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裡除了賈寶玉外,最討人喜歡的兩個男人!

寶玉是個很會給別人取綽號的人。

比如不太討人喜歡的老婦女,他給取名“魚眼睛”;那些讀書上進的人,他給取名“祿蠹”又或“國賊祿鬼”;世間的俗男子,他給取名“鬚眉濁物”。

泥做的骨肉自然是濁的。只怕寶玉認識的大部分男子,都是他鬚眉濁物黑名單上的人,不分親疏。寶玉就曾腹誹過他哥“賈璉之俗”,嫌他“惟知淫樂悅己”。如果能夠,像賈珍賈璉賈蓉之流,寶玉都願意請他們對號入座,在每人額頭上敲上一個大大的“鬚眉濁物”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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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沒聽過那首歌:十個男人七個傻,八個呆,九個壞。他若聽了,想來會點頭稱是。

但是,還有一個人人愛。

在寶玉的心裡,還是有鬚眉不是濁物的人,雖然寥寥可數,但值得水做骨肉的女兒們一愛。

比如北靜王。 作者在第十四回,就早早安排了寶玉和北靜王水溶的初相遇。整個前八十回中,也只有這一回正面描寫了北靜王。在給可卿送葬的路上,東平,西寧,南安,北靜,四家郡王都設了路祭,而北靜王更是親身前來。正是因為祭奠,北靜王素冠素服,面如美玉,目似明星,一出場就征服了寶玉和紅樓夢諸讀者們。讀者們對北靜王的喜愛,顏值自然是不可忽視的一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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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位是銜玉而誕者?幾次要見一見,都為雜冗所阻,想今日是來的,何不請來一會?”

這話說得很有些意思。像是順便一見寶玉,又像是特意趁此機會謀一相見。關於寶玉,在京城市民中一直很有些傳聞,比如冷子興輩,是逢人便要說說的。北靜王對這個男孩很好奇,他必定是聽說過很多寶玉的事情,比如,那孩子出生時嘴巴里便含著一塊美玉;比如,那孩子抓周時只抓些胭脂水粉;比如,那孩子長得極俊美,比如,那孩子看見燕子就和燕子說話,看見河裡的魚,就和魚說話。 寶玉也久聞北靜王的名。他自然不在乎他“是個賢王”,他看重的是傳說中這位王爺“才貌雙全,風流瀟灑”,最重要的一點,是“每不以官俗國體所縛”,那就是說,這位王爺是不被規矩捆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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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彼此欣賞,惺惺相惜的人,會形成一種相互作用的氣場,別人不能覺察,只有他們之間才感受得到。靈魂是有味道的,這味道不是酸甜苦辣,是一種辨別同類的直覺,讓他們在茫茫人海里,芸芸眾生中彼此靠攏,哪怕初次相見也能覺得親近。

“令郎真乃龍駒鳳雛,不是小王在世翁前唐突,將來雛鳳清於老鳳聲,未可量也”。

同樣是讚美的話,聰明人說出來的便不同。像春風吹過花朵時,也不忘記輕拂邊上的葉子。“龍駒鳳雛”這四字,誇兒子捎帶著老子,甚至讓賈府眾人都沾帶到了寶光貴氣,與有榮焉。文縐縐的引經據典,用李商隱的一句詩,便把夸人這麼俗的事立刻變得清雅起來。平時最愛讀書人的賈政這會子心中無疑是受用的,估計把態度愈發的恭敬了十分,把手拱了再拱,身子躬了又躬。 而寶玉,從小到大,早就聽慣了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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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文中張道士誇他的面龐身段,誇他寫的字作的詩“好得了不得”;清客相公們誇他天分高才情遠,“不似我們讀腐了書的”。但那些人的誇獎,哪個不是看著老太太,太太,或老爺呢?但北靜王自然不是,北靜王用不著誇他來討好賈家的人。只有這次賈政沾了寶玉的光,北靜王因為誇寶玉順帶著誇了賈政。

“若令郎在家裡難以用功,不妨常到寒第。小王雖不才,卻多蒙海上眾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目。是以寒第高人頗聚。令郎常去談會談會,則學問可以日進矣。”

這話更說到賈政心裡去了。寶玉不愛讀書,一直是賈政的大心事。如今北靜王說,他家王府裡有著來自全國各地最優秀的各科老師,邀請寶玉去他家裡上補習班,賈政自然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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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寶玉應該怕聽到這些話。便是姐妹們誰勸他讀書上進,他還要生氣發火,說“好好的清淨女兒也入了國賊祿鬼之流”。但奇怪的是寶玉沒有不樂意,反而很喜歡北靜王,那串香念珠便是個物證。因為寶玉向來的習慣,總是會把他最心愛的東西留給黛玉——由此證明了寶玉對那串香念珠的重視程度。香珠本身算什麼?宮裡賜出來的東西,他從小見得多了,看重這件東西,是因為看重贈東西的那個人。

賈政喜歡交往的人,寶玉一般不喜歡,比如賈雨村。寶玉喜歡交往的人,賈政更不會喜歡,比如蔣玉菡柳湘蓮。但是北靜王例外。

北靜王的過人之處,便在於他能讓所有的人都喜歡他。賈政也喜歡,寶玉也喜歡;寧國府出殯的路祭,他親自去祭奠,愛講排場的賈珍自然很喜歡;賈府所有人都覺得面上光輝,也跟著喜歡。他不肯先走,讓送殯的隊伍先過去,只怕連抬靈柩,舉喪儀執事的下人僕役們都是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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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時的北靜王,也只不過是個年未弱冠的世襲小王爺,比賈璉賈蓉年齡還小。(寫到這裡我腦中不由得出現了賈璉叫著多姑娘“你就是娘娘”!賈蓉伸舌頭舔去滿臉的檳榔渣子……真是人比人該死,貨比貨該扔)。他骨子裡是與眾不同的,但行事上卻並不格格不入。他既不受官體所拘,卻也不違禮法之道。他謙和溫厚,卻又不失王氣。他通曉世路,卻仍有赤子之心。不刻板,不拘泥,做自己愛做的事,見自己想見的人。可見世家子弟,也不全是紈絝之輩,總有一二出類拔萃者。

後來寶玉果然經常跑到北靜王府裡去。水仙庵私祭金釧兒,也拿北靜王做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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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靜王的一個愛妾沒了,我見他哭得那樣,不好撇下他就回來的”。這自然是撒謊,但賈母王夫人好像信了,由此可見寶玉和北靜王那時已經相當熟悉,平時諸多來往。作者偷個懶兒,不想費筆墨寫北靜王和寶玉之間的交往過程,就用這樣的一筆來打發我們。不寫也能表述清楚,不著一字也能盡得風流,我們便只剩了佩服的份兒,也就不好意思怪他了。

寶玉去得越多,和北靜王越親密,越能說明他在北府,並不像開始說的那樣,是去讀書學習,上補習班的。若那樣寶玉逃還來不及,哪裡還肯去?作者偶爾寫那麼一筆半筆,北靜王便在寶玉的生活中清晰、重要起來,我們知道北靜王送了寶玉蓑衣斗笠,知道北靜王下雨的時候,也會打扮成漁翁一般,披蓑戴笠的在他自家的亭榭裡逗留,花園裡遊蕩。而賈府中除了寶玉,再尋不出一個這般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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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不肯要那串香念珠,她不知道拿過這串珠子的男人,並不是一個臭男人。也不知道那男子初見寶玉時,整個人和身上的素白蟒袍一樣乾淨,不染濁塵。那一夜窗外的天下著秋雨,窗內的人寫著詩句,黛玉因說漁翁漁婆的笑話羞紅了臉,不知道那會子,北靜王在家中是否恰好穿成漁翁的模樣?是否會在雨中忽然打了個噴嚏,或耳朵一熱?

難怪操心的紅樓讀者們愛把黛玉和北靜王往一處想,大概就因為他們若能在一起,也是相配的。紅樓夢中人物總是頗多爭議,但幾乎沒聽見有討厭北靜王的。前面說過北靜王讓所有人都喜歡,讀者也喜歡,喜歡到想把女主角都給他。但是黛玉是來還淚的,三生石畔一株小草有她自己前世的因果,今生註定與旁人不相關,就算再美,卻也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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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賈政點了學差,寶玉和賈府諸子弟送至灑淚亭。我打賭寶玉半滴眼淚也沒灑,賈政不在邊上管他,對他來說是從古至今天上人間第二件稱心如願的事情。(第一件是什麼?參照越劇紅樓夢《金玉良緣》唱段)。可是當柳湘蓮說要離開的時候,寶玉的眼中滴下淚來。

北靜王高高在上,一身王氣卻也一團和氣,這才令人敬服。柳湘蓮平凡清貧,幾許傲氣更又幾分俠氣,這才無人敢欺。寶玉交朋友,上至王爺下至戲子,中有潦倒的浪子,真是什麼出身的都有。但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長得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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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湘蓮很帥。模樣長得瀟灑,為人性格也瀟灑不羈。幾杯酒下肚,逸興橫飛,便會應邀去串兩齣戲。難怪直心眼的薛蟠會誤把他當做優伶一類,發了龍陽之興,擠眉弄眼的來調戲。

這就實在掃興了。若換做別人,也不過一走了之,最多在心裡把呆霸王的女性長輩問候一遍,以後不再和這蠢人打交道便是。那個時代貧富貴賤是分等級的,再怎麼說,那呆霸王也是戶部掛名的皇商,又是賢德妃的姨表弟,九省都檢點的親外甥,惹不起總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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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柳湘蓮不管誰是有錢有勢的。他沒權勢,但有拳頭。誰讓他不爽他就揍誰。惹不起大不了惹完就跑,反正一個人赤條條來去無牽掛。

柳湘蓮有揍人之勇,也有哄人之謀,把薛蟠哄出城去痛打一頓(這令我無端的想起鳳姐哄賈瑞去穿堂裡等)。薛蟠可是打死過人的主兒,想當年兩家爭買一婢時何等的威風霸道。但這一次沒了眾豪奴在身邊,便只有捱打的份兒。武力解決問題,在某些時候果然是最有效的解決方式,從小柳兒到柳老爺,原來也就隔著幾個拳頭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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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個報應。想來那馮淵若能看到薛蟠在葦塘邊鼻青臉腫,滾的一身泥的狼狽樣兒,一定鬼心大快。薛蟠服輸告饒,並沒有叫囂“我姐是貴妃”,不學無術的呆霸王,也比某些現代人有出息得多了。

打完了氣就出了,原也不是什麼大事。柳二郎不記仇,後來在平安州依然救了薛蟠。這才是男子漢行事,恩怨分明,大氣爽快,不婆婆媽媽。薛蟠便忘記了捱打的痛,從此真心把柳湘蓮當了兄弟。所以薛蟠雖然有那麼多缺點,還是有很多讀者喜歡他的直心眼,真性情。只念眼前的好,不記當初的惡,這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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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總有讀者不喜歡柳湘蓮,因為他負了尤三姐。真是造化弄人,其實三姐和柳湘蓮性格很像,那份剛烈,那份倔強和不肯低頭,都何其相似。若能成就,應該是一段好姻緣。就單以二郎和三姐的容貌來論,也實在是一對璧人。

但世界是這樣粗礪,又是這樣惡趣味,喜歡看著眾生被磨成傷痕累累。五年的情思和等待,糾結纏繞縱有千千結,其實輕輕一劍也就斬斷了,香頸如雪,劍光如雪,閃過一片耀目的冷白。像是一個精美絕倫的玉瓶兒,是你的,但是不能給你,偏要讓你親手摔碎,並讓你在玉碎的慘烈一刻,才真正看清有多麼美,多麼獨一無二,好讓你從心到骨,都後悔得隨之碎成一地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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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在極度的疼痛時會昏過去,這是一種保護本能,超過忍受額度時便會失去知覺,好不再感受那份痛楚。同樣的,當心中的痛悔到了臨界點時,心會選擇放棄一切,萬念成空,什麼都不再想,就不用承受所有的摧毀。於是,柳湘蓮才會跟著那個道人,想走到紅塵之外去。從此不問悲喜,不問此係何方,我係何人,只不過暫來歇足而已。

誰負了誰呢?其實都不重要。五年前一次偶遇而已,柳湘蓮並沒有留意尤三姐,也不知道世間有個女子從此對他情根深種。若不是尤三姐當時一眼看中了柳二郎,那麼很多事情都不會發生。那麼五年後,柳湘蓮應該還是像從前一樣,喝他的酒,串他的戲,浪跡他的天涯,手裡有閒錢的時候,修一修友人的舊墳塋。

說到底,不過是老天負了一對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