華”名字能註冊商標嗎?開店算侵權嗎?那也未必!

劉德華作為天王巨星,不僅是眾多粉絲心中的

“男神”,更是侵權者眼中的“香餑餑”。此前就有一家上海的公司,在未經許可下,擅自使用了劉德華的肖像進行盈利式運作;之後劉德華的律師團隊直接將其告上法庭,最終判決賠償劉德華

60

萬元。

而這事沒多久,又冒出來一家“劉德華板鴨店”,不過這次劉德華的維權之路卻並不順利。

使用“劉德華”名字能註冊商標嗎?開店算侵權嗎?那也未必!

劉德華狀告“劉德華板鴨”店

2010

年,

崇州市

“劉德華板鴨店”的老闆收到一封信,開啟一看,原來是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寄過來的一封商標爭議申請書,大致內容是,其店名對劉德華造成精神損害,屬於侵權行為。

使用“劉德華”名字能註冊商標嗎?開店算侵權嗎?那也未必!

劉德華方認為,

“劉德華板鴨店”侵犯了明星劉德華的名譽權,損害了良好的公眾形象,要求其撤銷該商標。

使用“劉德華”名字能註冊商標嗎?開店算侵權嗎?那也未必!

位於四川崇州的

正宗劉德華板鴨店

的老闆

也叫

劉德華

是位土生土長的崇州人。其在

1980

年創辦了

正宗劉德華板鴨店

,為了保護產品品牌,

店老闆劉德華在2004年將“劉德華”三字與自己的頭像相結合後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於2007年5月28日由商標局批准註冊,

2017

完成一次商標續展。

目前

劉德華板鴨

店在

崇州

開了

30

年,是遠近

聞名

的老字號。

劉德華撤銷異議

劉德華板鴨店

申請的商標是由

“劉德華”三個字和一位老者的頭像組成,與明星劉德華的相貌大相徑庭,其並未影響明星劉德華姓名的設定、變更以及自由使用的權利,

同時該店老闆在商標註冊時將姓名與自己的頭像相結合使用,也不會引起他人的混淆與誤認。

使用“劉德華”名字能註冊商標嗎?開店算侵權嗎?那也未必!

因此

劉德華板鴨店

申請的

“劉德華”商標既未侵犯明星劉德華的姓名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最終經過多方考量,明星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在提出異議後又很快撤回了異議。

智慧財產權跟每個普通大眾都有關

提起

“智慧財產權”,很多人都會認為那是老闆和企業的事,與普通公眾沒什麼關係。但智慧財產權就在我們身邊,並且與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

就像我們去超市購物,都會選擇自己喜歡的品牌購買;工作之餘去聚餐也會選擇有良好的口碑的飯店等等。可以說品牌就是商標,商標就是智慧財產權。

一旦確立的品牌名稱,就要及時的去做商標申請,如果任由品牌“流落”市場,不可控性就將大大提升。

使用“劉德華”名字能註冊商標嗎?開店算侵權嗎?那也未必!

而當姓名相同時,可以將姓名與肖像結合使用,避免混淆誤認,從而提高商標的顯著性。

同時,選擇用名人姓名做商標,也可以更好的提高商品的知名度,打響品牌的聲勢。不過透過這種途徑申請商標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因此選擇一家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相互配合,才能大大提高商標透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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