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 撞人之後,如何用看似冷酷的四不原則,來保護自己!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然而百密難免一疏。如果我們在開車時一不小心出現交通事故怎麼辦?如果沒有人傷處理程式很簡單,報警定責任、報保險定損、修車理賠等按部就班進行即可。

但是如果把人撞傷了,過程可能很複雜。如果不瞭解基本的原則和相關規定,不僅麻煩,還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149. 撞人之後,如何用看似冷酷的四不原則,來保護自己!

第一,救人最重要。如果有人員受傷,尤其是傷情較重的情況下,首先要撥打 120 急救電話。

第二,立刻打 110 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並留在現場等待交警以及保險公司工作人員。

149. 撞人之後,如何用看似冷酷的四不原則,來保護自己!

第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拍攝一些現場照片,保留證據。除此之外,請記住以下幾點點,關鍵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不一,沒有原則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不付錢。

首先是不墊付醫療費。一般來說,傷者送到醫院後交強險,可以墊付前期的 1 萬元急救費用,醫院也不會對交通事故的傷者不聞不問。所以說不墊付並不意味冷血,而是國家法規對傷者已經有保護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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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情況特殊,比如在偏僻地區,沒有正規大醫院,為了搶救傷員,也是出於人道主義樂閒,提倡先行墊付合理的急救費用。

不管怎麼說,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法律並沒有規定司機或車主有墊付醫療費的義務。至於後期的醫療費用,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我們要積極配合交警醫院和保險公司辦理相關費用手續,同意樣也不需要自己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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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不探望傷者,這麼做看起來也是冷酷無情,但也有合理之處。曾經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由於傷者家屬一時氣憤,將司機打傷了,結果被判刑了。所以說不探望傷者的行為似乎有點冷酷無情,但卻可以避免事態被擴大。最後是不調解。

按照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一般先調解,我們可以拒絕調解,要求直接按照交警認責比例處理。如果對方不認可,從而提起訴訟也不要緊。因為交通事故的訴訟保險公司必須是共同被告,保險公司有專門的部門處理,車主不用請律師,更不要緊張,到時候出庭一下就行。

149. 撞人之後,如何用看似冷酷的四不原則,來保護自己!

法院會公平公正的判決。判決書一旦生效,在規定的時間內,傷者者就會拿到應得的各種費用和損失。

還有就是不付錢。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被交警扣了車,可以在 15 個工作日後,去交警大隊領取驗車報告,並用驗車報告去提車。

149. 撞人之後,如何用看似冷酷的四不原則,來保護自己!

此時停車場如果要收取停車費或者檢測費,請不要給他一分錢。因為交通事故產生的驗車費和停車費是由國家財政專門撥付的,無需車主承擔。

如果對方不給車,直接打 110 報案。如果長時間不給車,可以告停車場非法扣車並賠償損失。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四不原則,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不給錢。

149. 撞人之後,如何用看似冷酷的四不原則,來保護自己!

順便提醒一下,車輛被扣以後,尤其是新車儘量提前去拍一些照片。如果停車場保管不善,導致車輛損壞,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如果停車場不允許拍照,同樣可以打 110 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