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不知道這些冷門卻有用的法律小知識!
今天給大家分享一期冷門法律小知識,萬一哪天用得到呢。
在法律上,砍掉
拇指
是
重傷,
砍掉
小指
是
輕傷。
咱就是說真要是萬不得已打架了還是什麼的,可以考慮讓大拇指出戰,賠償會更多。當然啦,不提倡暴力解決問題,咱們有事情可以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聊一聊嗎。
商家張貼的
“假一賠十”
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商家張貼的是
“偷一賠十”
的話,是無效的哦,這個要注意。
雖然是無效的,但偷東西還是會被抓起來的,不要進行偷盜哦!
孩子
8歲
才可以
打醬油
。
孩子還小的話就別喊他去打醬油了。
遺失物
超過
1年
都沒有人來認領的話,那東西就歸屬
國家
了。
雖然在一些其他國家規定了,撿到別人的東西,但是又沒有人來認領的話,東西就可以歸你了。在我們國家是不可以的哦!東西是國家的!注意!
我們去坐公交車,如果發現車輛標註了是“空調車”,但是它沒有開空調,可以依法要求
退票
。
這點還是可能會遇到的,大家可以記一下。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除非當事人犯了“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大錯,否則學校是
不能開除
當事人的。
但這不是你去和老師對線的理由!
便衣警察
在沒有暴露自己身份且
你不知情
的情況下,被你揍了一頓,那你是
不算襲警
的。
就算不是襲警,但完全有理由認為你尋釁滋事,然後出警抓住你,意不意外,驚不驚喜。
你的大怨種朋友找你
借錢
,又
打了欠條
,到期記得趕緊找他要回來,要不回就
打官司
。
千萬別拖,拖過了
還款期三年
,你的
訴訟時效
就過了,到時候要回來更難!
起碼訴訟時效內拿起法律的武器還能幫你!
1。《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屬於重傷二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條: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一條:承運人擅自降低服務標準的,應當根據旅客的請求退票或者減收票款;提高服務標準的,不得加收票款。
6。《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7。《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誌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第一百九十二條: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最後說個題外話,法律如果光看法條就有用的話,還要律師法官幹嘛的,打官司並不是自己買本書在家學學就夠了的。
希望大家在無意間看到的這些小知識有一天能幫上一點小忙。
以後也會更新法律之類的小知識,歡迎大家一起學習!